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溫暖心靈的細碎時光
總有一天我們會分離,跟那些溫暖的笑臉一一訣別,可是這有什麼呢,每個人都要獨自走一段路。隻希望歲月靜美,各自安好。
幸福的香氣
文|雨凝
每一個人可能的最大幸福在全體人能實現的最大幸福之中。
——左拉
幸福真的是有香味的,不信你閉上眼睛,慢慢細品。
感知幸福是一種能力,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這種能力。在一幫朋友當中,他無疑是混得最好的一個,擁有許多人羨慕的高層職位,香車豪宅,漂亮女友,似乎一切應有盡有。
原本以為,他這樣的人,是命運的寵兒,生活會豐富多彩,業餘時間泡泡吧打打球,工作時間天南地北,上午在北京,晚上在上海,像棋盤上的常勝將軍,一切盡在掌控中,看似悠閑,著手即搞定。
可是見了麵,他卻跟我抱怨:“最近頭發掉得厲害,眼睛也花了,夜裏還失眠,未老先衰!生活像一灣死水,真沒勁!幸福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啊?”
我打量著這個才近30歲的人,笑了,推他一把,調侃道:“你這人真是不知足,騎著幸福到處找幸福,我們都羨慕你的生活方式,不到30歲就擁有很多人可能為之奮鬥一輩子的生活,你該找個沒人的地方偷著樂,最不該抱怨的人就是你。”
他苦笑:“人前我無疑很風光,錦衣玉食,受人尊重,可是人後的苦你就不知道了。做到高層的職位,除了自身的才華,還要比別人付出多得多的努力,應酬、飯局,杯光流影,那些浮華與奢侈,多是工作需要,與生活無關。大多數時候,為了保住這個職位,我要不停地努力、充電。外語要比母語說得溜,而且不止一門,什麼叫逆水行舟?就是我這樣的,老是被擔心被別人擠下去,不進則退啊!夜裏睡不著,老覺得有人在暗處看著我,讓我恐懼和驚慌,不敢得意,不敢鬆懈……”
我無語,他居然患上了典型的都市人的文明病:患得患失,害怕失去。他竟然羨慕起爺爺奶奶在一個僻遠的鄉村裏,守著一棵紅鬆種菜養花,過著與世無爭、自給自足的日子,覺得那是一種幸福。
其實不然,那隻是他的一個錯覺,或者說心理上的不自覺的逃避,如果真的把他放到一個僻遠的鄉村,與寂寞和單調相守,那種與世隔絕,那種極度的放鬆,未必會令他覺得幸福。幸福其實與環境無關,幸福是靈魂散發出來的一種香味。
法國作家羅曼·羅蘭說:“幸福是靈魂的香味。”很精辟。但我覺得,幸福大致可以分為兩種:身體上的看得見摸得著的幸福和精神層麵無色無味的愉悅。
身體上的幸福包含了物質上的豐盈和充足,精細的食物,香車豪宅、美酒華服,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幸福其實未必是真實的幸福。說到底,人是更注重靈魂愉悅的動物。
精神上的愉悅包含來自靈魂深處的滿足,比如受人尊崇,比如音樂書籍帶給我們的快樂,比如朋友帶給我們的安慰、親人帶給我們的愛。孔夫子說:“有朋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當屬後者。
物欲橫流,讓我們的心靈不斷地受到外界的侵襲,把持自己,不在欲念中迷失方向,幸福就會離我們很近。
一朵花兒努力綻放芬芳,從未想過大自然會回報什麼,也從來沒有想過會失去什麼,那就是幸福。幸福是靈魂深處芬芳的一種香味,觸摸的時候,會有隱隱的快樂!
原載於《北京青年》
幸福的真正意義是什麼呢,簡單,就是幸福。沒有索取,沒有欲望,不需要看別人的眼色活著。
追風少年
文|太子光
青年是生命之晨,是日之黎明,充滿了純淨、幻想及和諧。
——席德布郎
1
羅一彬才跑進教室,還喘著粗氣時,上課鈴就響了。
“羅一彬,你可真準時呀,一分鍾都不浪費。”年輕的老師開起了玩笑。
羅一彬紅著臉緘默不語,額頭上沁滿了豆大的汗珠。
“你又是跑步來的?”我湊過頭去問,一股濃鬱的汗味卻嗆得我急忙伸手把鼻子捏住,“這味可真大呀!”
羅一彬充耳不聞,他目不轉睛地盯著黑板,沒搭理我。自找沒趣,我撇撇嘴,也開始聽課。一直到下課後,羅一彬才轉過頭問我,剛才想說什麼。
我早已怒火中燒,憤然地說:“知道你了不起,問你話都不應。”羅一彬笑了笑,說:“約定好上課不講話的,不是嗎?課間休息,我們可以聊天呀。你是最講理的人,不是嗎?”
