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3)

偶然落入宗教神秘的海洋,立即發現這海洋的顏色也同樣地不純粹。同是佛教,便充滿著相互對立的兩極:佛教基本教義主張修“戒、定、慧”,忌“貪、嗔、癡”,而藏傳密宗卻認為雙身修密,也就是佛與相應的性力結合時,才能達到某種境界。護法神吉祥天女,“顏貌寂靜,莊嚴其身”,司命運、財富與美麗,在藏傳佛教中卻是一披“親子之皮”的妖神。而歡喜佛更有諸多說法:歡喜佛一般均為雙尊像,一說男為明王,女為明妃,裸體象征脫離塵垢,雙體擁抱代表方法與智慧雙成之意。又一說男為大荒神,喜行惡事,女為觀音化身,與其相交,使之不行惡事(此舉頗有舍身飼虎的味道);而第三種說法則大相徑庭:歡喜佛是佛教中的“欲天”,此說來源於古印度原始宗教中的性力派,此派認為宇宙萬物皆由創造女神的性力繁衍而來,因而把性行為看成是侍奉女神的方法與對女神的崇敬,而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原初形象竟是一對孿生馬駒,後塑為一男身,傳入中原後卻被漢化為一美麗的漢家公主。如今,麵對那慈眉善目的媚觀音,又有誰能大不敬地想到此人生平、性別均不可考呢?說到淨土宗,更是頗有幾分荒唐。現在影視中凡穿袈裟的和尚誰不先念一聲“阿彌陀佛”,殊不知佛國淨土有三:西方阿彌陀淨土,彌勒佛兜率天淨土,東方藥師琉璃光王佛淨土;若是念錯了名號,想去西方極樂世界卻念誦東方佛祖,那可怎生是好?不過無論怎樣淨土宗是最受百姓歡迎的,因為修行方法極為簡單:無論過去多少罪惡,隻要念一聲佛,便可橫超三世,往生極樂。至於禪宗卻恰恰相反,所謂佛法在世間,平常心是道,以心傳心,我心即佛。唐代高僧訶佛罵祖是家常便飯。德山宣鑒禪師便有“達摩是個老臊胡”的名言。

佛是誰?如來究竟是什麼?越進入佛教的深海便越困惑。

而且,當最初的激動過去之後,我發現了佛國深海中的殘酷。在那些著名的佛本生故事中,什麼舍身飼虎割肉貿鴿,什麼剜肉燃千燈……簡直是用血肉去換取動物的生命和滿足人渣的陰暗心理,自然,這一切後來證明不過是帝釋天的考驗,結局是佛創傷頓愈皆大歡喜,可是我不免大不敬地想到,如果是相反的結局呢?難道佛祖的親人看到他的骨殖能不傷心欲絕嗎?難道他親人的生命就不值幾隻老虎和一隻鴿子?!更令人難受的是釋迦勸難陀修行的故事:難陀是釋迦的親兄弟,家有美妻且恩愛有加,因此不願出家。釋迦領他遍遊天宮,觀諸天女,複遊地獄,見湯鑊之刑,示以因果報應。如此反複,難陀才潛心佛法,成為羅漢。按照現代的說法,這簡直有點兒侵犯人權之嫌了!昔日悉達多苦修六年幾乎死去,若不是牧女用鹿奶相救,又如何能在菩提樹下頓悟成佛?既然吃喝無忌,又何必禁忌情愛?悉達多不愛妻子硬要他守著妻兒度過一生固然是扭曲人性,那麼難陀愛他的美妻亦乃人之常情,硬要他離妻棄子去修行,恐怕應是更大的人性扭曲吧?試想難陀妻子的痛苦,又何以體現佛教的精神呢?!

近年來對宗教感興趣的人越來越多了。無論是佛寺、道觀還是天主、基督教堂都常常人滿為患,一律或跪在蒲團上三拜九叩,或邊劃十字邊跟著唱詩班哼哼,或逢山門必進,進則必燒香求簽,不求到上上簽絕不罷休。而那所謂上上簽所示的,無非是最最凡俗的心願而已。令人聯想到漁夫和金魚的故事中那個貪婪的老太婆。

著名的《西方淨土變》自很早便從畫冊中看到,看到真跡時自然為之震撼。且不說那菩薩飛天,紅蓮綠荷,白鶴鴛鴦,單憑那嬉戲水中的化生童子,遙相對應的水榭重閣,乘雲而降的各方諸佛,黃金鋪地的極樂世界,便滿足了世人全部的欲望。然而,這一切依然俗不可耐,它不過是讓人們拋棄現世的物欲而去追求來世的物欲,卻終歸無法擺脫標準媚俗的一切。悉達多太子逃脫黃金寶座去苦修成佛,他若看到這幅金碧輝煌的壁畫又會說什麼呢?!

