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遠房叔說,且慢。
隊長的權威受到挑戰,他回了頭,不滿地看遠房叔。遠房叔走到骷髏近前,問隊長,你看他嘴裏,是不是含一個金元寶?隊長的腦袋就以很快的速度湊近了骷髏。他離得非常近,仿佛要和骷髏耳語。突然他大叫起來,是金元寶!這個張秀才,壞透了!說完,想去樞。
遠房叔說,且慢。
隊長被遠房叔推個趔趄。剛想發作,遠房叔就把四齒糞叉對準他。隊長說你想幹嘛?遠房叔說不能摳,可能有屍蟲,咬上會死人的。隊長說屍蟲?……你把糞叉對著我幹嘛?遠房叔不理他。他盯著骷髏咧開的嘴巴。他說,這元寶,銅的吧?
湊上一群腦袋。
隊長說當然是銅的。張秀才到哪兒弄金的?含個銅元寶去地府,也不錯了。
遠房叔再一次把糞叉對準他。亮晃晃的叉齒讓隊長後退三步。
遠房叔突然扔掉糞叉。他把手迅速插進骷髏嘴裏。元寶花生米般大小,閃著生硬的黃橙光芒。他伸出兩根手指去捏。他興奮得渾身發抖。
他慘叫一聲。手剛碰到元寶,貼髏就咬住了他。骷髏的牙齒齊整,動作又準又狠。那一刻,所有人都感到一種深滲骨髓的恐懼和悲涼。
遠房叔在原地嗷嗷蹦跳。孤零零的骷髏晃動著,掛在他的手上。骷髏咬得緊,表情掙狩。遠房叔開始在山坡上狂奔,一邊跑一邊甩著他的手。他絕望瘮人的嚎叫讓所有人頭皮發麻。隊長和村人一齊跪下,朝缺了腦袋的骨架磕頭。那個下午詭異無比,轉眼間,太陽變成橢圓形的紫色。
遠房叔終於甩掉了骷髏。骷髏旋轉著滾下山坡。遠房叔癱倒在地,狂吐不止……
幾年後,遠房叔終於杠不住膠東農村的饑荒,闖了關東。前幾年回老家,跟我說起這事,目光依然驚悚。
後來呢?我問。
後來張秀才的頭骨找到了,和身子合二為一,又下了葬。可是那個元寶,卻不見了。全村人天天找,也找不到。
你看錯了吧?或許根本沒什麼元寶。
有元寶。遠房叔肯定地說,我的手指分明捏住了它。不會錯。
我感到一絲涼意從腳底爬上來,直衝腦殼。我想那個下午,肯定會讓所有的村人,終生難忘。
遠房叔喝一口燒酒。他慢悠悠地說,我們可以逼迫活著的人就範,可是逼迫不了死人啊!
像感歎,也像總結。
巢
城分成東城和西城,中間馬路相連。東城髙樓林立、商業發達,西城則基本保持了老城區的原貌。那條小街安靜地躺在東城一角,小街上有一個理發店,一個雜貨店,一個花店,一個蛋糕店,一個藥店,一個飯店,—個千洗店,一棵樹。
小街上行人稀少,盡頭是一個村子。那也許是城市裏最後一個村子,因為瀕臨滅絕,所以有了價值。有人說村子五十年之內不會被拆除,連同這條作為附屬的小街。小獅村子是城市裏的另類,它們安靜詳和,雞犬相聞。
傻子就住在小街上。確切說,傻子就住在小街的樹上。樹是柳樹,有很粗的主幹,在距地麵一人多高的位置,分出三個強壯的枝杈。晚上傻子側臥在三個枝杈間睡覺,呼嚕震天。
最開始傻子並不住在這裏。十幾年前他住在東城,那時的東城和一個大村落沒有什麼區別。晚上他睡在柴草垛裏,他認為柴草垛暖和得就像一個美好的火爐。某天有推土機悄悄地鏟起那個柴草垛那天傻子驚惶地逃走。後來傻子住進一個破舊的祠堂,可是沒幾天推土機就跟了過來。傻子—點一點地後退,推土機一步一步地追隨,到最後,傻子想進城討飯,需要步行二十多裏路。最後傻子不得不搬到了東城。東城人少,街道寬敞,傻子很是滿意。可是推土機很快逼近,它推倒一座座房子,又在原地蓋起一座座一模一樣的房子,傻子聽人說那叫翻新。——就像宋朝人翻新秦長城,就像明朝人翻新宋長城,等等。這道理傻子不懂,這道理傻子也不想弄懂。可是傻子沒有住處,每一天他都驚慌失措。
傻子終於發現那棵柳樹,柳樹給傻子一種親切感和安全感。他在柳樹下鋪起破爛的棉絮,扯起擋雨的塑料紙,甚至壘起兩塊石頭當成吃飯的桌子。傻子把這裏變成一座城堡,他是城堡的君主或者居民。可是兩天以後,他的城堡就被人無情地摧毀。摧毀城堡的是兩個穿著製服的人,傻子站在不遠處戰戰兢兢地看,待他們離開,傻子才敢放聲大哭。當天晚上傻子就爬上了樹,傻子睡在樹上,他認為樹上比樹下安全,他感覺樹上是世界上最舒適最美妙的地方。那時已是秋天,傻子認為城市裏的四季一個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