被羅一彬一捧,我的怒氣就消了,確實是約定好上課不說話的,是我違反了,於是順著他的話說:“那當然,我什麼時候不講理了。我是想知道,你不是說你們家搬到離學校更遠的工業區了嗎?難道還每天上學都跑步來學校?是你父母不給你錢嗎?”
對這個新轉學來的同桌,我充滿了好奇。
2
我聽羅一彬說過,他的老家在貴州的大山深處,他的父母在這兒打工,也把他接來了。
“那你來這之前,也是留守兒童?”我在電視上看過很多關於留守兒童的電視節目,於是好奇地追問。
“是呀,來這之前,我和爺爺相依為命五年了。父母每年要在春節期間才會回去,我們能夠見上一麵。我們那確實都是這種情況,我還好些,有爺爺在,有的同學,就自己一個人……”羅一彬平靜地說。我後來才知道,是因為他爺爺生病去世後,他的父母心疼他,才把他從大山裏接出來,帶在身邊。
我記起他剛來那天,穿著短小的衣服,頭發幹枯,臉色發青。當老師安排他坐在我旁邊時,我還挺嫌棄他的。我在他麵前傲慢地說:“你現在在城裏了,別把鄉下的壞習慣帶過來,知道嗎?要愛幹淨,要學習好。”
他害羞地點頭。畢竟初來乍到,在新校園裏,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
英語課上,他像“鴨子聽雷公”,完全聽不懂,但他的表情卻又充滿了好奇。
“以前沒上過英語課?”我問他。
他點點頭,顯得難為情。
“沒事,以後我幫你,幫你把以前的內容都補上,這樣學起來就不累了。”我豪氣地說。畢竟我是英語科代表,有責任為老師解決“拖分”的同學,而且我們還是同桌。
隻是讓我沒想到的是,除了英語外,羅一彬其他科都學得很好,特別是數學,自來了之後,每次都考滿分,讓我充滿了壓力,不得不更認真地對待學習。
3
羅一彬剛轉學來時臉色發青,頭發幹枯,我估計他是營養不良,後來慢慢就好轉了。畢竟生活在父母身邊後,他再也不會像在大山裏生活時那樣,半年都吃不上幾次肉。
可是對羅一彬來說,吃不吃肉倒無所謂,能夠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他就感覺是莫大的幸福了。我理解他的想法。長期的分離,他十分想念父母,現在能夠天天見麵,他真的很滿足。
自認識羅一彬後,我反思了自己的言行。我對父母從來都沒有過感恩,覺得父母愛我是理所當然的,是一種習慣,後來,我改變了這種錯誤的想法,開始學著關愛自己的父母。
羅一彬的率性和真誠很快贏得了大家的好感。我們愛和他聊天,邀他一塊玩。
剛開始時,他每天早早來學校,幫大家把桌凳都擦幹淨。我問他為什麼要幫大家擦桌凳。他笑笑說:“順手就擦了,也不麻煩。”其實我懂,他想早日融入這個新集體,於是希望用自己的方式得到我們的認可。
隻是一段時間後,我注意到了一個問題。雖然羅一彬每天都穿著幹淨的校服來學校,但他身上似乎永遠都有一股濃鬱的汗味,額頭也冒汗,內裏的衛衣更是濕淋淋地黏在身上。
我猶豫了好幾天,感覺直接問不禮貌,但最後還是好奇心占了上風,於是我在一天課間時問了他這個問題。
“我是跑步來學校的。”羅一彬紅著臉說。
我聽到後,愣了半天,忍不住重複:“你是跑步來學校的?”緊接著又說:“你瘋了吧?跑步到學校,還不累死呀?”
