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6月3日 第五章 國內

《中俄密約》簽定

《中俄密約》,又稱《禦敵互相援助條約》或《防禦同盟條約》,是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沙皇俄國以共同防禦日本在亞洲的霸權為名,誘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光緒二十一年俄、法、德三國幹涉還遼後,沙皇俄國居功索酬,要求將西伯利亞鐵路修至中國境內,經黑龍江、吉林兩省直達海參崴。這一鐵路即後來所稱東省鐵路或中東鐵路。同年六月,沙俄置中國政府於不顧,擅自派人進入東北地區進行鐵路勘察活動。不久,沙俄財政大臣維特(1849―1915)和駐華公使喀西尼(1835―?)先後向清政府提出借地修路的無理要求。清廷害怕沙俄勢力侵入中國東北,以自修鐵路為名予以拒絕。但甲午戰爭後清廷內部親俄勢力日益抬頭,眾多朝臣都傾向與俄國結成秘密聯盟,借以對抗日本。清廷內部這種聯俄拒日的主張,為沙俄實現其築路侵略野心提供了可能。二十二年四月十四日(5月26日),俄皇尼古拉二世(1868―1918)將舉行加冕典禮,清政府決定派官員前往祝賀。沙俄認為這是向清廷索取中東鐵路修築權的極好機會,於是經過精心策劃,以"人微言輕"為借口,拒絕清廷賀使王之春(1842―?)赴俄,指名要李鴻章前往。清廷無奈,隻好委任李鴻章為"正使",赴俄致賀加冕,並"訪問"英、法、德、美等國。此時,李因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遭國人唾罵,躲在家中養病避風。他深知此次俄國之行"非尋常交際之儀",托病懇辭,清廷不允。二月十四日,李鴻章在與慈禧太後及翁同?密議與俄結盟的有關事宜後,即以欽差頭等出使大臣身分,率隨從人員啟程赴俄,搭乘法國郵輪抵達蘇伊士運河,在那裏受到俄國特使的迎接,再改乘俄國航業公司的輪船,於三月十八日經黑海抵達彼得堡。

二十一日,李鴻章與俄國外交大臣羅拔諾夫(1824―1896)和財政大臣維特就中東鐵路問題開始密談。次日,李覲見俄皇尼古拉二世,遞交國書,密談中俄皇親自提出鐵路問題。二十五日,尼古拉二世再次與李密談,李對俄國借地修路作出承諾。此後,羅拔諾夫和維特又以出力"援助"中國、抵製日本為誘餌,對李鴻章威逼利誘。四月二十二日,李鴻章征得清廷同意,與維特和羅拔諾夫在莫斯科正式簽署了《禦敵互相援助條約》。當時雙方商訂條約內容保密,故又稱《中俄密約》。該約共六款,主要內容包括:一、日本如侵占俄國遠東或中國及朝鮮土地,中俄雙方應將所有水陸各軍屆時所能調遣者盡行派出,互相援助,並互相接濟軍火、糧食。二、戰時如有緊要之事,中國所有口岸均準俄國兵輪駛入,中國地方官應盡力供給所需。三、非由兩國共同協商,一國不得單獨與敵議和。四、中國允許俄國在黑龍江、吉林地方接造鐵路,直達海參崴(即中東鐵路)。該路建造和經營交給華俄道勝銀行承辦;俄國不得借端侵占中國土地和損害中國應有權利。五、無論戰時或平時,俄國均有權通過該路運送軍隊和軍需品;俄國用此鐵路運送軍糧時,除轉運暫停外,不得借故停留。六、條約以鐵路合同批準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5年。由於密約規定中東鐵路交給華俄道勝銀行承辦,所以七月二十五日中方又與該銀行簽訂《銀行合同》,規定中國政府以庫平銀500萬兩予以道勝銀行作為中方股本,與俄國共同經營中東鐵路,並對經營事宜詳加申明。八月初二,中、俄雙方根據密約有關條文,又在柏林簽訂了中俄《合辦東省鐵路公司合同章程》(《中東鐵路合同》),共12款,主要內容是詳細規定了設立東省鐵路公司及修建該路的具體事宜。至此,俄國終於實現了將西伯利亞鐵路伸展至中國境內的宿願。這樣,沙皇俄國就可以運用"鐵路征服政策",將侵略勢力滲透到中國東北,把黑龍江、吉林等滿蒙地區囊括為自己的勢力範圍,以便最終實現吞並中國東三省的野心。

1969許光達逝世

"百戰沙場驅虎豹,萬苦艱辛膽未寒。隻為人民謀解放,粉身碎骨若等閑。"這是許光達(1908年-1969年)逝世後從他讀的《毛澤東選集》中發現的、他寫在靡頁上的一首詩。顯然,這首詩他無意發表而是用來自勉的。他原名德華,1908年11月19日生於湖南長沙東山市蘿卜衝。1925年在長沙師範讀書時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9月轉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入黃埔軍校第五期炮科學習,1927年7月分配到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炮兵營任見習排長。

8月在江西寧都加入南昌起義部隊,任排長、代理連長,參加了三河壩戰鬥。起義軍失敗後,在國民黨軍中做兵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