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曆程讓他深深體會到,在研發新產品的時候,總有些影響開發時間與成敗的關鍵技術,若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的瓶頸,便有掌握後續的研發能力。
另一方麵,從施振榮的角度來看,當年所開發出來的產品,所需的技術並不太難,但是,把簡單的構想轉化為賺錢的產品,比研發工作更為複雜而重要。例如,1971年,施振榮開發出事業生涯當中的第一個電子計算器,就因為沒有機會進一步改良,終究沒能成為賺錢的產品。
因此,徒有創意並不能造就成功的產品,而是要不斷改善產品,從挫折中學習,使產品能廣為市場所接受,投入研發的心力與資源才有回收的一天。
宏其石創業之後,由於過去的經驗,他們知新產品在後期的商品化階段,風險遠比前期的開發階段要大得多。宏其石早期財力單薄,無法負擔高風險投資,於是,他們選擇前半段的工作,隻幫客戶設計產品,後半段的工作由客戶自己進行,也暫時不推出自己的商品。
宏其石所設計的第一個微處理器應用產品,是橋牌界著名人士魏重慶委托開發的電子橋牌機(由林家和負責研發)。
魏先生是"精準製"橋牌叫牌係統的發明人,在他帶領之下,締造了台灣橋牌隊的全盛時期。有一回,魏先生帶隊外出比賽,發現對手因作弊而擊敗自己,心中非常不平,於是,他希望能發明一種機器,用電腦控製洗牌、發牌、叫牌、打牌、攤牌、計分的機器,讓選手分坐4個房間,彼此不能打暗號、做手勢,以維持比賽的公平性。
因為同施振榮是交大校友,魏先生便委托宏其石設計這項產品。這筆生意對草創時期的宏其石幫助極大,因為魏先生總是在還沒有開出設計費用的估價時,就一次次地預付費用,以解當時資金短絀的壓力。
宏其石一共替魏先生設計過三代的橋牌機,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始終沒有辦法商品化,橋牌機的案例,再度證明將研發成果商品化,絕非想象的那麼容易。
台灣的發明家很多,許多發明者都把自己的創意當成稀世瑰寶,抱著不放,到頭來落得飲恨心死或精神錯亂。施振榮認為,技術的發明是永無止境的,當一個人認為自己發明了千載難逢的東西,事實上明天就會有更多更好的發明誕生。因此,對一個發明者而言,最重要的是能夠及時將發明轉換成報酬,也就是將發明變成商品。但是,發明者必須考慮的是自己有沒有足夠的資金將發明商品化並大量製造?即使有資金,有沒有能力開拓市場、管理財務?這一連串的挑戰,並非多數發明家可以勝任的。
因此,施振榮認為有誌從事發明的人,應該賣自己的創意,而不是讓自己也介入發明產品的生產與行銷行列。因為即使發明者的發明能力是滿分,生意能力也可能不及格,從發明跨行從商,不但扼殺創意力,而且極可能拖垮自己。
事實上,發明者盡可以全心投入創意,而把發明專利授權給別人去生產、行銷,賺取智慧的報酬。再把利潤投入從事更多的發明,賺更多錢。或許有一天,發明者認為已經賺足了資金,也覺得有能力去學習量產、行銷,再去嚐試賺取產品商品化過程的錢。屆時,經營風險相對就降低了許多。
宏其石就是這麼起家的。早期,他們幫其他企業從事四十幾項產品開發,不僅因此累積了資金,而且從中培養出不亞於台灣大型家電廠商的技術實力。即使現在宏其石的規模已經超越台灣所有的家電及電子廠商,他們還是主張"宏其石除了家人不賣,什麼都可以賣"的原則,這當然也包括技術和專利。
