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們有多誠實(1 / 3)

第三章 我們有多誠實

這世間太多的醜惡,唯有愛可以化解。因為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孩子,人性本善,誰都不是一下子就變成了邪惡的魔鬼的。

花店的傳統

文|鳳凰

知錯就改,永遠是不嫌遲的。

——莎士比亞

母親節這天,湯姆坐飛機趕去華盛頓看望母親。從機場出來,湯姆坐上了進城的公交車。快要到達母親家的時候,湯姆看到了一家花店,許多人都在購買康乃馨。湯姆要買一束康乃馨送給母親,於是便下了車。走進花店,湯姆見老板很忙,於是便自己選了一束康乃馨,然後遞給老板一百美元。老板收了錢,隨後掏出五十美元給了他。湯姆將錢放進口袋,拿著康乃馨便往母親家走去。

湯姆到了家門口,輕輕地按門鈴。母親聽到鈴聲,匆匆跑來打開了門,一看到湯姆就笑眯了眼。母親天天都盼著湯姆回來,這下可好,他終於回來了。湯姆把康乃馨遞給母親:“媽媽,祝您母親節快樂!”母親笑著接過了康乃馨,連忙讓湯姆進屋。康乃馨很美,但母親並不在乎它,她在乎的是湯姆。隻要湯姆回來看她,即使他兩手空空,她也非常開心,因為,湯姆就是她最好的禮物。

由於湯姆回來得匆忙,隻買了一束康乃馨,別的什麼都沒有買,於是他掏出錢包,準備給母親一筆錢,不小心卻將那五十美元帶了出來,掉在了地上。母親見了,趕緊撿了起來。突然,母親變了臉色:“這是假鈔!”一聽假鈔,湯姆就生氣了:這是剛才花店的老板找給他的!花店的老板真不是人,居然拿假鈔來坑人!湯姆抓過假鈔,就要去找花店的老板理論。母親見了連忙把他拉住。

湯姆說:“媽媽,雖然這錢不多,但他這麼做是不對的,我不能便宜了他!您就讓我去找他吧!”母親卻不肯放湯姆走,她說也許這是別人給老板的,老板也毫不知情,才順手找給了他,並不是誠心要欺騙他。況且,現在花店正忙,去找老板理論,顧客們聽了,肯定會轉身就走,這樣,會影響花店的生意。母親是個善良的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她說的也有道理,湯姆隻好停下了腳步。

接著,母親問湯姆是哪家花店。湯姆告訴母親,賓夕法尼亞大街的多格鮮花店。母親聽了說:“哦,是這家花店啊。孩子,我跟多格非常熟的,就讓我去找他吧!我去找他,好說話。”湯姆點了點頭,把假鈔交給了母親。他想,這事讓母親去找他,他肯定不會賴賬。不過,湯姆還是叮囑母親,去找多格的時候,說話要注意點,別惹人家生氣,否則,人家不承認,自己也拿他沒有辦法。

中午,吃過飯,湯姆午睡,母親出了門。湯姆醒來時,母親已經回來了。湯姆問母親,假鈔的事怎麼樣了。母親告訴他,她去找多格了,多格給了她五十美元。湯姆點了點頭。母親說:“假鈔是別人給多格的,他放在了口袋裏,不小心給了你,後來,他發現假鈔沒了,非常著急,也不清楚找給了誰,還在門口貼了啟事,希望拿到假鈔的人上門找他呢!”湯姆聽了笑了:多格是好樣的!

轉眼間,十年就過去了。湯姆從佛羅裏達州搬回了華盛頓,和母親住在了一起。母親節到了,湯姆去了多格鮮花店,當他選好康乃馨付錢的時候,多格卻說不收錢。湯姆覺得很奇怪,他買了花,多格怎麼不收他的錢呢?湯姆發現,大家都是選好了鮮花,拿著就走,沒有一個人付錢給多格。太不可思議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賣花不收錢,那不是做賠本的買賣嗎?於是他向多格詢問。

多格說:“十年前,我收到一張五十美元的假鈔,結果不小心把它找給了別人,發現假鈔不見後,我一等再等,還貼出了啟事,卻沒有人回來找我。為此,我心裏十分不安,雖然我那是無心之舉,但是我的無心之舉卻會傷害另一個人。後來,每年的母親節,我都不收大家的花錢,我要永遠記住這件事,吸取教訓。同時,我還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拒絕假鈔,讓假鈔不再在市麵上流通。”

