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讓的方式及價格確定:
(1)產權轉讓方式。本次產權轉讓采用協議轉讓方式。
(2)產權轉讓價格的確定。由於本次產權轉讓采取協議方式轉讓,缺乏充分競爭的價格形成機製,因此價格的確定存在一定困難。但轉讓各方都努力使價格形成符合有關程序並做到雙方都公平合理,首先由各方共同認可聘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對標的產權所在公司資產和經營業績進行審計,在審計基礎上委托具有證券評估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資產評估。在確定資產評估值基礎上,由財務顧問根據機會成本原理估算參考價,共各方參考。
經確認,上述標的產權(美特公司、燃料公司、貿易公司)賬麵資產淨值分別是24,318,259.50元、1,388,006.75元、2,935,178.11元,資產評估淨值49,848,465.20元、1,445,154.59元、3,132,184.98元,轉讓價格總金額為5498萬元。
產權受讓事件的成效
恒運公司本次受讓產權涉及的標的產權所在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對恒運公司而言,受讓上述3家公司部分產權後無須增加額外的債務負擔;而且這些公司都已進入穩定發展期,經營業績、經濟效益都比較良好,按恒運公司實際支付價格計算,投資回報率約為16%(以標的產權公司1994年稅後利潤為基數),因此恒運受讓這些產權後有利於提高自己盈利能力。據初步預測,恒運公司1995年每股稅後利潤將因受讓上述產權而比上年度的相同指標增長20%以上,同時本次受讓產權後有利於充實恒運公司的業務內容,有利於恒運公司按預定的發展目標發展。在恒運公司1994年配股結束後,工總公司持有恒運公司40.5%的股份,恒運公司的發展也是工總公司的利益所在。恒運公司則通過受讓購買產權這便捷的途徑而壯大自身綜合經濟實力;標的產權所在公司則可借助恒運公司掛牌上市的優勢增加各自的知名度,進一步發展業務,因此總的來說本次產權轉讓對各方都是有利的。
〔案例評析〕
恒運公司受讓產權,是為了改變單一的業務結構,降低行業風險,而且作為開發區重點扶持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恒運公司必須向更高層次發展,為此恒運公司確定了"以電力工業為主,向多元化、集團化發展"的戰略方針。事實證明,恒運公司受讓產權後確實提高了盈利能力。
市場經濟要求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產權在不同企業之間的轉讓是十分正常的,也是必要的。它可以節約大量的成本,便受讓方企業不斷升級,另一方麵,標的產權所在公司則可借助對方的優勢增加自己的知名度,進一步發展業務,產權轉讓,不可不謂是"一箭雙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