第12章 "法大於天"(2 / 3)

早在1715年,彼得就開始製訂陸海軍條令。1716年《陸軍條令》就已製訂完畢。這項工作於中斷兩年之後於1718年恢複,進行海軍條令的製定。彼得曾為寫下備忘錄,注明應委派何人去搜集外國軍事條令的條款,當年 4月 4日他頒布了一項詔令,指出應以英國規章為基礎,再增補一些法國、丹麥、瑞典和荷蘭規章中的相應條款。彼得起草的《海軍條令》綱要草稿迄今完好保存。1720年 1月這部條令製訂完畢。

《海軍條令》製訂完畢後,彼得就擬出製訂《海軍部章程》的大綱,他為此向承包工程和為海軍部采辦裝備的機關調用有關勞動報酬等方麵的資料。1721年 1月至 2月,他整個白天都出席樞密院會議,討論《海軍條令》和《海軍部章程》。

各院都有自己的章程,對有關的權利與義務作了規定。礦務院和工廠管理院的章程內還為企業主規定了專利權,因而促進了大生產的發展。在各種章程中,《總章程》最不同一般。它規定了所有中央機關的工作人員(從院長到燒爐工和坐在過道裏、"一聽到鈴聲"就應聲而起聽候吩咐的仆人)的權利和義務。

至於彼得對《總章程》的重視從一份經由他仔細校訂過的材料可以看出。他推敲文句,補充內容,增加新的條款。

各種章程都附有一份1722年的《品級表》,這份詔令反映了沙皇對貴族官職大小的純理論觀點。在彼得即位以前,官位的高低一律以門第和出身為標準。隻有貴族的後裔才有希望加官晉爵。這實際形成官位世襲。能破這種陋習之例的一般平民,可說是鳳毛麟角。

《品級表》將官階分成十四個等級,根據官員的才幹、學識和勤奮,按級予以提拔。

《品級表》所規定的晉升製度,保證了非貴族出身的人也能迅速獲得擢升。實際上《品級表》是賦予業已存在的事實以法律形式而已。此外,它還為出身"寒微"的人躋身於貴族行列提供了可能性。凡獲得陸軍或海軍一等軍官官位者,均可成為世襲貴族。至於文官,從八級起便都是世襲貴族。

彼得的立法工作,並不限於製訂各種規章製度。親自參與立法這也是彼得作為國務活動家的一個特點。他的後繼者們,頂多隻限於在官員們準備好的詔令上簽字而已。彼得親自起草詔令時可說殫精竭慮,一如他圍攻要塞、指揮軍艦的建造和下水一樣。現舉1722年 4月17日彼得的一份詔令為例,詔令是為使"任何人均不得違章"而頒布的。

彼得起草這份詔令共用了四天時間, 4月14日他寫出了第一稿,到 4月17日最後定稿,先後六易其稿。第一稿共有三項內容,第三稿中增至五項,而在定稿中則有七項。沙皇認為這一詔令意義重大,要求所有的機關,其中包括樞密院,"應將此詔令置諸案頭,藉以自鑒。"

彼得不僅經常告誡官吏,而且也訓示全體百姓,因為在他看來,臣民的一舉一動均應置於國家政權的嚴格監督之下。"朕之子民",彼得寫道:"如同尚未入學之童稚,如不強其就學於業師,則日後恐有終身目不識丁之慮也"。

沙皇對商人也實行限製,命令他們所得利潤不得超過百分之十。規定以獵捕海獸為生的北方居民,在兩年的時間內購置現代化的船隻,以代替傳統的單桅帆船。

全國本來都是用普通鐮刀收割莊稼的。彼得發現,如果改用長柄大鐮刀,將會達到較高的勞動生產率,於是就此專門頒布了一項詔令。還下令不準用舊法加工大麻纖維,要照政府的指示辦。

即使在臣民需要蓋房的時候,彼得也得對他們進行一番訓導。他指示,凡有五百名以上農奴的首都貴族,如在瓦西裏耶夫島上建屋,則隻能蓋兩層樓房的獨家住宅。

沙皇命令,農戶建房時,兩座房舍之間的間距不得小於三十俄丈。門廳裏的天棚,要和居室一樣塗上粘土。在莫斯科建房者應用瓦或木板蓋頂。對砌火爐也有嚴格要求:"火爐應有底座,不得砌在地板上,煙囪直徑大到足以鑽進一人。"