原來,母親並沒有來找多格。原來,多格真的是好樣的。湯姆告訴多格,他就是當年那個收到假鈔的人。多格聽了握住了他的手,請他原諒自己。湯姆說:“我早就原諒你了。以後,不要再這樣送花了!”多格說隻要花店還在,他就要一直送下去。湯姆點了點頭,他知道,多格送出的,是一束束致歉的鮮花,更是一束束善良的鮮花。然後,湯姆回了家,一回到家就提到了花店的故事。

母親說:“我們這裏的人,都知道送花的事。我找過多格,可他堅持要送,他說這是花店的傳統。現在,我們這裏根本沒有假鈔,人人都拒絕假鈔,假鈔根本沒法流通。孩子,當年我並沒有去找多格,我怕去了給他添麻煩。後來,我自己拿了五十美元給你,是想讓你知道,人世間還有真誠,還有信任。”湯姆點了點頭。是的,人世間還有真誠,還有信任,花店的傳統就是最好的證明。

原載於《時文選粹》

無意中做錯了事情,卻要求自己用數十年的時間來補償,人性的光輝再沒有比這更耀眼的了。如果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品質,那真是善莫大焉!

誰的工作更重要

文|[英]克裏斯·羅斯 編譯|龐啟帆

把一切平凡的事做好即不平凡,把一切簡單的事做好即不簡單。

——韓寒

我是偉大的利歐尼奧,馬尼非可馬戲團的馴獅員。馬尼非可馬戲團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馬戲團,而我,偉大的利歐尼奧,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馴獅員。

馬尼非可馬戲團的名氣這麼大,是因為有我這個勇敢的馴獅員。當然,也因為它有令人歎為觀止的高空秋千藝術、精彩的雜耍、漂亮的舞蹈演員、了不起的吃火人、驚人的大力士,還因為,它有一個優秀的團長——伊迪阿杜·馬尼非可先生。

遺憾的是,馬尼非可馬戲團的小醜並不怎麼出名。雖然有人說,馬尼非可馬戲團的小醜表演是最好看的節目。

確實,小醜使許多人開懷大笑。但小醜最容易演了,想成為一名著名的小醜並不難。

我認為小醜並不有趣。馴獅員比小醜難多了。馴獅員也比小醜重要得多。人們不會來馬戲團看小醜表演。他們可以在電視上看小醜表演。人們來馬戲團是看獅子表演。人們來馬戲團是看我——偉大的利歐尼奧。

馬尼非可馬戲團的小醜名叫利果。對一個小醜來說,這個名字可真夠愚蠢的。我承認許多人對著他笑,但他們大多是小孩。

利果也是一個非常高傲的家夥。他認為他比我受歡迎得多。你能想象嗎?他居然認為人們來馬戲團是為了看他,而不是我。多麼荒謬!每個人都知道偉大的利歐尼奧是馬戲團的台柱。

一天,利果對我說,他的小醜表演非常出色,所以他比我重要得多。

“好吧。”我對他說,“那我們就看看你能否做我的工作,我能否做你的工作。”

“好極了!”他答道,“我們就互換工作。我來做一晚馴獅員,你來做一晚小醜。讓我們來瞧瞧誰做得更好。”

“同意!我就讓你明白,你的工作比我的容易多了。誰都可以演小醜。”我說道。

“一言為定。我也讓你知道,任何人都可以做馴獅員。而且,你最終會明白,實際上演小醜非常困難!”利果反擊道。

我們決定一周後互換工作。我有一周時間做準備。我相信那會很容易。我所需要的隻是穿上幾件滑稽的衣服,假裝跌倒,說幾個笑話。但是,利果怎麼可能在一周內學會馴獅?

一周後,挑戰開始了。我首先登場。我一副小醜的行頭——畫一個大笑臉,戴一頂綠色的假發,穿一件橘色的外套和一雙非常大的鞋。這太容易了。隻聽見主持人大聲說道:“女士們,先生們!今晚,隻有今晚!偉大的馴獅員利歐尼奧來演小醜!”觀眾頓時歡呼鼓掌。我走到表演場上,觀眾席上有好幾百人。他們都禁住聲,等待著開懷大笑。我一上場,就故意跌了個跟頭。幾個孩子笑了起來。這太容易了。我站起來,開始講笑話:“我的狗沒有鼻子。它怎麼嗅氣味呢?哦,可憐的小狗!”

沒有人笑,整個表演場都非常安靜。我決定再講一個笑話。

“我太太準備去加勒比海度假,但是她卻買了牙買加的機票。哦!她太蠢了!”