有句廣告詞說:"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但在一般人的想法當中,和別人分享以後就不能獨享利潤。然而,獨享利潤往往也意味著獨擔風險。分享固然會降低自己的利潤,但也會降低風險。況且,企業不會隻因一個商品的成功,就可從此高枕無憂,而是要有千百次的成功才能持續生存。事實上,分享發明,往往不是利益的流失,而是創造更大的利益。
舉例而言,許多國際性大企業都喜歡擁有獨家技術,其中尤以日本公司為最。因為獨家技術可以確保產品在市場上一枝獨秀,坐享厚利。但是宏其石並不喜歡這麼做,因為在科技產業裏,今天的獨門絕活可能不久便成了明日黃花,還不如趁技術還值錢的時候,和大家分享,一方麵我們可以將發明所換得的權利金,投入新的研究開發,以確保技術不斷進步;另一方麵,開發專利之後,在許多廠商共同介入之下,產品會更為普及,因此,可以借擴大生產規模來降低成本,同樣可以確保公司的競爭力。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擁有獨家技術是很危險的。許多公司之所以必須緊抱獨門技術不放,是因為公司的管銷費用太高,所以必須采取這樣的方式來獲取額外的利潤,但如此一來反而看不見問題,延誤改善時機。尤其是企業若以技術的強勢,動輒對同業或客戶施壓,必然令人覺得反感。企業不可能永遠不出錯,一旦犯錯或是技術不再強勢,他人反擊的動作更會毫不留情地接踵而至,屆時企業經營的風險更大。
基於這樣的理念,宏其石不但將技術開放給外界,並以同樣開放的態度對待外界的技術。雖然宏其石是靠對外販賣研發起家,也擁有非常多的技術,但是早期的代表性產品,卻都是和別人合作或購買技術而來,"天龍中文電腦"是和朱邦複先生合作而來,"小教授1號"是以10萬元向陳義誠先生(曾任倫飛電腦總經理)購買的現成軟件,第一代IBMPC/XT兼容個人電腦則是委托電子所研發的。
1980年4月,宏其石和朱先生正式展開中文電腦的合作開發。在此之前,朱先生已經研究中文電腦多年,但是支持與認同的夥伴都逐漸離去,使其計劃幾乎到了無路可走的地步。朱先生不甘心放棄,就向宏其石購買微處理發展係統,打算自己著手開發。
然而,購買了發展係統之後,朱先生卻因為不會使用設備,仍無法實行其計劃。由於經費有限,時間緊迫,他便透過當時宏其石的銷售工程師朱和昌(現任聯訊電腦總經理),提出與宏其石合作開發。於是,施振榮和時任宏其石研發主管的施崇棠(現為華碩電腦董事長)便前往造訪朱先生。
當時,朱先生有兩個構思,一個是輸出技術"向量組字法",一個輸入技術"倉頡字母法"。施振榮對"向量組字法"興趣甚高,這項技術可以64K字節(Kilobyte,K為kilo的簡寫,即一千)的硬件設備造出三萬個中文字,足以滿足中文字體的需求,而它所需要的儲存容量,僅為其餘輸出技術的十分之一。施崇棠也認為可行,於是,我們就開始進行這項合作。由宏其石負擔開發費用,產品利潤雙方分成。
經過工程師努力拚搏,五個月之後"天龍中文電腦"研發成功,推出之後相當轟動,台灣的電視新聞特別報導了這項產品。該產品還獲得了台灣產品設計的最高榮譽。
為了推廣倉頡輸入法,宏其石大規模投入消費者教育活動。除了連續舉辦讀者"拆字遊戲"的中獎活動外,還在資訊周的電腦展時,花費七十萬元舉辦中文輸入比賽,使這種完全陌生的輸入技術,逐漸為大眾所接受並廣為使用。
但當第一位顧客從板橋前來宏其石,指名購買天龍電腦時,因為客戶需求問題必須有軟件配合才能解決,但是因為宏其石無法提供軟件,這筆生意當然就做不成了。結果,天龍的名氣是打響了,但是卻沒有業務。
天龍中文電腦的叫好不叫座,足可作為研發人員的借鑒。純從技術的角度來看,開發出"先進"的新產品其實並不困難,但是,要做到好用又便宜,讓消費者可以用合理的價格,買到方便好用的產品,才是真正的挑戰所在。
