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假說方法的具體步驟和原則
假說方法即假設--演繹方法。從其名稱上,可以看出,它的運用和操作有一定的步驟:假設和論證。
假設是假說方法的第一步。這就是說,在預定製定假說之前,研究者、行為者為了回答特定的問題,就要圍繞問題,收集相關的、為數不多的事實材料和已有的科學原理,調動自己大腦中已有的知識,並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思維能力和想象力及分析問題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對要求回答的問題的規律和本質提出初步的推測和假定,即提出假設。沒有假設,就不可能有科學假說。這裏的道理很簡單。例如,"羅斯福新政"出台之前,羅斯福及其智囊人物必須先分析現有經濟政策存在的問題、帶來的消極後果,然後,根據已有情況,推測經濟發展的趨勢,提出自己的經濟政策假設,即如此這般的經濟政策也許能拯救美國經濟蕭條的局麵。隻有在這個"假設"的基礎上,才能再一步步地去充實、論證它,從而形成科學假說--"新政"的基本輪廓。所以說,"假設"是假說的胚胎,也是它的最初的努力方向。
論證是假說的第二步。假設的提出不等於假說的形成,況且假設是初步的猜測和假定。研究者、行為者還必須利用有關理論和盡可能多的經驗事實材料,進行廣泛的論證。這樣,一方麵,可以充實假設;另一方麵,可以修正假設,使其趨於合理。比如,我們在研究社會發展時,根據已有資料和知識,可以提出"社會發展是有規律的"這一假設。但在此後,我們就要搜集大量的事實和理論,以支持或修正我們的假設。然而,論證離不開演繹。論證就是運用類比、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等演繹方法,把握被研究對象的特點、結構、發展的動力和具體方式,以豐富假設,從而,假設就變為科學假說。
假說的形成和運用具有很大的創造性,顯示了思維主體的自覺能動性,這裏不存在機械性規則。但是,卻有一些必須遵循的方法論原則。①解釋原則。這是指假說同已知事實的關係。假說是依據已知事實提出的,它必須同這些事實相符合,並能夠說明和解釋這些事實,不得與事實相衝突。如果假說同事實相背,就要修正假說;②科學原則。這是指假說同已知的科學理論和觀點的關係。假說或是對已有理論的反叛,或是對已有理論的修正、創新。但是,假說不等於無原則地拋棄已有理論,對已有理論中經過實踐檢驗是正確的、並在現實中仍然有效的部分應當保留,作為它的內容的一部分。③簡單性原則。這是指假說與邏輯的關係。一個好的假說要盡可能地在邏輯上簡捷明了,盡可能地解釋和符合更多的事實和客觀對象,即假說要有很大的內存量。這樣,假說的科學性就大;④可檢驗原則。這是假說具有科學性的一個基本條件。假說本身就是一種推測性解釋,它必須接受事實和經驗材料、科學理論的檢驗,在檢驗中或證實或證偽。不可檢驗或無法檢驗的假說永遠是一個謎,無法成為科學理論,因而是不可取。
總之,假設--演繹方法是科學思維方法之一。它能夠較大程度地調節思維主體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能夠使思維主體不滿足於已有的成績,而是在此基礎上進行不斷創新,能夠使思維主體麵對已經陳舊或日漸失效的理論,敢於和能夠修正。假說是一種創造性的思維方法。正確地掌握和運用,於我們的工作、科研都具有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