臣民的衛生情況和首都的保健狀況也引起沙皇的關注。他規定澡堂"每周應燒一次"。彼得堡的居民應保持街道清潔。還規定打掃大街的時間在"街上尚無行人的早晨或者夜間"。首都居民"在指定以外的時間不得上街,需要外出時應隨身攜帶燈籠照明。"

對於年輕人的婚嫁事宜,沙皇也有詔令:父母不得包辦婚姻。禁止貴族紈褲子弟結婚,"因其不學無術,不能為社會服務"。

就連生了病的居民,皇上也得從旁指導。還在皮爾蒙特時,沙皇就命令樞密院在國內尋找於身有益的泉水。在彼得羅夫工廠區附近發現了含鐵質的泉水。彼得急不可待地親自試用一下這種泉水,1719年 1月他同皇後一起出發到俄國的第一個療養地去。 3月頒布了一道詔令,列舉這股礦泉水的醫療特點。泉水"能治愈各種嚴重疾病,諸如壞血病、疑病、黃疸、胃弱、嘔吐、腹瀉",以及其他十來種疾病。彼得為有了本國的礦泉療養勝地而十分高興,他大力推廣礦泉水療法,有時沙皇也強令人們接受這種療法。他寫信給海軍上將阿普拉克辛說:"醫生特囑法籍大船工匠前往奧洛涅茨礦泉治療,該人不欲前往,已強行將其送去。"

臣民的精神生活同樣處於沙皇詔令的監督之下。沙皇得知,許多教徒並不經常到教堂去,其中一些人去了也不作懺悔。於是立刻頒布一道詔令,要求一應臣民在禮拜日,和節日裏都要到教堂禮拜。有一些專門詔令規定了教徒在教堂中的行為準則:在布道的時候,他們應當"肅立無嘩""聽講"。禁止在教堂裏"高談闊論或向官員遞交呈文。"

臣民死後總歸要到天堂去。沙皇的詔令對這些升天的人的命運也關心到了。把死者埋葬在哪兒?詔令對這一問題回答道:"不得葬在城內"。隻有"顯貴人物"可以例外。如何裝殮死者?禁止使用厚鬆木板和橡木做的棺材。詔令規定:隻允許使用不太貴重的木料做棺材。

在規定懲罰措施方麵,彼得可說獨出心裁。懲罰措施的範圍包括小筆罰款到沒收全部財產,從殘酷折磨肉體、流放做苦役,直到處死。教徒在祈禱時聊天者不準離開教堂,每人罰款一個盧布,販賣俄式長袍和長筒靴子的人,也象販賣俄式皮鞋的鞋掌和鐵釘者一樣,被罰做苦役。大麻纖維檢驗員,如果把腐爛的次品和石塊摻在麻捆裏,處以死刑。各院的官員曠職一天者扣發全月薪水,每天早退一小時,扣發一周的薪水。對上班時聊天,辦事拖拉等也規定了懲罰措施。彼得估計到有的官員無力交付罰款。這樣,該人應在船上做苦役作為抵償。

懲罰的手段和性質取決於犯過失者的社會地位。彼得製訂的《陸軍條令》為"軍官"規定的是讓他們丟麵子的懲罰措施,如剝奪軍銜、扣發薪水、褫奪公權,而對其他人則規定"一般性體罰"和"酷刑"即杖笞、鞭打、上鐵鐐、打烙印、服苦役以及斷臂、斷指、割耳之類的戕害肢體的懲罰。許多詔令規定對開小差的新兵、龍騎兵、陸海軍士兵處以死刑。凡有隱匿逃兵者,則剝奪其軍銜,沒收其財產。地主收留逃亡農民者要交現金罰款,而逃亡農民要受體罰。

督促官員們盡職盡責,讓各階層居民--農民、市民、僧侶和貴族執行政府的各種法令,都靠懲戒措施來推動。看來,作為立法者的彼得,受兩種對立的情緒左右:一種是教導和訓海,另一種是懲罰和威脅。偉大的普希金認為,彼得一世在某些場合表現出智慧過人、賢德英明而且慈悲為懷,但有時則又表現出殘酷暴戾剛愎自用,這是有道理的。詩人說過,彼得的某些詔令"看來,是用鞭子寫成的"。

在彼得看來,耕耘多年之後己可望收獲了:出海口已經有了,新的機構業已建立,機構的規章製度已經製訂,數以百計的誡民詔令已經頒布。看來,他多年來夢寐以求的"鍾表"已經造好,已開始順利運轉了。