後來,朱先生又萌生一些新的想法,希望能發展出更有智慧的新一代電腦。但是施振榮認為,第一代產品的商品化尚且未能成功,就算真正研發出新一代電腦,還是會遭遇商品化的問題,那是比發明困難得多的任務。於是雙方便結束合作關係,現在看來,是十分正確的。
當然,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朱先生也許有自己的看法。但施振榮一直有個信念,在科技這個領域,不管開發什麼產品,要對人類真正有所貢獻,是在於應用的廣度,否則也隻是閉門造車。朱先生是一位難得的發明家,卻不是一個生意人。
雖然天龍電腦最後並未成功,但是"倉頡輸入法"卻被廣為使用,並成為產業標準。
當時,充斥在台灣的"蘋果2號"仿冒品也漸漸開始中文化,最方便的作法就是采用現成的"向量組字法"和"倉頡輸入法",因此這兩項技術就通過地下渠道流傳開來。雖然宏其石與朱先生已結束合作關係,但由於雙方共有這項技術專利,施振榮便向朱先生提議將這項技術免費開放給同業使用。
此時,台灣正為了中文電腦的產業標準爭執得不可開交,有人主張采用類似日本電腦的大鍵盤,有人堅持沿用英文電腦統一規格的小鍵盤,大家都宣稱自己的輸入法最好,各自動用政治資源,以期技術能成為產業標準,並收取權利金。宏其石雖然已經免費開放技術,但還是花費許多精力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評估,最後,該部門以科學實驗評估的數據,推薦小鍵盤的"倉頡輸入法",正式確定這項技術成為產業標準之一。
若論宏其石創業初期最具代表性的產品,非"小教授1號"莫屬。它不但是宏其石自創品牌產品外銷的起點,也奠定日後往個人電腦發展的基礎。
掌上型電腦學習機是宏其石從創業第一天就想做的產品。在此之前,電腦學習機體積都相當寵大,而如同計算尺終究被掌上型電算器所取代一般,如果將電腦學習機設計成掌上型機體,應該會被廣泛接受。
但在70年代中期,各種重要組件的體積都無法符合輕薄短小的條件,加上宏其石的財力有限,不足以長期支持研發和商品化的投資,宏其石隻好將這個構想擱在一旁,先代理微處理器產品。1978年,宏其石代理全亞電子的"EDU-80"微處理器學習機,全亞是當時台灣唯一生產這項產品的廠商,為了推廣這項產品,宏其石與全亞成立了"宏亞微處理器研習中心"。
1980年,宏其石將"EDU-80"推廣到外銷市場,為適應海外市場所需,必須將"EDU-80"的技術文件(即操作說明書)由中文翻譯成英文,於是,他特別請交大教授魏哲和擔任這項工作。對成熟的電子產品(例如電視機)而言,操作說明書是非常簡單的,隻需薄薄幾頁,介紹各種按鍵的功能,消費者自然會使用;但是電腦產品牽涉到複雜的軟件程序與硬件結構,操作手冊都是厚厚一冊,編寫一份技術文件所耗費的精力,甚至超過硬件開發。況且,對台灣廠商而言,編寫外文技術文件,更是一件高難度的工作。
"EDU-80"的英文技術文件,足足花費了半年時間才完成。但由於有了這份技術文件的投資,促使後來"小教授1號"的推出。"小教授1號"的英文技術文件,就是改編自"EDU-80",而這項產品的開發時間,不過才短短兩個月。由於宏其石特別選在台北與美國電子展的時機推出,因此使這項產品一炮走紅,打開宏其石在國際間的知名度。
關於"小教授1號",另外還有一段插曲。當時,工業技術學院教授謝清俊在看過中文版的技術文件之後,覺得其間仍有部分看不懂之外,這表明這份文件仍不能作客戶向導,於是,他特別介紹他的妹妹--在政大新聞係教授科技傳播的學者謝瀛春,從最基本的中文技術文件開始,向宏其石傳授這種新技術。
宏其石早期能夠在產業界快速崛起,不單是產品本身的因素,對於技術文件所投入的心血也遠超過許多同業。
