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謀略思維起點(3 / 3)

(4)互利性。謀略思維中的對抗與競爭的互利性,是指競爭雙方總是處於相互牽製、相互利用之中,甲方提出一個措施,乙方立即會提出一個反措施;甲方利用乙方的弱點和失誤,乙方也利用甲方的弱點和失誤,雙方都在一定程度上讓步,又都在一定程度獲利。

互利性與利己性是相通的。雙方都抱著獲利的目的出發,即都是利己的。即然雙方都是利己的,雙方自然是互利的。例如,1995年,美國等西方國家得知,朝鮮可能在生產核反應堆,便指責朝鮮違背《國際核不擴散條約》,並要求朝鮮接受國際原子能小組的檢查。對此,朝鮮立即作出反應,申稱自己無意研製核武器,已有的反應堆是用於發電,即是民用的,為經濟服務,並拒絕國際原子能小組的檢查。幾次交涉未果,美國決定同韓國在接近朝鮮的地方舉行聯合軍事演習,以給朝鮮加壓力,而朝鮮聲明他們已做好同一切侵犯者作戰的準備,並考慮退出"核不擴散條約",以回應美國。在多方麵的斡旋下,包括朝鮮的老朋友中國的斡旋,朝鮮願意重新回到談判桌,同美國進行談判,最後達成這樣的協議:朝鮮廢除核反應堆,建立輕水反應堆以發電,但廢除核反應堆的經費及建立輕水反應堆的技術和原材料,包括輕水等,都由美國、日本、韓國等提供。這種結局可以說是多方獲利:美國、日本、韓國懼怕朝鮮擁有核武器,從此對日、韓構成威脅,願以最小的代價換得朝鮮廢除核反應堆;而朝鮮則以此為條件,換得"免費"輕水反應堆。其間所謂的軍事演習、應戰準備、退出"條約"都是雙方為達到各自的目的而采用的謀略方法。所以,當競爭、對抗雙方公開進行較量、談判,最終都會有條件地全部或部分達到自己的目的。當然,雙方的得利不會是平等的,因為各自的自身條件及運用的謀略思維是不會相同的。

(5)策略性。策略性就是對抗和競爭雙方以一定的策略、方針去巧勝對方,其中包括施計、佯裝等計謀。但是,施計、佯裝不是欺騙。沒有一定策略的對抗和競爭是難以取勝的,即使取勝也元氣大傷,或是付出極大的代價換得極小的利益。戰爭最能說明這一點。大家知道,戰爭的勝利,一是以實力作保證,二是以戰略戰術作補充。沒有戰略、戰術的戰爭隻能是自殺性的攻擊。如二戰後期,在太平洋戰場節節敗退的日本空軍,以自殺性的攻擊同美國進行空戰。最後,日本輸得精光,而美國則贏得沉痛。相反,海灣戰爭就是另一幅情景,以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以最為先進的武器,配合最為有效的戰略、戰術,以極小的傷亡代價,贏得了海灣戰爭的勝利。這是一場高科技的較量,也是戰術的較量。但這裏的戰術絕不等於欺騙。因為,雙方都想贏得勝利,都知道對方的目的,也都知道對方會運用戰略、戰術,隻是不知道運用何種戰略、戰術,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使用而已,所以,它具有公開性,是公開中的隱秘。欺騙,是施騙者一切都明白,而被騙者對真實一無所知。如果說A國調譴大量兵力去B國,同B進行聯合軍事演習,在演習中,A國軍隊突然進攻B國,那麼,這是欺騙,而不是戰術和策略。

所以,策略性是競爭和對抗的一個重要特性,也是進行謀略思維時必需考慮到的一個因素。但千萬不能以為策略就是欺詐。如果兩個總統侯選人在競爭中,不是以一定的策略贏得民心、擊敗對手,而是以欺詐騙取民心,那麼,即使競選成功,不出多日,他也會被人民趕下台。

◆◆解決競爭和對抗的幾種謀略思維方式

謀略思維中的競爭與對抗很少發展為公開的對立與衝突。而是通過一定的計謀和平地得到解決。這是解決競爭和對抗的最佳謀略思維方式。具體地講,此方式就是,競爭對方根據矛盾利益的大小、影響這些矛盾的關聯因素,製定自己的策略、計謀,通過利益的轉移或互換而求得和平地解決的思維過程。在現代以"發展"為主題的國際形勢和國內形勢下,這種方式是最為通用的方式。例如,現代各國之間的貿易往來頻繁,每個國家既需要出口本國一些產品,也需要進口一些他國產品。但這又並非簡單的一出一進,因為這裏涉及到許多問題,如關稅問題、價格問題、外貿順差和逆差問題、勞動力資源問題、對本國同行業的衝擊問題,等等。問題之多並致使國家間貿易蕭條,相反,卻異常活躍。這就是各國領導層通過了解自己和對方、通過利益互得或互換的方式,巧妙地同別國簽署於己有利的協議等。除此之外,還采用一些其他計謀,如駐外大使、出訪的文化團體,甚至最高現代經理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機、條件,推銷本國產品,丹麥女王1981年出訪日本,公開宣傳"你對丹麥越了解,我們越希望你從我們那裏購物",而國家元首的話,向來都是新聞傳媒追逐的對象,所以,這無異於丹麥人讓全世界的新聞傳媒免費為自己做廣告。各國之間的貿易摩擦最終會都通過謀略思維而得到了並正在得到解決。

謀略思維的第二種方式是在與原競爭者之間的關係沒有得到解決時,去同它的對手結下夥伴關係以形成新的競爭格局,促使問題向有利己方的方向轉化。這種例子較多。例如,70年代初,美國同中國建交的例子。當時,美國與蘇聯處於冷戰對峙狀態,雙方在軍事領域展開競爭、一比高低;而蘇聯同中國早已由兄弟變為了仇敵,關係僵化。美國利用了這一點,同中國建交,聯起手來,改變了世界力量對比的格局,對蘇聯的力量形成了一種限製,從而在對峙中處於了主動地位。這就是謀略思維的具體運用。

謀略思維的第三種形式是武力衝突中的計謀、策略。就是說,當雙方的競爭轉化為對立、衝突時,雙方隻有訴諸武力,那麼,各方就要運用謀略思維,超出常規的"道義"原則,以最小的代價換得最大的利益。

例如,前南斯拉夫境內的內戰。戰爭三方都運用謀略思維,企圖以最小代價,換得交戰的勝利,占領較多的領土。但戰爭謀略思維的運用難免不是老百姓受害。因而,在國際社會的斡旋下,三方走到談桌前,鬥智鬥勇,簽署了一項協議:代頓和平協議。

事實上,以武力解決問題已不是最佳的選擇。真正以武力征服別人,是不現實的。所以,軍事中的謀略思維方式,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人類對經濟富國及經濟征服的推崇,越來越淡化軍事色彩,同前兩種謀略思維方式日漸趨同。

總之,不管時代前進到哪個朝代,小至一個單位、行業,大至國家和民族,要想振興、要想強盛,就必須自覺地投身到競爭和對抗的洪流中。站在競爭和對抗的洪流岸邊觀望,隻會使自己失去進取心、競爭心、失去緊迫感、危機感;不參與競爭和對抗,也會使自己孤立於整個社會之外,失去聯係、交往,失去機會和機遇,最終失去發展的動力和前進的信心。參與競爭和對抗,就要運用謀略思維,否則,就會淘汰出局。因而謀略思維方法邏輯上緣起於生活中的競爭與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