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企業結構與組織(2 / 3)

第一,主管人員必須對他所負責的部門有充分的了解,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在我們公司裏,我們盡量把本部門的人提升為主管,而不用"空降部隊"的方式。當然,我們也不是完全不調任各單位的主管,但是,在調任之前,我們必定先確定,他對自己將要去負責的部門,已有深切的了解。

第二,公司的智囊團必須做到麻雀雖小,五髒俱全。也就是說智囊團的成員必須包括公司各部門的精英。這樣,這個智囊團才能對公司各方麵的發展都有深切的認識,並鼓勵各主管,使他們的工作更有效率,更能適應市場的變遷。同時,智囊團必須具有先見之明,能觀察入微,在主管尚未犯下大錯前,予以矯正,以避免各主管因作出錯誤的決定而造成公司重大的損失。

第三,公司在發展時,盡量局限在自己熟悉的範圍內發展,不可貿然投入不深切了解的新企業。在我們公司,新發展的企業都是與原企業相關的。隻有幾個例外的情形,是我們找到經驗豐富的合作夥伴,利用他們的經驗,投入新行業中。

查爾斯·維勒斯

--BSC企業總裁

我個人強烈地支持分層負責的製度;即使在中、小型的企業中,仍應實施分層負責,讓每個成員都覺得自己有部分的決定權,也負部分的責任。許多英國的企業所犯的最大錯誤,就是未曾對第一線上的主管施以正確的教育,也未讓他們擔任真正的主管工作,因此這些主管不是成了傳聲筒,就是抱著錯誤的觀念在工作;這種情形,使公司的決定根本無法貫徹實行。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對這些第一線上的主管施以企管訓練,給予較佳的待遇,使他們成為企業上級主管和工人間溝通的橋梁。而且,對於他們所做的決定,除非是極大的錯誤,否則都應盡力支持。

除此之外,我更讚成成立利潤中心;也就是說,各部門的所得利潤和營業成本個別獨立計算,自己負責自己的營運;這種方式是最近麥金遜企業顧問公司所提倡的,實施的結果證實這是使各部門生氣勃勃的最好方式。這種方式用於擁有許多不同部門的企業尤其有效。但是對於有許多部門營銷相同產品的企業(如鋼鐵業)可能施行起來就較困難。因為各部門可能為了銷售實績,而降價求售造成混亂,結果利潤中心變成了"花錢中心"!這是成立利潤中心常遭到的困難,也頗難解決;唯一的辦法,就是讓他們在銷售主管麵前先議定價格,而不在客戶麵前自相殘殺!

亞特

--寇絲汀集團總裁

一個完善的組織必須要靈敏度高、堅強又富於彈性,而且勤奮努力。一個組織若人數過多,有如一個人過胖,既浪費金錢又行動不靈活。組織過於龐大時,單單組織內部的聯絡、溝通就占去了太多的時間,對外界的反應自然相對地變得遲鈍。在一個組織中,由決策至實行間的環節越少、溝通越順暢,工作的推行越靈活順利。

蒙第·芬尼史東爵士

--安德森企業總裁

有時,因為個人作風不同,可能改變了整個企業的結構。但是,結構不可因人而立,因為以個人為中心而設的結構,是造成紕漏的根源。

阿拉斯塔·皮京頓爵士

--皮京頓兄弟公司總裁(1973-1980)

一個"好的"組織結構是指在這個結構中,每個人可以用最方便的方式去做他該做的事,而且達到共同的目標。因此,在建立組織結構前,首先必須要確立共同的目標,然後才去討論,為了達到這個共同的目標,該以適當組織機構去實行。

但是,實際上,有許多公司是先有組織,才去想目標,結果造成的是一個無意義的機構。沒有目標的組織,就好像還沒決定要供火車通過還是供馬車行駛,象動工造橋一樣,是愚蠢而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