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曾國藩用人術5(3 / 3)

(7)揚其所長,體現了領導者對下屬的關懷、信任、摯愛和幫助,但絕不是"恩賜"。對於有些立誌高遠的下屬來說,當他認定自己的某一特長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時,即使外在因素阻抑他發揮特長,他也會克服重重困難,頑強發揮自己的特長的。在這種情況下,不讓他揚其所長是不可能的。與其違背下屬的心願,任其曲線發展,逆境成才,不如投其所好,遂其心願,讓他直線發展,順境成才。隻要領導在這一點上表現出起碼的開明、豁達和厚愛,下屬的特長必定能釋放出驚人的能量!

(8)當下屬尚未意識到自己具備某一特長,但周圍的群眾都已經公認他具備這一特長時,領導者有責任及時提醒下屬,並及時采取措施,由領導者出麵"強迫"他發揮自己的特長;當下屬已經意識到自己具備某一特長,並產生急於發揮自己的特長的強烈願望時,領導者就應該積極提供方便條件,及時引導下屬實現自我完善。這兩個方麵,互相補充,缺一不可,構成了領導者揚下屬之所長的兩個重要環節。

(9)擔心有人議論自己"重才輕德",是領導者在發揮下屬特長過程中必須克服的一個心理屏障。要做到放手使用有特長(才幹)的下屬,就必須堅信自己執掌的權力是有效的,政權是強大的,製度是健全的,對於不同膚色、不同國籍、不同政治信仰的人才隻要他有一技之長,隻要他願意為中國的四化建設效勞,就應該大膽使用。應該記住,揚其所長,隻有適用於一切有才幹的被使用對象,領導者才有可能獲取最大的人才效益。

(10)根據管理目標的需要,而不是根據長官的意誌,個人好惡和"群眾輿論"來揚下屬之所長,是精明的領導者與平庸的領導者之間的又一個明顯區別。當整個領導活動和管理目標需要有人來貢獻某一方麵的特長,而某個下屬恰好又具有這一方麵的特長時,領導者就應該毫不猶豫地充分發揮和利用下屬這一特長。當然,在具體使用過程中,究竟采用哪種用人謀略,是重用、使用,還是利用,領導者完全可以視不同情況、不同對象,區別對待。這一用人秘密,就隻有領導者自己知道了。

(11)任何地區和單位,都有少數缺點多於優點的"劣才",對於這部分人,領導者隻有細心地看到他們的優點和長處,放手用其所長,有時往往會收到"變廢為寶"的效果,甚至意外地發現一批被誤解、被遺棄、被埋沒的人才。也有時候,通過揚其所長,下屬的長處會得到很快發展,缺點和不足也會逐步克服,經過一段時期的量的漸變,最終實現從"劣才"到"人才"的質的躍變。用人實踐中,此類例子不勝枚舉。這一人才現象告訴我們,揚其所長,不僅是充分利用現有人才的一種有效手段,而且還是促使"劣才"向好的方向轉化,進一步進加人才儲量的一條有效途徑。

(12)淺層次的揚其所長,隻是你有什麼特長,我就用你什麼特長,你有多少才能,我就給你壓多重的擔子,直到你特長衰退,才源枯竭,或者年老體衰,實在挑不起重擔時為止。這對於有些領導者來說,似乎已經難能可貴了,因為這和束手束腳,不敢用下屬所長的平庸領導者相比,畢竟是一種可喜的"進步"。然而,作為一個立誌高遠的領導者,追求的卻是更深一層的揚其所長,即:對下屬的特長,不僅要敢於放手使用,還要注意培養(提供知識更新的機會、不斷攝取新信息、進行強化訓練等),鼓勵(給予必要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刺激(引入競爭機製,組織下屬之間開展良性競爭),扶持(幫助下屬克服前進中的困難,協助攻關),引導(根據四化建設的需要,隨時調整特長的發展方向)......經過這一係列富有遠見卓識的用人手段,下屬的特長不但不會在使用中衰退,反而在使用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強化。這,才叫真正的揚其所長!

(13)有時,下屬的特長,已經超出了領導者對他的駕馭能力,或者超出了本地區、本單位對他的接納條件,這時候,作為一個開明的領導者,應該想到:人才決非某個單位或部門獨家所有,傑出人才屬於全民族,甚至全人類。為此,領導者有責任有義務主動為傑出人才提供揚其所長的條件和機遇,讓他盡快交流到外單位、外地區,甚至到外國去工作。唯有這樣,才不致於釀成誤才、壓才、害才的悲劇。我國培養的一些中青年物理學家、化學家、生物學家,在美國、法國、德國等發達國家的先進實驗室,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科技成果,為祖國爭得了榮譽,就是很有說服力的實例。