說完,我自個兒哈哈大笑起來。我認為這個笑話太好笑了。但我停下來時,發現沒有一個觀眾在笑。整個表演場靜得可怕。這時有人開始喊道:“滾!”我決定再跌跟頭。人們喜歡這個。但這次沒有人笑,而是多了幾聲“滾蛋”。然後咒罵聲此起彼伏:“垃圾!”“這個小醜太差勁了!”“利果哪去了?”我們要看利果!”“我們要利果來演小醜!”

接著,有人朝我扔爛番茄。我被砸中了頭,迅速離場。

“還不錯!”我自我安慰道,“不管怎樣,還是有幾個孩子笑了嘛!我相信利果會比我更糟!”

我聽到主持人又開始報幕了:“女士們,先生們!今晚,隻有今晚,小醜大師利果做一個馴獅員!”每個人都歡呼、鼓掌起來。利果走到那個曾經是我站的位置,站在他麵前的是那幾隻我馴教的獅子。他的穿著既像一個小醜,又像一個馴獅員。他把自己打扮成馴獅員,但實際上看上去既像小醜又像馴獅員!他在用這種方式取笑我!每個人都哈哈大笑起來,甚至連獅子也在笑。

人們瘋狂地鼓掌,大喊:“利果,利果!你是最棒的!”

我氣得七竅生煙。一個愚笨的小醜竟敢取笑我——偉大的利歐尼奧。接下來的馴獅表演,利果雖然算不上成功,但他在氣勢上已經明顯壓過了我。我更加惱怒。

演出結束後,我對利果說:“很好。既然你的表演這麼出色,為什麼下周不再來一次呢?”

“當然沒問題!”利果爽快地答應了。

接下來的一周,我沒有給獅子任何食物。饑餓的獅子會怎樣呢?隻能這樣:在表演場上,當利果靠近它們時,它們就會發怒。

一周後,利果再次穿著既像小醜又像馴獅員的服裝走上了表演場。我站在一旁,興奮地等待“好戲”上演。

表演場上,幾隻餓瘋了的獅子正瞪大眼睛看著利果。利果微微一笑,伸手指著我,對眾獅說:“大餐!”

原載於《格言》

崗位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那些看似平凡的崗位,其實也是社會不可或缺的。

與劫匪一起高歌

文|[美]卡爾·梅尼格 編譯|龐啟帆

愛是生命的火焰,沒有它,一切變成黑夜。

——羅曼·羅蘭

幾年前的夏天,我和妻子朱迪斯以及我們兩歲的女兒雷拉開著一輛小型野營車,在墨西哥的下加利福尼亞州的巴紮半島旅行。在返回聖迭戈的前一晚,我們在海濱附近停車過夜。

半夜時分,朱迪斯猛地推醒我,大聲叫我起床。迷迷糊糊中,我聽到一陣喧嘩聲和撞擊聲。我光著身子跳了起來。我們的野營車被幾個蒙麵人圍住了,他們正在猛烈敲打車窗。

我撲向駕駛座,發動引擎。野營車在整個旅途中已經順利啟動至少50次了。這一次,它卻在響了幾聲後,熄火了。這時,我聽到了玻璃破碎的聲音,然後一隻手從車窗外伸了進來。我再次轉動鑰匙時,一把槍頂住了我的脖子。

一個劫匪會說一點英語,他叫嚷道:“錢!錢!”槍仍然頂著我的脖子,我隻好從司機座下麵取出我的錢包,遞給其中一個劫匪。我希望他們拿到錢就離開,但他們沒有。

拿槍的那個劫匪從破窗口伸手進來打開了門,然後將我拖出車外。劫匪共有4個人:一個拿著槍,一個拿著一把生鏽的殺豬刀,一個拿著一把大砍刀,一個空著雙手。

拿槍的劫匪繼續用槍頂著我的脖子,我被迫躺在地上。另外三個劫匪開始在車上亂翻,同時用西班牙語大聲叫喊著。

我的腦海裏開始出現強奸和謀殺的景象,但不知怎的,一會兒後,一個新想法猛地把那些可怕的景象趕走了。他們也是上帝的孩子。我曾在公眾麵前多次宣稱我以服務他人為樂。現在,這些人就在我麵前!我看著那些劫匪,心中響起了一個聲音:“別害怕,他們不是強盜!他們是上帝的孩子!”

