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盡快振作,早日跳出命運的泥潭,他回到了那個生他養他的小山村,他相信親情和家鄉的青山碧水會滋潤他那顆幾欲枯竭的心。人們常說,一個人無論多大,在父母麵前永遠是長不大的孩子。確實如此,雖然父母衰老得像兩株熟透了的莊稼,但是還是像他小時候受到委屈那樣,輕聲安慰他,溫柔鼓勵他。
父母溫情的嗬護,漸漸融化了他心中的堅冰。美麗如畫的山村風光,清新的空氣,潔淨的河水,讓他的心越來越寧靜。他的一顆久被迷霧籠罩的心豁然開朗,過去的那些成敗榮辱像流雲一樣退到了蒼茫的天際,他漸漸意識到這裏才是自己生命的根,是自己靈魂的源頭。一種任何華麗動聽的語言都無法形容的幸福感湧上心頭,這種幸福是他過去那些成功和奢華的生活都無法比擬的。他的心輕盈如蝶,於是他做出了一個讓別人無法理解的決定:回到父母的身邊,陪伴他們走完這段疾病纏身的孤寂歲月。
五年後,父母相繼離世。當他從那個小山村裏走了出來後,眼神清亮,像被山野清泉洗濯過一樣,清澈明亮。他說,正是在生命的逆境裏,自己才深刻理解了生活的含義,才真正體會到親情對他來說是何等重要。陪伴父母走完了那段蒼老歲月,他的心中沒有一絲遺憾。
正是這次挫折,才使他奔波的腳步慢了下來,使他對生活有了更深刻的領悟,讓他的人生不再留有遺憾。
表哥在當地開了一家服裝廠,他們生產的衣服由於設計新穎,做工考究,訂單像雪片一樣飛來。接待客戶,陪工人加班,表哥忙得天昏地暗,常常連飯都顧不上吃。雖然存折上的數字以平方的速度迅速增長著,但是他卻越來越消瘦,有一天暈倒在了車間裏。
康複之後的表哥做出了一個重要決定,他高薪聘請了一個廠長來替他管理生產,還請了一個負責銷售的經理來聯係業務,他則優哉遊哉地過起了神仙一般的日子,釣魚、旅遊、下棋、練習書法……他說:多虧了這場病,不然我還不知道這世界上還有這樣一種生活方式,還不知道自己會被金錢奴役多久。
一場病讓表哥明白了許多,讓他懂得了金錢不是人生的全部,人更應該善待自己,應該把自己的生活經營得幸福快樂。
看來,逆境並不像人們想象中那樣壞。它更多的時候是一種提醒,一種祝福,讓我們更加珍惜親情,更加善待自己的身體,更加懂得享受生命的過程。
所以,逆境時,大可不必垂頭喪氣、怨天尤人,而應該讓心靈沉潛淡定,靜靜地享受逆境的祝福,這樣才不會辜負了命運豐厚的饋贈。
原載於《新青年》
順境用來享受,逆境用來打磨自己。哪個更有用呢?都是一樣的,感謝你生命中的逆境吧,因為有了逆境,才有了你順境時苦盡甘來的幸福。
人生三境
文|張燕峰
內心的平靜與安寧!隻要有了這個,也就達到幸福的境界了。
——瓊瑤
作家麥家曾經這樣說過:“平庸的人有一條命:性命;優秀的人有兩條命:性命和生命;卓越的人有三條命:性命、生命和使命。”
細細想來,此言還真是精辟,概括出了人生的三種境界。
從呱呱墜地那一刻起,我們就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性命。無論是達官顯貴還是平頭百姓,每個人的性命隻有一次,這一點上蒼對任何人都是絕對公平的。無論生活得精彩、轟轟烈烈,還是落魄、黯淡無光,等到你離開這個人世的時候,性命便就此終結,畫上了永遠的休止符。由於性命隻有一次,所以每個人自然都視其如珍寶,一旦失去性命,萬事皆休。
