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學目標要明確、具體
所謂"明確、具體",是指教學目標要盡量避免流於形式的空泛地表述,而應根據教材的內容和學生的特點,把某一方麵的目標具體化。因為學生的內部心裏過程隻能通過教學活動中的外顯行為表現出來。這就要求教學目標必須具體、簡潔、明了、操作性強,要盡量用明確的外顯行為動詞來表述。
運用外顯行為動詞表述教學目標,具有明確性和具體性。用它來製定教學目標,無論是"說出"、"劃出",還是"背誦"、"默寫",都對學生提出了鮮明的、直接的、具體的要求,都對教師提出了明晰的、具體的、便於操作的標準。
運用外顯行為動詞表述教學目標,在選擇外顯行為動詞時,要選得準,要有區分度,要能夠滿足教學中的不同層次的要求。如同樣是讀,要明確、具體地提出是默讀、朗讀,還是速讀;同樣是學習知識,要明確、具體地提出是了解、理解,還是掌握、運用。
運用外顯行為動詞表述教學目標,要注意選得準,還要注意詞語搭配合適,使教學的要求和教學的內容和諧地統一起來。例如:運用公式計算體積、應用比例知識求出平麵圖的比例尺、能夠繪製簡單的統計圖表、解釋詞語的意思、背誦課文、默寫古詩、概括段意、歸納主要內容,列出作文提綱、改寫寓言故事等。
例如,一位語文教師是這樣製定《苦柚》一課的教學目標的。
第一,說說這篇文章表現了賣柚子的小姑娘怎樣的高尚品質。
第二,學會生字新詞,了解"旅居"、"華僑""鄭重其事""山珍海味"等詞語的意思和"智利""聖地亞哥""太平洋彼岸"等知識;準確說出"一毛""肉不多""有點苦""少買一點吧""說什麼也不肯要"和"憑著你這顆......""在這個世界上......"兩句話的含義。
第三,給課文列提綱,能有條理地敘述一件事。
第四,朗讀課文正確、流利、有感情。
這樣用準確的外顯行為動詞表述的教學目標,就做到了目標具體、明確,學生便於遵循,教師也便於操作。
(三)教學目標要突出重點
所謂突出重點,是指在教學目標的設計時,強化突出諸多目標中占主導地位的某個或兩個目標。確定重點目標,要依據大綱的要求,教材的重點內容和重點訓練項目及學生的實際進行。就一節課來說,要根據課型的特點,選擇不同的教學重點。例如,新授課,一般來說應以掌握知識為主;而複習課或基礎訓練課,一般是以培養能力為主。就一課書來說,要根據教學內容所處的地位,選擇出起統帥或製約作用的內容作為重點;要依據學生掌握教學內容的難易程度,把學生認為難度偏大的內容作為重點,要依據一個單元或一組教材的重點訓練項目,把重點訓練的內容作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