事實上,這架"鍾表"的指針是逆向而行。在一個建立在殘酷剝削、專橫和階級壓迫基礎上的對抗性社會裏,生活按照自己的規律向前發展,它無情地嘲弄了彼得的那些詔令,按照彼得的設想,這些詔令可以毫不費力地使全體臣民安享康樂太平。新的社會矛盾取代了"和諧",階級鬥爭取代了和衷共濟,新機構、新命令、新規章製度無助於克服或者阻止階級鬥爭的發生。

彼得是否看到了寫在紙上的"良好秩序"和現實中遠非良好的秩序之間的矛盾呢?事實上他不僅看到了,而且每天都在進行仔細的觀察,試圖按自己的意思去克服這些矛盾。他完全寄希望於在他看來是行之有效的懲罰大棒和鎮壓措施上。

那些官吏,即便是象樞密官那樣位至極品,也是處於"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境況之中。1713年 7月,彼得限樞密官在三個月之內將監察官呈報的五、六份最重要的秘密報告審查完。他親自規定:對"為私利而損害國家利益者"處以極刑。當沙皇得知樞密官毫不熱心於揭發盜竊國庫犯時,就警告他們說:"你們若是拒不照辦,那就讓你們也嚐嚐這種懲罰之苦。"另一份詔令嚴禁掌實權的官吏收受賄賂,充當承包商。"有敢於以身試法者,將責以體罰,財產歸公,甚至處死"。

有關彼得的傳說收集家雅科夫·什捷林曾記下一個很有趣的軼事。這件事雖說未可全信,但卻相當鮮明地反映了那個時代的風習和國家官吏的道德麵貌。

據說一次沙皇得知,莫斯科有一位訟師有兩種彼得最讚賞的本事:精通各種法律,為人大公無私,要是委托人確實有罪,他寧可敗訴。

沙皇樂於結識這位法律家,同他就一些複雜案件交換了看法,發現他為人誠實,學識淵博,於是便任命他為諾夫哥羅得省的首席法官。幾年以後,沙皇得知,這位前訟師開始受賄了。

"我可從來沒想到你會幹這件事。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不為別的,隻因為僅僅靠我的薪水不足以養廉,要養活老婆孩子隻好舉債度日。"

"你核計核計,要多少錢你才滿意,你才能秉公辦案而不再受賄?"

"至少還需要增加一倍的薪水。"

沙皇決定給這位法官增發一倍半的薪水,同時警告說,如果他再受賄,就處以絞刑。

有一段時間,這位法官幹得還不錯,可是後來他又開始受賄了。一直從旁觀察法官工作的彼得,揭露了他的罪行,下令將其絞死。

布倫瑞克公使維貝爾引證某位據稱是"飽學之士的俄國人"的話寫道:搜括來的一百盧布的稅款,隻有三十盧布上繳國庫,"其餘的都被官員們貪汙中飽"。維貝爾把辦事員、主任、代表及其他官員稱之為"猛禽,他們認為,一旦為官,就有權對農民敲骨吸髓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農民的破產上"。這位公使指出:"索賄的手段花樣翻新。盡管遵照皇帝陛下的旨意,若幹索賄手段正在被根除,但是官吏們卻以驚人的速度又施展出新的手段。"

由於下民紛紛告發,人們這才明白魚肉鄉民的魁首不是那些小人物,而是陛下本人最親密的戰友,那些禦前大臣們,其中包括緬希科夫特級公爵、阿普拉克辛海軍上將、托爾斯泰伯爵以及其他許多人。幾起有達官貴人參與的重大舞弊案件被揭。西怕利亞省省督馬特維·彼得羅維奇·加加林公爵是這類案件之一的犧牲品。

總督察官涅斯捷羅夫早在1714年就開始揭發加加林的盜竊國庫罪,但此案呈報樞密院後,卻毫無結果,因為此案的主辦人,素以廉潔聞名的雅科夫·多爾戈魯基公爵,這一次也不幹淨了,他包庇了另一位公爵--加加林的罪行。

但是,涅斯捷羅夫並未就此善罷甘休。1717年,這位總督察官將此事直接捅到沙皇那裏去了。報告中列舉了加加林的種種營私舞弊劣跡:敲詐勒素,貪汙中飽,甚至把為葉卡捷琳娜從中國買來的珠寶也據為己有。