(14)揚其所長,必須以被使用對象的真才實學為依據,不應該也沒有必要去看對方腦門上貼的什麼"標簽",具有什麼資曆、學曆和文憑,是由什麼"達官貴人"介紹來的。科學的用人原則,隻尊重客觀事實,而決不讓非理性、非科學的東西去任意主宰。著名體操運動員童非退役以後,國家體操集訓隊聘他為教練,他也極願為祖國的體操事業貢獻一技之長,然而,有關部門卻以他沒有學曆和文憑,使他的願望終成泡影。最後,他不無遺憾地到美國工作去了。這些已經發生了的令人痛心的事情,再一次提醒各級領導者,唯有堅持"唯實"的態度來揚下屬之所長,才能用好人才,留住人才。誰違背用人的客觀規律,誰就必定會受到客觀規律的懲罰,最終在客觀現實麵前碰得鼻青臉腫。

揚其所長的原則,內涵十分豐富。上麵闡述的,僅僅是其中一些主要的含義。

任何用人原則的製定和確立,都不是為了張貼在牆上供人觀賞,也不是作為教條讓人照搬照抄。用人原則的生命力,就在於結合實際,靈活運用,揚其所長原則也不例外。

在運用"揚其所長"的原則時,還要注意"避人之短。"每個人才的具體情況往往不同,有的是通才,有的是多才,有的是專才;有的少年得誌,有的大器晚成,等等。但是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每個人才的長處與短處卻是客觀存在的。"一個人的長處裏同時也包括某些缺點,短處裏同時也含著某些優點。"例如,有的人才很有魄力,敢想敢幹,但考慮問題往往不夠周密,顯得不夠穩重;有的人才處事穩重,深思熟慮,卻往往又失之魄力不足;有的人才原則性強,但工作方法卻可能欠靈活,等等。正像吳玉章同誌在一段自我總結中所分析的那樣:"我覺得我有優點,但同時又是缺點。如我忠誠坦白,因此常缺乏警惕性,易受人欺;有恒心毅力,但因此做事遲緩,不敏捷;誌趣遠大,但又好大而不顧實力,常常不能完成計劃;......"這種現象在我們人才隊伍中較為普遍。所以,我們要用辯證的觀點來看待一個人才的長處和短處,在看到一個人才的短處的時候,需要再分析一下,與短處聯係的會有些什麼長處;在看到他的長處的時候,也要分析一下,與長處相係的還可能有什麼短處。在某種情況下,揚長能夠避短,避短必須揚長,揚長了也就避短了。揚長與避短之間不是孤立的或平行的,而是交叉融合在一起的。使用人才,不要把著眼點放在"全才"上,而應當放在揚其所長上,實事求是地取長避短,先看長處,多采長處,使之"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發揮長處,施展才幹。

人才,不是全知全能的完人,但各有特點和所長。有的善於做軍事工作,有的善於做政治工作;有的精通某種專業,有的具備多方麵的才幹;有的懂專業但缺少組織領導能力,有的則二者兼而有之;有的適合當主官,有的適合做副職;有的長於帶兵,有的則做機關工作更能發揮作用,等等。領導者的責任,就是按照他們這些不同的長處和特點,量才使用,為各類人才提供最能充分施展才能的機會和條件,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堅持量才適用的原則,首先是要正確處理好按需使用和量才使用的關係。中國共產黨曆來主張人才使用要"按照才幹,按照需要,同時兼顧。量才為主,應急也不可免"。提拔人才要"堅持人、事兩宜的原則,用人得當,適得其所"。就是說,合理地使用人才,要從事業和工作的需要出發,同時又盡可能地照顧到個人的誌趣和專長,使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這裏,事業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個人的才幹和特長,應當服從於事業的需要並為事業服務,不能離開黨和軍隊建設的需要過分強調照顧個人的才幹和特長。在實際生活中常常有這樣一些情況:在一些德才素質大致相當的幹部中,有的人因本單位工作需要而提拔了,有的人卻因暫無這種需要仍要做一般的工作;有的人走上關鍵崗位,有的人則為了培養接班人而要騰出位子;有的人雖有某種特長,但為了服從大局,而需要轉行;有的人雖缺乏某方麵的才幹,因職責的需要卻要從頭學起,等等。所有這些,如果單從發揮人才的某種才幹、長處著眼,似乎是不好理解的。但是,如果放眼於整個事業發展的需要,卻並不難理解,而且還會自覺地這樣去做。也就是說,當發揮個人長處與服從革命需要之間發生了矛盾,應該在服從需要的前提下再考慮個人特長的發揮。那種隻看重發揮個人特長,不顧及整體利益和客觀可能的態度,是黨的人才政策和組織紀律所不允許的。

下列的用人幾忌,是領導者應該特別注意的:

1.忌"隨珠彈雀"

《莊子·讓王》中有這樣一段記載:"今且有人於此,以隨侯之珠,彈千仞之雀,世必笑之。是何也?則其所用者重,而所要者輕也。"其意在諷刺那種得不償失的做法。這種做法在任人中則稱之為"大才小用",也即指把高能人才安在很低的職位上。宋·陸遊《劍南詩稿,送辛幼安殿撰造朝》詩:"大才小用古所歎,管仲蕭何實流亞。"《後漢書·邊讓傳》也曾記述:"'函牛之鼎以烹雞,多汁則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熬而不可熟。'此言大器之於小用,固有所不宜也。"可見,大材小用曆來為任人者所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大材小用不能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