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布位班人之歌》
國花:虞美人。
國鳥:紅隼
國家政要:國王阿爾貝二世(AlbertII),1993年8月9日登基。
自然地理:麵積為3.05萬平方公裏(包括荷蘭境內飛地巴勒-埃爾東),位於歐洲西北部,東與德國接壤,東南與盧森堡毗連,南與法國交界,北與荷蘭為鄰,西臨北海,西北隔多佛爾海峽與英國相望。海岸線長約66公裏。全國麵積2/3為丘陵和平坦低地,最低處略低於海平麵。全境分為西北部沿海佛蘭德倫平原、中部丘陵、東南部阿登高原三部分。最高點海撥694米。主要河流有馬斯河和埃斯考河。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
人口:1026.3萬(2001年)。官方語言為荷蘭語和法語。90%的居民信奉天主教。
首都:布魯塞爾(Bruxelles)有人口95.4萬(1999年)。
簡史:公元前克爾特族的比利其人在此居住。公元前57年起為古羅馬人、高盧人、日爾曼人分割統治。9-14世紀被各諸侯國割據。14─15世紀建立了勃艮第王朝。隨後又先後被西班牙、奧地利、法國統治。1815年維也納會議將比利時並入荷蘭。1830年10月4日獨立,定為世襲君主立憲王國,並選擇了一個德國人、薩克森-科堡-哥達公國的王子利奧波爾德作比利時第一任國王。翌年,倫敦會議確定其中立地位。兩次世界大戰中均被德國占領。二戰後加入北約。1958年加入歐共體,並與荷蘭、盧森堡結成經濟聯盟。1993年完成國家體製改革,正式實行聯邦製。
政治:1994年2月17日,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二世正式簽署了新憲法文本。
憲法規定,比利時是世襲君主立憲製。國王為國家元首,三軍最高統帥。國王和議會共同行使立法權,國王和政府共同行使行政權,實權在政府,政府對議會負責。議員經普選產生,任期4年。
外交:推行積極的歐洲政策,主張加快歐洲一體化建設步伐;支持和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與人道主義援助;重視與美國的關係;主張加強與獨聯體和東歐國家的交往;在積極推動發展中國家民主化進程的同時,注意緩和與它們的關係。
與中國關係:1971年10月25日,比中兩國建交。
《歐洲人權公約》開始生效
歐洲理事會(CouncilofEurope)是歐洲大陸最早的一個政治性組織,成立於1949年,其組成與十五個會員國組成的歐盟有所不同。
成員有45個國家,包括21個中東歐國家;
摩納哥為其特別邀請國;
有5個觀察員(梵蒂岡、美國、加拿大、日本及墨西哥)
歐洲理事會之宗旨:
捍衛人權、議事民主以及法治。
主要組成:
部長理事會(theCommitteeofMinisters):為最高決策機構,由45個成員國之部長或該等成員國派駐在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大使/常駐代表組成,目前輪值主席國為荷蘭。
議會(theParliamentaryAssembly):計有626名議員(313名正議員及313名候補議員),由45個成員國議會及2個準成員國的代表所組成。現任主席為奧地利社會黨彼得.施德爾(PeterSchieder)。
歐洲地方和地區政權代表大會(theCongressofLocalandRegionalAuthorities):由地方及地區團體代表組成,現行主席是奧地利人HerwigvanStaa。
秘書處(the1800-strongsecretariat):1999年起由瓦爾特施威梅爾(WalterSchwimmer,奧地利人)擔任秘書長,其為議會前任副主席及歐洲人民黨前任主席。
議會:
歐洲理事會的諮詢機構,由來自45國成員國議會的313名代表組成(另有313名候補代表)。
歐洲人權法庭:位於斯特拉斯堡,是依據歐洲人權公約(theEuropeanConventiononHumanRights)建立的唯一真正的司法機構。歐洲理事會成員國承諾遵守歐洲人權公約,以示尊重基本自由與人權。法庭由43位法官組成,確保締約國遵守公約的義務。
歐洲人權公約:為一國際公約,依此公約,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均應保證在其管轄權下的人權及基本自由。1950年11月4日在羅馬開放簽署,1953年正式生效,並分別於1954年設立歐洲人權委員會(theEuropeanCommissionofHumanRights)及1959年設立歐洲人權法院等二個獨立機構,以監督本公約所維護的人權的實踐。
大事紀:
1949年5月5日
倫敦條約:設立歐洲理事會,十個國家簽署:比利時、丹麥、法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瑞典及英國。
1950年11月4日
在羅馬簽署歐洲理事會的「維護人權與基本自由-國際間第一個保障人權的合法工具。
1959年9月18日
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歐洲理事會依歐洲人權公約設立歐洲人權法院,以確保締約國履行義務。
1987年11月26日
簽署由歐洲理事會起草之「防範酷刑及非人道或虐待或懲罰歐洲公約
45個成員國包括:阿爾巴尼亞、安道爾、亞美尼亞、奧地利、阿塞拜疆、比利時、波士尼亞、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摩爾多瓦、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聖馬力諾、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馬其頓、土耳其、烏克蘭、英國。