羅一彬羞澀地笑起來:“其實沒什麼的。我在老家時,每天上學都要跑步去,跑一陣,走一陣,要走上兩三個小時。我喜歡追風的感覺,現在近多了,路也好走,就是路上車多,很恐怖。”羅一彬說完後還滑稽地“吐”出半截舌頭。
“你這家夥,這麼厲害。以後的校運會,長跑就交給你了。”我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別看他個不高,體不壯,臉色還有點青,但他精神著呢。
4
“你家都搬到工業區去了,還每天跑步來上學呀?都差點遲到了?你父母不給你錢坐車嗎?”我問他,有點想不通他的行為。
學校一向對遲到抓得很嚴,我不希望他影響班集體的榮譽。
“剛搬家過去,今天是第一天,差點跑錯路了,才會遲的,以後就記住了,沒事。”他笑笑,然後又告訴我,他喜歡追風的感覺,跑在風中,任憑涼風拂麵,吹起一根根發絲,風會從衣領間貫穿進去,那種感覺和過去在大山裏奔跑時是一樣的……
羅一彬絮絮叨叨跟我說了很多,我感覺他是想念貴州老家了,或許還有想念那些他獨自奔跑在大山裏的往事。我覺得他像一個追風少年,無畏無懼地奔跑,跑在山間曠野,現在跑進繁華的城市。他喜歡的或許就是風貫穿全身的感覺。
“那你在路上跑步時還是要小心,城裏不比你們大山,這裏車多,要注意安全。”我沒有勸說他不要跑步上學,隻是叮囑他要注意的事項。
作為同桌,我在羅一彬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既然他已經認定的事,任誰勸說都沒有用,隻要他自己喜歡,就足夠了。或許跑著時,他會有在老家大山裏奔跑的感覺。就像他說的,老家的親人都不在了,什麼時候會回去呢?他不知道。對於沒有歸期的故鄉,他能夠做的就是在陌生的城市裏,尋找過去那種奔跑在風中的感覺。
原載於《才智》
少年追風,年少追夢。有時候真的很羨慕那些站在操場上的少年,那麼年輕和朝氣,然後你就覺得自己老了,沒有追夢的熱情和用力生活的勇氣了。
把夕陽當飯吃
文|王曉宇
我們已走得太遠,以至於忘記了為什麼而出發。
——紀伯倫
多年前,我曾經看過一張照片,是一張逆光的攝影圖片:圓形的拱門配方格子玻璃落地窗,窗內有一張精致的方形桌,桌上有兩杯咖啡,一杯尚滿,一杯已空。
夕陽斜照在窗欞上,呈暖暖的橘黃色,遠處是歐式的洋房。照片旁寫著:口袋裏隻有五個便士了,我不喝咖啡,請給我來一份夕陽。
看圖片的時候,我的心怦然而動。先不說構圖的精致與完美,單單那一份意境、那一份從容與豁達就令我癡迷。如果是我沒有錢了,會不會很慌張?會不會很失落?像一隻喪家犬一樣,夾著尾巴跑來跑去,忙著找工作,忙著找朋友借錢度過饑荒。怕失業,怕生病,誰還會有閑心看夕陽。
跟朋友說起對這幅圖片的感受,朋友忍俊不禁地笑了,說:“口袋裏沒有錢,還有心思看夕陽。都說吃飽撐著了才會幹這種傻事,怎麼沒有錢還有心情幹這種傻事啊?”
我張了張嘴,生生地把想說的話咽了回去。他不是缺乏藝術修養的人,可是他還是用慣常的思維和大多數人的角度去解構這個問題。他不缺錢。多年的奔波操勞和兢兢業業,讓他已經積攢下一份不小的產業,可也不見他放下手裏的事情去休閑看書、看夕陽。他天天忙著打理手上的事情,談合同,簽合約,一會兒國內,一會兒國外,忙得腳打後腦勺。因為不能按時進餐,他患上了嚴重的萎縮性胃炎。不過是剛剛進入中年的人,額頭上已是溝溝壑壑,兩鬢青絲已早生華發。看見他,我便跟他開玩笑:“你的錢多得在倉房裏招了耗子,何必呢?拿出點時間,享受一下生活,調整一下身體,豈不比什麼都好?”
他搖了搖頭笑了,說:“你不懂,當你看到那個數字一天一天不斷地水漲船高,那種幸福感和成就感簡直難以言喻。”我明白,他說的數字當然是指銀行賬戶上的數字。為了那個數字,他瘋狂地工作,像一個工作狂一樣沒日沒夜。妻子說和他已經三年沒有一起吃過燭光晚餐了,兒子則說父親從來沒有來學校替他開過家長會。後來,妻子愛上了別人——一個肯和她一起看夕陽的人,順便也把他的兒子帶走了。他成了孤家寡人,一個人抱著一堆的鈔票欲哭無淚。看見我,他抱怨說:“你說我有什麼錯?我拚命地在外麵打拚,不就是為了妻子和孩子能過得好一點嗎?我容易嗎?看人臉色,饑一頓飽一頓,圖什麼啊?”
我也笑了,說:“她圖的是那個人能陪她一起看夕陽。”他怔住了,呆呆地看著我:“看夕陽有那麼重要嗎?那個男人哪兒比我好?每個月掙那麼幾張有數的鈔票,想去一趟歐洲都得攢好幾年。看夕陽,曬月光,風花雪月論斤買,能當飯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