即使如此,宏其石早期的技術文件仍不夠理想。1986年,德國AEG集團旗下的一家子公司要尋找廠商生產,當時安迅電腦(NCR)與宏其石都想爭取這筆生意,雖然安迅在德國生產,價格較高、產品也不及宏其石,但是最後客戶仍選擇安迅電腦,主要就是因為技術文件。對客戶而言,廠商所提供的技術文件若做得好,才能夠提供客戶有效的服務。
這件事情使宏其石加強了對技術文件的投入。為此,宏其石特別從聯合報係的英文媒體--經濟通訊社,找來擔任記者的李崇泉,專門負責技術文件部門。為了編寫道地的英文文件,除了雇用在台美國人之外,特別從菲律賓招聘近十位工程師負責這項工作(宏其〖〗石是當時台灣雇用合法菲籍勞工人數最多的企業)。
由於長年的投資,宏其石在技術文件方麵的成就一直領先台灣其他廠商,現在除了英文之外,還具備編寫西班牙文、德文技術文件的能力,這對拉丁美洲與歐洲市場的開發,有絕對的幫助。
對台灣電腦廠商而言,外文技術文件不僅與新產品在國際間商品化的成敗與否有關,而且是廠商的瓶頸所在。宏其石致力於這項工作的成果,再度印證"突破瓶頸、挑戰困難、創造價值"經營哲學的勝利。
近幾年,產業升級已然成為台灣當務之急的工作,而研究發展正是其中最關鍵的課題。但是根據調查,台灣民間企業研究發展的經費,不到營業收入的1%的比例,較之美國與日本都低許多。投資偏低,轉型的速度自然遲緩。
事實上,比起行銷、庫存與營運成本,研究發展的費用是很低的,研發花的都是小錢。因此,宏其石對研發的投資始終不遺餘力。
企業投資研發並非難事,研發工作的困難在於如何評估、找出具市場潛力的產品,並製出成熟的商品,這是比技術更重要的工作。因為每個研發計劃都是一個係統,當中包含許多無形的經驗,例如可擬量生產的程度、品質的穩定度、成本等等,它們是技術的"可行(enable)能力",是書本上學不到,是必須通過實際投入才能逐漸培養的能力。
當企業擁有這些能力之後,還必須掌握兩個關鍵條件:方向和時機,就是朝什麼方向進行研發,以及在何種環境與時機著手最為恰當。而這兩個條件的掌握,更需要專業與經驗的累積。
宏其石非常重視研發,但從不計較研發計劃執行的成敗,真正在乎的是同仁有沒有從中累積經驗,有沒有學習的心。研發失敗,可能是因為經驗不夠,也可能是因為整個大環境的技術水準並不成熟,所以不能馬上商品化。但是如果能繼續累積能力,當客觀環境條件成熟了,自然能夠轉換成賺錢的產品。
從長期的眼光來看,研發能力的儲備,遠比單一計劃的成敗重要得多。
1984年,宏其石剛剛推出第一部16位個人電腦,當時宏其石投資美國矽穀的日技高科技公司(由關係企業宏大創業投資所投資),為了借重日技既有的科技實力,便派出一個六人小組遠赴美國移轉技術,進行工作站的開發,但是計劃失敗了。有了第一次的取經經驗,兩年之後,同一個團隊再次到美國,任務是開發32位個人電腦,這一回,宏其〖〗石領先IBM推出32位電腦。
1991年,宏其石投入巨資,開發了以每秒可執行數百萬條指令(MIPS ,Millions of Instructions Per Seconds)的微處理器為核心的RISC(精準指令集計算,Reduced Instruction Set CoMputinG)個人電腦,並於1993年推出,結果因為配合的軟件不夠,在市場上遭遇失敗。1995年底,宏其〖〗石重新整合技術,利用英特爾的PentiuM晶片,卷土重來,推出新一代高性能、低成本的支持係統。
宏其石多年來致力於創新,遭到的挫折不知多少,但他們始終覺得,在研發過程中,產品也許會失敗,但技術的累積是不會失敗的。特別是當全球掀起保護知識產權的風潮,研發能力不隻為了成長,更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圖存的命脈。