英國邏輯學家羅素生日
1900年,剛剛滿28歲的羅素已經公開發表了他的第二部著作,可謂少年早成,春風得意。但這時他也開始迫近人生的一大選擇。
在《對萊布尼茨哲學的批評性解釋》一書的序言中,他坦誠地說到了其麵對的學術方向的分歧:"哲學史作為一項學術研究,可以設置兩種稍有差異的目標,一種主要是曆史的,而第二種則主要是哲學的。"前者需要極其廣博的知識,知道一個哲學家的有關時代和其他哲學家對他的影響,有關其體係的發展以及他的主導觀念的成因問題。
羅素表示懷疑,在這種種討論的內容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稱得上是哲學。而在當時的學術界,"存在著一種過分地偏重哲學之間的關係,以致忽視哲學本身的傾向。這一傾向由於一些人極力倡導所謂曆史精神而愈發增強了。"至於後一種研究,則是通過研究以前哲學家的哲學,來思考今天自己的哲學,也就是把研究的著眼點集中到哲學的真假上,而非曆史的事實上。羅素自稱,在他的著作裏,對於萊布尼茨,他所盡力承擔的是後麵一項任務,而非較為嚴格的曆史的任務。因為曆史的任務已經由其他人,尤其是由知名學者令人稱歎地完成了。"對於他們的工作,我沒有什麼要補充的。"但是,"哲學性質更為鮮明的任務至今還沒有人承擔起來。"而這,就是年輕的羅素的選擇。事實證明他是對的,僅僅半個世紀後的今天,當年英國高等學府裏學富五車的飽學之士都已灰飛煙滅,但人們卻將永遠記得現代分析哲學和現代數理邏輯中邏輯主義分支的主要代表人物:哲學家羅素。
羅素在思和學之間的選擇,至少讓我們想起兩個經曆相似的人來。
一個是狂夫尼采,作為教授、學者,他一直不以知識為要義,特別不以知道別人的思想為自己的知識,而更執著於自己的思想。他的名言是:"要當哲學家,不要作學者",這同樣是他最受批評的言論之一。
另一個是中國的王國維。在他以淒楚著名的《自序二》裏,他寫道:
"哲學上之說,大都可愛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愛。餘知真理,而餘又愛其謬誤。"曆史的哲學是真理,可信卻不可愛;哲學的哲學是"謬誤",可愛卻不可信。王國維的選擇甚苦,一方麵,他深知"居今日而欲自立一新係統,自創一新哲學,非愚則狂也",何況他自己是"感情苦多"、"知力苦寡",另一方麵,他又天性更喜歡與人生切要的形而上學、倫理學和美學。正所謂"體素羸弱,性複憂鬱,人生之問題日往複於吾前,自是始決從事於哲學。"對知識性的認識論等知其可信而不能愛。如此兩難,讓他找不到安身立命之所,這一度成為他最大的煩悶,以致後來漸漸拋棄哲學,移情於文學。
我常常迷茫,知識和思想,到底哪一個更重要。這其實也就是所謂哲學家還是哲學史家的問題。孔子說得對:"學而不思則惘,思而不學則殆"。但他的這個"思",隻是指領悟知識,並非自主的思考,而且,孔子顯然是更重視學的,說過"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這樣的話。中國學術的傳統是述而不著,或者就是以述為注,所謂我注六經,六經注我。講究的是用聖人的句子來說"我"的話,而不能用自己的句子。我有時作杞人之憂:當我研究萊布尼茨,研究羅素研究萊布尼茨時,學術界認同我,當我研究羅素和萊布尼茨所研究的世界時,我還能被中國學術界的正統派認可嗎?我還能被自己認可嗎?
學和思的問題縈繞心間,由來已久。近日讀中華書局出版的《學林春秋》一書,有文字訓詁學家劉又辛教授說,"溫故而不知新則為平庸,不溫故而欲知新則是淺妄。"我一讀之下,有茅塞頓開、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想,思和學的關係也是同理,學而不思是平庸,思而不學易淺妄。前者是書蠹,後者是狂言小兒。學是基礎,思是升華,要在"學"的基礎上"思",這樣才能學有所屬,思有所本。
羅素的選擇,也將是我的選擇。因此,我才更重視我和我的師兄弟們在先師陳修齋先生指導下翻譯的這本《對萊布尼茨哲學的批評性解釋》,謹以此文作為我學術思路的一個印證。
羅素文選: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
基督的品質
現在我要對理性主義者們處理得不是很充分的一個課題說幾句,那就是基督是不是一個最好的、最有智慧的人?人們想當然地以為我們都會同意他是。我自己並不同意。我想在許多方麵我與基督享有要比自稱的基督徒們更多的相同觀點。我不知道我能否跟隨他一直到底,但我能跟他比自稱的基督徒們走得更遠。你們記得他說過:"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其實並不是一個新告誡或新準則。在基督之前的五、六百年,老子和佛就已用到它;但是事實上,基督徒們並不接受這個準則。比如,我一點也不懷疑現任首相(Stanley Baldwin)是一個最認真的基督徒,但我不會建議你們去打他一個耳光試試看。我想你們會發現他認為基督的這句話僅僅是一種比喻。
還有另外一點我認為也是非常優秀的。你們記得基督說過:"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你們會發現這個準則在基督教國家的法庭並未被普遍采用。我這輩子認識許多誠摯的基督徒的法官,然而他們沒有一位覺得其所作所為與基督教的準則相互衝突。基督還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準則。主席已經提醒你們,我們到這兒不是來談論政治的,但是我還是忍不住要說,在上一次的選戰中,政治家們所激烈辯論的就是多麼有必要推辭那些借貸者,因此我們可以設想在這個國家,不管是自由派還是保守派,都是由不同意基督教導的人組成的,因為他們無疑並未按這個教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