我對那個會說英語的劫匪說:“嗨!你錯過了最好的東西!在司機座下麵有一部很好的相機。”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朱迪斯和雷拉也驚奇地看著我。

那劫匪用西班牙語跟另一個劫匪嘰裏咕嚕了幾句,很快,他們在司機座下找到了我的索尼相機。

我爬起來,走過去從副駕駛位上拿起我的吉他,一邊向他們展示一邊說:“很棒的吉他!”我撥了幾下琴弦。“誰來彈一曲?嘿嘿……還有,索尼隨身聽、耳機、磁帶!你們想要嗎?”我想真正的美國人在緊要關頭會放棄那些該放棄的東西。我努力在想我的所有物品中,他們最喜歡什麼呢?

很快,我有了主意。我問道:“你們想吃點什麼嗎?”

那個會說英語的劫匪向他的同伴翻譯了我的話。然後,四雙眼睛愕然地看著我打開了食物袋。我看見了一個漂亮的紅蘋果。“哇,多可口的蘋果。”我拿起蘋果,遞給那個拿著大砍刀的劫匪。

雖然我們無法溝通,但我知道在不同的文化中,分享食物是一種交流的方式,友誼的信號或者和平的傳遞。那個劫匪看著我手中的蘋果,猶豫了一會兒,然後微笑了一下,接過了蘋果。這一刻,我知道他已經放棄了我們剛見麵時所扮演的角色。

我們已經送出禮物,並且與他們一起分享了食物。然而,吃飽之後,說英語的那個劫匪說,要我們跟他們一起駕車離開這兒。我們一家又回到了恐懼狀態中。我無奈地說:“好吧,我們跟你們走!但請你們不要傷害我們。”

我穿好衣服,爬上車後座,與朱迪斯和雷拉坐在一起。拿殺豬刀的那個劫匪扭轉鑰匙,啟動引擎。見鬼,這次竟沒有熄火。

大約半個小時後,車子駛進了沙漠地帶。一路上我都在心中盤算,當車子接近人群時,我就踢開車門,把朱迪斯和雷拉推出車外。

車子不知行駛了多久,我突然問自己:“如果我與朋友一起開車旅行,我會怎麼做?”當然是唱歌啦!

我和朱迪斯、雷拉放聲唱了起來:“聽,聽,聽我心中的歌。我永遠不會忘記你,我永遠不會拋棄你……”

雷拉的臉上一直掛著可愛的笑容。她吸引了兩個劫匪的目光。好幾次我看見他們努力地保持嚴肅的神色,仿佛在說:“省省吧,孩子,別跟我們來這一套,我們可是劫匪。”但是,他們最終情不自禁地笑了起來。

我鬆了一口氣,但我很快意識到,他們並不懂我們所唱的歌的意思。我想了一會兒,靈感就冒出來了。

“卡塔那美拉,卡塔那美拉的姑娘啊……”

成功了!他們開始跟著高聲唱了起來。這時,再也沒有什麼劫匪和受害人了。我們腳上踏著節拍,在夜晚的沙漠中一路高歌。

不知過了多久,我們進入了一個偏僻多山的村莊。車子在開進一條黑暗的土路後,突然停了下來。我和朱迪斯互相對視著,都猜想他們可能就要殺死我們。我們緊緊抱住了我們的女兒。

他們打開車門,下了車。我等著他們來拖我們下車,沒想到他們竟跟我們說“再見”。然後,那個會說英語的劫匪說道:“請原諒我們。我和我的同伴,我們是窮人。我們的父親們沒辦法幫助我們。你知道,我們得掙錢。這是我們的法子。很抱歉。你是一個大好人,你的妻子和孩子也都很好。”

他一遍又一遍地道歉:“你們是好人。請不要把我們當作壞人。”

他從口袋裏掏出了我的錢包:“給你。”他把我的信用卡還給了我。“這個我們用不著,你最好拿著。”然後,他又把我的駕照還給了我。最後,在他的同伴驚訝的注視下,他抽出了幾張墨西哥紙幣。“給你,你的車可能需要加點油。”

我像他的同伴一樣詫異。好一會兒,我都沒有接那幾張鈔票。

他微微一笑,把鈔票塞到我手中,然後說:“再見。”

很快,他們消失在夜色中。我們一家三口緊緊擁抱在一起,哭了。

原載於《情感讀本》

這世間太多的醜惡,唯有愛可以化解。因為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孩子,人性本善,誰都不是一下子就變成了邪惡的魔鬼的。

我們有多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