彼得任命了一個由近衛軍軍官而不是由樞密官組成的調查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之一利哈列夫收到沙皇的一道詔令,要他前往西伯利亞就地調查前省督加加林的劣跡,沙皇命他秉公辦事。

加加林對罪行供認不諱。他向聖上承認辦事不公,治省不嚴,收受賄賂以及用吃空額的辦法竊取國家財產等罪行。最後他懇求皇上恩準他以有罪之身去修道院修行以了此餘生。

沙皇沒把這個貪汙犯送往修道院,而是將他送上了絞架。1721年 7月,當著沙皇、大臣和處決犯的所有親屬的麵,加加林在司法院樓前被絞死。

繼加加林之後,揭發他的涅斯捷羅夫也被送上了絞刑架。在領導督察官的那些年月裏,涅斯捷羅夫靠他這些下級的幫助和自己的努力,曾經揭發不少貪汙盜竊犯,他對抓"小魚"不感興趣,卻死死盯著"那些炙手可熱的"大人物的一舉一動。因為這樣能抓大案,比之捉幾個偷十來個盧布就心滿意足的小貪汙犯能更快地揚名。多爾戈魯基家的兩位公爵雅科夫和格裏戈裏兄弟、鹽商富戶斯特羅加諾夫、沃爾康斯基公爵等人都是經他揪出來而後落入法網的。

涅斯捷羅夫為人剛直不阿、能對各樞密官、省長以及其他大臣鐵麵無私的彈劾的好名聲,傳到了彼得那裏,於是任命他為總督察官。有感於聖上的知遇之恩,涅斯捷羅夫稟告沙皇,為後繼有人,他已命親生子開始學習督察業務。

1718年有過這麼一起事。雅羅斯拉夫省的督察官收受賄賂,窩藏逃兵,征兵不力。對這個省督察官的劣跡的審理工作,竟長達四年之久,要不是彼得介人,那末這一案件的卷案很可能淹沒在文件堆裏日久不了了之。經查明,負該省督察官確有犯罪行為,因此被處以極刑。但偵查工作並未到此結束。

在審查罪行期間發現,涅斯捷羅夫明知他的這位下級犯有罪行,但由於受賄而將這件案子壓了下來。經彼得批準,判處涅斯捷羅夫死刑。沙皇不得不命令樞密院,在全國範圍內物色一位合適的人選以遞補這個空缺,在那個時代廉潔奉公的人是少了一點兒!

沙皇的另一位戰友阿列克謝·亞曆山德羅維奇·庫爾巴托夫險些也遭到涅斯捷羅夫同樣的下場。這位有名的放印子錢的人官倒越作越大,和涅斯捷羅夫一樣,他也出了紕漏:原來他見錢眼開,把手伸到國庫去了。

當彼得獲悉阿爾漢格爾斯克省副總督庫爾巴托夫接受賄賂並排擠外國商人時,下令撤消他的職務。從1714年起,庫爾巴托夫開始受審。他聲稱有人誣陷他。隻供認在阿爾漢格爾斯克有人向他送過一點食品和"一點小意思",庫爾巴托夫辯解說,"我受禮是因為他們死乞白賴,我自己真的沒有開口要過。"

案情錯綜複雜,審訊工作進行了許多年,1721年 3月,庫爾巴托夫向彼得控告審訊人員偏私,大擺自己以前的功勞,哀求免他一死"因為我已鬱悒成疾,將不久於人世。"過了幾個月庫爾巴托夫就死了。在他名下應扣回的款子有一萬六千多盧布,其中一萬二千盧布是他從國庫挪用的。

不過,拿加加林和庫爾巴托夫侵吞國庫挪用公款,涅斯捷羅夫營私舞弊等人的案子同緬希科夫的盜竊國家財產一比,那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從1713年起,這位特級公爵就不斷地受到審查。醜聞一件接一件。每次他都表示悔過,付清了罰款,信誓旦旦,表示"要在風燭殘年對陛下盡忠。"

這位特級公爵手腳不幹不淨的事沙皇是否知情?顯然他是知道的。隻要看一看這位公爵在京都的豪華至極的府邸、他的馬車,酒池肉林的生活,就足可以斷定他的錢來路不明。就連他本人對此也不否認。在審判中無法抵賴時,他就承認他動用了公款,但國庫需要時他也掏過自己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