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瓦錫之死
科學家為科學而獻身的故事很多,各有辛酸苦辣,催人淚下的曲折情節,拉瓦錫之死卻是發人深省的事。1794年,年僅51歲的拉瓦錫,正為計劃中的許多科研課題即將開展而躊躇滿誌的時侯,卻被人用莫須有罪名推上了斷頭台。
說是莫須有可也是事出有因。究其原因,事情的根源就發生在對一個科學問題爭論時,和一個人有了分岐,這個人叫馬拉。另外也有拉瓦錫自己的問題。
馬拉和拉瓦錫是同齡人,早期也從事科學活動,同時又愛舞文弄墨。他很少致力於實踐,更多的是用他人的成果,改頭換麵發表文章來炫耀自己。大約是在1780年前後,燃素說已經徹底破產,燃燒的氧化理論正式建立並被人所公認已有三年之久的時侯,馬拉寫了一篇名叫《關於火的特性之研究》的文章,文中所說的不外是一些燃素論者的陳詞爛調,或是重複他人的觀點,完全沒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他自以為,這篇文章的發表必會提高他在科學界的地位,不想拉瓦錫看了之後,客觀的說它觀點陳舊沒有科學價值。這無疑是刺中了馬拉的痛處,也為拉瓦錫自己帶來了殺身之禍。
馬拉在科學界難以立足,轉而又想投機政界,先搞到一個小報主編的位子,從此興風作浪,無事生非,盡力的為自己撈取擠身上層社會的資本。最為使他得意的是他挖空心思,捕風捉影的找到了可以陷害拉瓦錫的把柄,便連篇累牘的寫文章,攻擊汙蔑拉瓦錫,大有不把拉瓦錫整死決不罷休之勢。
當時拉瓦錫是法國科學院的院長,這樣一位學者被整垮,必將使科學界震驚,也會引起政界的注意,而馬拉自己無疑會因此而增添一件虎皮外衣。
當時,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政治風暴正在興起,馬拉認為有機可乘,就聲嘶力竭的在報上寫文章,大勢攻擊拉瓦錫,他羅織了“騙子大王”、“竊賊’、“流氓”、“暴君的夥計”等罪名硬加在拉瓦錫的頭上,並煽動人們要他們把拉瓦錫吊死在路燈(那時沒有電燈)柱子上。在他所列出的這些罪名之中,唯一可以迷惑人的就是因為當時拉瓦錫同時兼營收稅公司。
這種收稅公司是受政府委托,私人代辦的機構,它必須按時向政府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政府就允許它向納稅人征收較高的稅金,一般情況下,它的營利頗豐,也有收不足稅金的時侯,那就要包稅人自掏腰包。因此政府(當時是皇室)旱澇保收,卻苦了工人、農民。
拉瓦錫是一個學者,為什麼做這種不受人們歡迎的差事呢?他這樣做,為的是使他的科學實驗活動能有足夠的財力做後盾。而且這個職位,是他用了由他父親擔保,向銀行借來的500萬法朗,交給政府為保證金才謀到的。當然,他估計由此得到的收入,肯定要比這筆錢多得多。
由於馬拉利用他手中的報紙,不斷的製造影響,不僅平民百姓把拉瓦錫看成是吸血鬼,而且當時的資產階級新政權,為了自己的利益,也把拉瓦錫當成是罪人投入了監獄,並在1894年,把他送上了斷頭台。
對於拉瓦錫這樣有地位的人來說,為了科學實驗去廣挖財源無可非議。但是他竟“饑”不擇“食”的去充當統治者的幫凶,直接去剝削人民是很不明智的。那怕是他把賺來的錢,一分一厘的都用於科學活動,對他的死,也很少能得到人們的同情,尤其是那些底層的勞苦大眾。
科學界對於拉瓦錫的科研成就一直是抱肯定的態度,對於他的包收國稅,常是隻字不提,對於他的死,同行們有的對那掉下來的是一顆聰明難得的腦袋感到可惜。曆史就是這樣的客觀無情。
馬拉死得比拉瓦錫還早一年,他並沒有能夠由此得到一官半職,興風作浪坑害他人,終於也沒有得到好報。曆史又是這樣的公正無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