平庸的人,隻是來世上走了一遭,徒有性命而已。他們隻追求一日三餐的溫飽,沒有高遠的目標,亦沒有偉大的理想。飽食終日,他們像拉磨的驢子一樣,每一天都重複著昨天的故事,性命被他們蹉跎成了一個個簡單的日出日落。想來,這便是第一境界吧。
優秀的人則截然不同。既然來這世上走一遭,就絕不能白活一回。一定要活得有滋有味,有聲有色,活出一份不同於芸芸眾生的自我來。因此,他們在珍惜性命的同時,更注意提高內在修養和生活質量。他們修身養性,內修心靈,外修儀容,每一寸光陰都活得充實,有情趣,有尊嚴。正所謂“我們不能決定性命的長度,但能拓寬性命的廣度”。生活有了更廣闊的空間,性命自然更有意義,這樣它就可以當之無愧地稱之為“生命”。顯然,在做人的格調上,生命比性命更勝一籌,此乃人生的第二境界。
卓越的人,把自己的生命同國家、民族甚至整個人類的命運緊緊聯係起來,賦予生命至高無上的責任,他們的肩上便有了沉甸甸的擔子,這就是神聖的使命。我們中華民族有5000年悠久曆史,彪炳史冊的人自然不勝枚舉。林則徐曾經說:“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在林則徐眼中,與國家的利益相比,一己性命輕如鴻毛,所以他敢於直言進諫,為了國富民強做出虎門銷煙的壯舉,雖被流放伊犁也無怨無悔。近代的錢學森為了報效祖國,放棄了美國優厚的生活條件,冒著生命危險也要遠渡重洋,回歸祖國懷抱。“兩彈元勳”鄧稼先為了國家的國防事業鞠躬盡瘁,在荒涼艱苦的沙漠之地默默奮鬥數載,直至獻出寶貴的生命。
毋庸置疑,使命是遠遠地高於性命和生命之上的第三種境界。達到第三境界的人們有高遠的人生目標,矢誌不渝的人生信念,崇高的革命理想,以國家的興旺、民族的複興為己任,粉身碎骨渾不怕,把使命看得大過天,超過命。因此,為了完成使命,即使赴湯蹈火也在所不惜。在曆史的長河中,他們譜寫了一曲又一曲驚天地泣鬼神的詩篇。
平庸的人,渾渾噩噩,虛度一生;優秀的人,挑戰自我,超出常人;卓越的人,鐵肩擔道義,不同凡響。朋友,做什麼樣的人,全在於你自己的選擇。
原載於《課堂內外(高中版)》
有人說過,暫時的是現實,永生的是夢想。那些絕望與希望並存的時刻,都是軀體與靈魂的高度對話,從而讓你一次次遇見更好的自己。
路口,向前走
文|雪
愛情原如樹葉一樣,在人忽視裏綠了,在忍耐裏露出蓓蕾。
——何其芳
1
我知道這次會見到他,也不止一遍地想過相見的情景,卻怎麼也沒想到現實比小說更具戲劇性。
2
第一次一個人走那麼長的路,我卻一點兒也不害怕,反而是滿心期待地踏上了去遠方的路。我想我是長大了,不再是那個需要保護的孩子了,也不再是踩著少年的影子想有人嗬護的小姑娘了。
這是畢業後的第一次相聚。
長途大巴到站,微笑還在擁抱中綻放,就已經被拉上去往大雁塔的公交車。伴著音樂噴泉,按動相機快門,一張又一張靚麗的身影詮釋的是青春的精彩。而我心裏卻始終有一根弦緊繃著,那是想彈出青春的風情萬種的弦,是想看穿青春結局的弦——去鍾樓找他。
他是被時間覆蓋的一部美麗童話,出現在了嚴寒的冬季,出現在我最傷痛的縫隙裏。我一直覺得是他抓著我的手,陪我走過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然後像天使一樣離開。是我太倔強,站在原地不肯離開,想等他再回來。