——由此看來,神秘與凡俗也是可以互相轉換的。神秘的背後也許隻是最最平凡的世俗常態。

據說很早很早的時候,佛像是從不出現的。因為早期佛教認為佛既然是超人化的因此不能規定具體相貌。在印度阿育王時期,表現佛的“逾城出家”不過是幾人向佛的巨大足跡禮拜。凡佛出現在藝術品中時,不過是用法輪、寶座、菩提樹等等來象征和隱喻。直到犍陀羅時期才出現了佛像。我想,或許自那時起佛便失去了真實。現在想起佛的時候,我寧可把它想象成菩提樹,想象成蓮花,甚至想象成海洋,想象成純潔無瑕的嬰兒。

或者,如藏密傳人月稱所說,把它想象成五色之光。這光因包容一切而接近真理。我想,如來光分五色,正是為了照顧人之觀想。

但願我的主人公們將因了這神秘之光而使生命更加輝煌。

從“見山是山”到“見山是山”

唐代臨濟宗禪僧青原惟信說:老僧30年前未參禪時,見山是山,見水是水。及至後來,親見知識,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而今得個休歇處,依前見山隻是山,見水隻是水。顯然,最初的見山是山、見水是水,是未習禪前的見解,是對客觀世界的肯定;第二階段則是習禪後的見解,是對於第一階段的否定,也就是達到了物我兩忘、渾然一體的境界;但僅僅如此仍是不夠,還要有第三階段,即開悟後的認識,是從瞬時的有限去把握無限,它是否定之否定,實際也是一種肯定,隻有在這時,才算找到了真正的自我。這是一個怪圈。我的長篇小說《敦煌遺夢》便是按照這個怪圈的方式運行的。從“如來”這一客觀真理,最後走到“我心即佛”的禪宗境界,似有經曆了“九九八十一難”的感覺。而這中間,經曆了身份複雜的吉祥天女(在中原佛教中司財富和美麗,在藏傳佛教中卻是披著親子之皮的妖神),神秘莫測的俄那缽底(即歡喜佛,男女雙身究竟是誰,有若幹說法),雖善無征的觀音大士(觀音生平、性別均不可考),他力往生的淨土修持(在淨土宗中,無論生前幹了多少壞事,隻要一·聲阿彌陀佛,便可往生極樂)。最後才悟到,原來平常心是道,佛法在世間。這是一個參悟的過程。

有朋友說,《敦煌遺夢》是宗教小說。不錯,作品中的確涉及到宗教情緒、宗教知識甚至宗教精神,然而,就作品的靈魂來講,卻遠非如此。近年來,逢山門便拜的人越來越多了,願望卻很簡單:不求到上上簽決不罷休。而那上上簽所顯示的,不過是最最俗不可耐的心願而已。這令人不禁想起唐代的和尚懷玉。他每天念佛5萬遍,後西方眾聖持銀台(中品)來接,懷玉竟提出:我本望金台(上品),為何拿銀台來?於是西方眾聖隻好乖乖拿金台來接。懷玉的抗議譯成現代白話文,便是:我本來該是正職,為何給我定為副職?真是豈有此理!我那5萬遍佛算是白念了!這非但荒唐,簡直有點滑稽了。

倒是允許訶佛罵祖的禪宗更真實一些。但禪宗又何曾沒有它的殘酷?!慧可斷臂得心傳的故事便充分證實了這一點。足見任何一種宗教,當你真正深入其中的時候,也許會忽然發現醜惡和黑暗。一位大師曾經說過:宗教是本世紀人類靈魂最後的停泊地。而這最後的停泊地也是如此的虛幻和不可靠,正如我小說中的主人公們,渴望自由又逃避自由,即使在佛國寶地,依然難逃一場殺戮,而僥幸存活下來的人,也隻好返回到過去愁煩之中,靠一種新的自欺度日。宗教,應當說是人類最後的自欺方式,戳穿了這點未免殘酷,但卻真實。

好在上天是公正的,於是人生中不僅有殘酷,還有快樂、灑脫和幸福。當我們看到美麗的山水背後潛藏的陰影,不必驚奇,不必氣餒,有朝一日我們會忽然感到那陰影也是那山水的一部分,沒有它,世界就會缺了點什麼。那時,我們見山仍是山,見水仍是水,隻是因了那陰影的襯托,這山水便更美麗了。