(二)知識產權的挑戰
身為資訊業的一員,宏其石公司永遠把知識產權當作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宏其石創業初期,雖然對專利權與著作權這兩個名詞時有所聞,但當時台灣對知識產權的觀念仍是相當模糊。但因施振榮的個性使然,在設計產品的時候,隻要發現與其他廠牌的產品有些微類似,就會放棄原來的設計。所以,宏其石以自行研發產品起家,並沒有觸及知識產權的問題。
宏其石首度遭遇知識產權的挑戰,是引發自1982年推出的"小教授2號"家用電腦。
"小教授2號"是根據"蘋果2號"的理念重新設計,但型號有所差異的產品(當時,台灣廠商所生產的都是與"蘋果2號"一模一樣的仿冒品),宏其〖〗石下了許多功夫,不但體積較小,設計結構更是精簡許多,重要的是,"小教授2號"與"蘋果2號"並不相容。
宏其石從來沒有抄襲"蘋果2號"的念頭,但是,"小教授2號"推出之後,因為價格低廉設計獨特,在國際間得到許多掌聲,被德國《芯片》(CHIP)電腦雜誌選為該年度"十大個人電腦代表作"。國際間的回響,立刻引起蘋果電腦的嚴重關切,並在全世界封殺這項產品。
當時,蘋果電腦在英國與南非等國,展開對宏其石經銷商提出法律告訴的行動,宏其石自認理直氣壯,決心循法律途徑解決。然而當他們深入了解,在這些國家打官司的訴訟費用實在不是一家年輕公司所能負擔時,就決定收手,隻在亞洲國家與台灣本地繼續銷售。但是蘋果電腦並不因此罷手,又委托法律事務所在台灣封殺"小教授2號",但宏其石認為自己無論是法理、氣勢或是訴訟費用,都站得住腳,便一直經營下去,直到推出"小教授3號"為止。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這期間,"小教授2號"在美國也出了問題,有一批貨在舊金山海關被整批扣留。
當時,外國環境對宏其石相當不利,因為《時代》(TiMe)雜誌剛以大篇幅報導台灣是"海盜王國",全島充斥"蘋果2號"的仿冒品。雖然如此,"小教授2號"並不存在仿冒問題,因此,宏其石就委托美國著名的律師事務所處理,以便早日開展美國市場業務。
然而,盡管律師一再與海關交涉,卻始終不得要領,後來才終於弄清楚問題的症結,並不是出在產品本身,而是在於附贈的手冊。
原來,"小教授2號"在台灣推出時,為了增加消費者使用的興趣,附贈了一本《看漫畫學電腦》的小冊子,原始的中文版是由師大一位教授撰寫,因為內容深入淺出,受到消費者的好評,宏其石便請原作者將它改編成英文版,結果作者抄襲部分蘋果電腦的說明書,才引發這場侵犯著作權的事件。
嚴格說來,若要從機器本身論斷是否仿冒,並非易事,但是這本手冊卻讓宏其石遭受損失。最後,這一整批電腦就這樣被扣關而無法退回。
在這個階段,國際間對電腦軟件著作權涵蓋範圍的認定,尚未有成熟定論,仍有相當大的灰色地帶。另一方麵,台灣當時正大力取締電動玩具業者,許多生產廠商便轉而從事仿冒"蘋果2號"。宏其〖〗石在經曆這個慘痛教訓之後,深切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便主動從美國邀請三位專業律師,到台灣召開一場介紹知識產權的研討會,與會人士包括產業界、工業局官員、教授和"國會"助理,將知識產權包含商標、知識專利、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概念引進了台灣,也開啟了台灣研究知識產權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