聽說他到了這座城市,既然來了,就趁這個機會去找他。
其實我隻知道他在城樓那塊,而且我告訴他,這兩天會去找他。他說,好,到了打電話。可是,我出門沒有帶手機,也沒有記住他的手機號。我還在想辦法的時候,大雁塔已玩盡,下一站是一所著名大學。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路,陌生的站牌,這些使我們在那個路口輾轉了好幾個來回。
我喜歡站在路口看風景,因為路口是最有故事的地方。大家都不會在路口停留,匆匆忙忙走過,拐入屬於自己的方向。而這時的我們,像一群春天裏的鳥鵲,在路口反反複複找不到方向,卻依然忘乎所以地說說笑笑,仿佛有路就有方向。
終於確定要找的站牌在馬路對麵一百多米處。
伴著綠燈的倒計時,我們快步向前,笑容在落葉間飛舞。腳步還沒有完全脫離斑馬線,手裏包包卻瞬間沉了許多,笑容也在那一刻凝固。朋友們拉著我的胳膊,問怎麼了,我終於呼出了他的名字。
3
我在這個路口碰到了他,像一場注定中的意外,卻真實地終結了一個故事。我不曾想到,路口原來會成為故事的結局,在此上演一場情感事故。
當他握著手機從我身邊走過,當我回頭看他,當她們朝那個拐入另一個路口的身影追去,我就知道自己錯了。我看到紅燈一直跳躍,我看到她們在站牌外你推我搡,我看到他踏著紅燈朝我走來。
一步一步,像電影裏的慢鏡頭,卻冷得那麼不真實。
他的著裝邋遢散漫。
他的步伐像鋼琴上忘掉譜子的手指。
他的麵目似冬天的枯葉。
他一邊聊手機QQ一邊抽煙。
他一直對著我笑,笑得停不下來,笑得有些失聲。此時的我已經精神恍惚,感覺是在做夢,夢裏在上演恐怖片。
我想說的好多話,在那一刻,都隨風飄落。
好像早有預料,我沒有一絲傷感,隻是平靜地離開,像他當初離開我一樣。
在我轉身的那一刻,一陣風吹過,瞬間葉如天女散花,從頭頂飛舞到腳步間。在風與葉之間,隱隱約約聽到一個聲音,從身後傳來——我想過無數次我們見麵的場景,卻怎麼也沒想到會是這樣。
我微笑,不回頭,卷起一地枯葉。
4
朋友們問我,他一看就不是好人,我為什麼把他說得那麼好?我以欺騙的罪名放棄了辯解,因為她們和我一樣,固執地忘記了時間,忘記了時間在我們身上所做的改變。
蕾子的改變讓我最意外,以前那個唯唯諾諾的弱女子,竟然變得那麼勇敢沉著。是她最先站到了他麵前,是她奮力地說他是垃圾,是她說我一點兒都不現實。我目瞪口呆於她的改變,竟然忘記了她是在批判我的等待,是在憤怒他的表現,是在否定我和他的曾經。
她們說,他早就忘記我了,否則眼神不會那麼陌生,不會有片刻思考後,才在不樂意中走近我。
語言已是個累贅,我不想思考太多,隻想為故事寫上結局。結局之後便是忘記,忘記曾經那個溫暖善良的人,像忘記葉子從哪個位置飄落一樣。萬事萬物自有規律,隻需記得它存在過,沒有停留,也不可能始終停留於某處。
當我再次登錄QQ,看到他在我們相遇前一天的留言:“我在大雁塔,這個周末你安排時間,到時候打電話就行。”
這就是所謂的宿命吧,偏偏那天我沒上網,偏偏我們那天就去了大雁塔,偏偏他也經過了那個路口。
雙休日過後,他又留言,問我怎麼不打招呼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