出錯的紙牌

—關於我的中短篇小說集《迷幻花園》

許多年前的一個中午,兩個女孩在蘇聯專家設計的平房前聊天。一個女孩掏出三張紙牌問另一個女孩,從此她們的命運就被決定了。

那三張不同顏色的紙牌分別代表生命、青春和靈魂。這聽起來似乎十分荒誕,但卻有著一種令人心悸的真實。人生並非希臘神話裏的兩頭蛇可以向任一方向前進,有取必有舍,重要的是:你到底要什麼?

選擇是殘酷的,特別是對於女人。如果你想要青春永駐,美麗如花,你的生命就隻能剩下十年,那麼你是不是願意用生命來換取青春呢?還有靈魂,如果你依然活著依然美麗,卻因了失去靈魂而像個僵死的木乃伊,你願意嗎?或者是,你活著並且靈魂高潔,然而身體和容貌都衰老醜陋,你能夠忍受嗎?!——這種殘酷就在於它對於一個女人設立了兩難困境,非此即彼。

人生隻有兩件事是真實的,一個是選擇,一個是死亡。社會越進步,人類麵臨的各種選擇契機就越多。薩特說,人的終身欲望是想親耳聆聽自己的追悼詞,這樣他最終能知道他是什麼,但是知道和是這兩個詞是不相容的,所以這又是個悖論。人生選擇的概率中充滿俘論。

選擇的殘酷還在於人生其實無法選擇。往往是,人被一種不可知的力量支配著走向命運。就像《迷幻花園》中那條凶險而又充滿誘惑的小路,那神秘的古銅色的月亮,那宿命式的路牌,——那是芬意念中的產物,芬被它們推向自己的命運,毫無準備,猝不及防。

更加可悲的是女性在選擇中有著雙重困難,因為她的命運還需要借助男性的選擇。父權製強加給女性的被動品格由女性自身得以發展,女性的才華往往被描述為被男性的“注入”或者由男性“塑造”,而不是來源於和女性繆斯的感性交往。芬的“手槍”和“模擬生殖器”便充分證實了這一點。芬和怡窮其一生變幻纏繞一個絕對的男性,到頭來才發現維係她們一生命運的原來隻是個“藍田猿人”式的“活化石”。那麼,如果再給她們一次選擇的機會呢?答案已經有了:她們依然會錯。她們依然會掉進人生悖論的圈套之中。那是一次小女孩的紙牌遊戲,這遊戲的妙處就在於:選擇的結果永遠是錯。

除非將來有一天,女性之神真正君臨,創世紀的神話被徹底推翻,女性或許會完成父權製選擇的某種顛複。正如弗洛倫斯·南丁格爾膽大包天的預言:下一個基督也許將是一個女性。

遊戲規則

—關於我的小說《緬甸玉》

在生活中有一個極大的俘論:誰也不可能不通過越界來嚐試界限之外的事,而一旦越界,便違反了遊戲規則,並且永遠不可能真正回到原生態之中。

在這個無序的、具有無限多樣性的宇宙之中,存在著一種製約。那是宇宙之神的約定,是上帝造人時便滲透於人的細胞血液乃至經絡骨胳中的一種戒律,這種神秘的約定或戒律曾被人類屢拭不爽。後來有一位智者把它叫做遊戲規則。

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懂得遊戲規則。孩子不厭其煩地設定三支火柴棍是爸爸、媽媽和孩子,火柴盒則是他們坐的大汽車。爸爸自然在前麵開車,爸爸兜了一圈又一圈,火柴盒的底子漏了,一支火柴掉了出來,這是孩子,而媽媽則奮不顧身地跳出來救孩子,這時車停了,爸爸走出來,母子兩人都獲救了,自然,他們誰也沒受傷。在這個小小的遊戲裏,爸爸媽媽和孩子的關係展現出來,指導孩子這樣做的是一種深邃的命令,那是上天的口述,使整個遊戲像一場清醒的夢幻,最初的神話便誕生在這遊戲的懷抱裏。孩子著迷於這種遊戲,他們可以不斷虛構情節變幻舞台背景以代替逃學的快感,仿佛在一個絢麗的夏日一隻小老鼠逃離了老貓的追逐跑到一個布滿塵土的老古玩店漫遊,老鼠盡可以做各種遊戲而唯獨不要打碎古玩店裏的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