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采取的步驟,應是由工會和企業管理者共同簽訂科技合約,並合組成科研發展委員會,一方麵解決勞工在工作中所遭遇的技術性問題,一方麵讓勞工有機會接觸到最新科技。否則,當管理者欲推行新技術時,會遭到許多阻力--勞工階層對新技術瞠目結舌,不知所措,而管理階層卻不知從何下手去教導勞工運用新工具--這是勞、資雙方都不願見的事!
法蘭克·李
--佛斯特輪胎公司總經理
佛斯特輪胎公司最引以為榮的一項政策,便是所謂"全員參與性的管理"方式。
這種全員參與性的管理方式,最大的特色就是在於,每個決策都是一項共同決策。因此,各人雖然在職務上有所分別,在做決定的權利上卻都彼此相等。但這種管理方式的先決條件,則必須要求公司內的信息交流係統非常暢通。最上層的主管必須將各項商業消息、爭議焦點及最後決定等,迅速、確實地傳達給中級主管,中級主管也必須對下級幹部傳達到同樣的消息。如此,消息層層下達,個人做判斷時才能正確無誤。
這事聽來容易,做起來卻頗不簡單;首先必須消除主管人員的本位主義和官僚氣息,避免他們為了保持權威感而將消息"留下一手"。因此,選擇主管人員時,必須特別小心,注意他是否心胸廣闊、開朗、態度活潑謙和,否則,一個主管"留下一招",整個這種講求開放的"全員參與管理方式"就完全失效了!
而就最高階層的主管人員而言,由於他們所需接觸的層麵極廣,相關消息也很多,因此,彼此間的交流不能隻用公文、信件複印等方式進行,而必須依賴彼此間的言談溝通,每天勢必要有六至十次的交談時間,以便互相了解對方的工作狀況和互通最新消息。因此,要采取這種管理方式,另一個條件就是公司的成員不能分散在太廣地區,因為即使今日通訊器材十分進步,但最有效的溝通方式,仍是麵對麵的交談,因此,公司成員(至少高級主管)最好能在同一辦公大樓內。
這種管理方式,有優點,也有缺點。缺點是由於全體人員皆有權參與意見,因此效率較慢。但是優點則是,無論公司中的哪一位主管缺席,都不會影響公司的運作。而且,當有突發事件需緊急處理時,每一個主管皆能迅速做決定。另一個優點粗看似是缺點,即公司內的各人職權不甚分明。這樣的情形下,所犯的錯誤皆由全體共同負責,而所取得的勝利,也由全體分享。這種方式看似獎罰不清,另一方麵卻更促進了全體人員的凝聚力和團結性。
不過,施行這種製度時,尚有另一要點,便是一旦下了決定後,必須要全體人員不再有任何爭議,同心協力,全力以赴,由於每個人都參與過決定,因此反而比把不滿情緒放在心中更易完成這種合作。而且,上級主管所下達的,是政策性的命令,實行方式執行進度則由中級主管共同決定;因此,每個主管都有參與決策權,但仍保有個人的部分自由決定權。這種,才能真正達到自由、開放的"全員參與管理方式"。
大衛·史提爾
--國會議員·自由黨領袖
我對管理工作的唯一信條,便是"參與"。
我認為,一個國家要達到"成熟的民主",必須要每個人都對國事決定感到有參與感,因此,最後的決定也是所有人民的共同(或普遍)目標。而對一個企業而言,道理也是這樣。合作,不僅是一種工作態度而已,事實上,我相信"合作"是一切團體興盛的根本。而要達到"合作",隻有經過"參與",才能實現。
基本上,英國人由於太過重視個人主義和職權劃分;因此,在工業和商業上而言,合作的精神非常缺乏。但是,正如維德·西夫所說的:"如果個人不敬業,或對他所做的工作不感興趣,而隻視之為一個不得不做的苦刑,則個人必然心思不專,組織缺乏效率,而生產力、利潤和工資,也都隨之低落。"
因此,為了使個人敬業、眾人合作,最重要的,便是使每一個人都感覺自己參與事件的決策。同時,英國企業管理人也應迅速製定方案,讓工人參與決策,並分享利潤;如此生產蓬勃增長,員工也才能賺錢。
不論當前的經濟政策為何,也不論當務之急如何,我認為,勞資關係的改善,企業界的全員參與,都是英國應努力追求的長遠目標。
查爾斯·維勒斯
--BSC企業總栽
英國若想在生產事業上迎頭趕上其他國家,首要任務便是建立勞資協商機構。我在從事這項工作時,有成功喜悅,也有失敗挫折,但從經驗中,我也得到不少東西。勞資關係基本上可分為兩個層麵來談,其一,是勞動者與其直接上司的關係;其二,是工會與資方高級主管的關係。這兩種在本質上,都是對立的。以勞動者和直接上司而言,勞動者要求工作有保障和較高待遇,因此他們聯合團結,組成工會。直接上司負責對勞動者的工作成績予以評估,這關係到勞動者的待遇,而雙方對工作成績意見不盡相同,自產生衝突。以工會和資方高級主管而言,工人付錢給工會,工會為求更多的會員加入,必希望有更多的工作機會。而資方主管為求精簡成本,勢必希望最少的工人從事最多的工作,並希望消除工會的力量。這兩項對立的關係,再加上"資方付錢給工人,工人付錢給工會",這種複雜的利益三角關係,使勞資關係變得非常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