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息商品與信息商品化(2 / 3)

二、信息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

信息作為一種商品與一般商品有著眾多的共性,同時,又有著自己的特殊性,即它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信息產品的內涵是無形之物,表現為以知識為內核的信息流,而其載體則是各種形態的物質。但是,信息作為商品,並不在於信息存在的形態,而是決定於信息內涵的"有用性"。信息產品的使用價值就在於這有用性,"有用性"是構成信息產品使用價值的基礎。

但是,具有使用價值的信息產品,並不一定就是信息商品,隻有那些作為交換的信息產品,才能成為信息商品。信息生產者生產的產品,一般說不是為了自己使用,而是為了通過交換滿足社會的需求。例如,信息生產者編纂某種專業專題資料為自己使用,那麼,這種信息資料雖然具有使用價值,但它就象農民生產的糧食留作自己食用一樣,不能稱其為商品。又如信息生產者將自己的信息研究成果無償地提供他人使用,雖然這種成果是勞動的產品,又滿足了他人的需要,但它不是通過交換賣出去的,因此也不能算做是信息商品。由此可見,隻有通過交換來滿足他人的需要的、付出了勞動的信息產品,才能成為信息商品。而且,信息作為商品,它的價值隻有在轉讓使用價值的過程中才能得到體現。

信息產品的使用價值是它作為商品的自然屬性。這種自然屬性,決定了信息產品具有與其他商品相互交換的交換價值屬性。這就是說,信息產品作為商品的使用價值,同時又是交換價值的"物質的承擔者"。

交換價值首先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互交換的量的關係或比例,也就是,一種信息產品與另一種其它產品、一定量的這種信息產品和一定量的其他產品之間的交換關係。因此不同的產品之間存在這種交換關係,就使得使用價值不同的商品能夠互相比較、互相交換。這說明使用價值不同的商品,它們之間有著共同的東西。這就是各種商品部凝結著人類的勞動,都是人類勞動的產物。信息產品,從其原始資料的收集、積累到加工成信息商品,都付出了信息工作者的勞動和智慧。因此,在信息產品中同樣凝結著人類的勞動,這就使得信息產品具有了與其他商品相比較的基礎。這種"基礎",就是信息產品作為商息的社會屬性--商品的價值。因此說,信息產品是價值和使用價值兩種因素的統一體。

信息作為商品的二重性是由信息生產的勞動二重性決定的。生產信息商品的勞動,從勞動的具體形式看,勞動的目的、所使用的工具、勞動的對象、工作方法、勞動結果,都是具體的、可操作的。比如搜集資料,利用計算機、使用檢索工具、確定用戶與要求、解決什麼問題、采用什麼樣的研究方法,最終搞成什麼樣的成果或產品,都是在各種具體形式下進行的勞動(體力和腦力勞動)。正是這種具體勞動,創造了信息產品的使用價值。雖然信息商品的生產勞動同其他商品的生產勞動在具體形式上不同,但它們都是以人的勞動力的消耗或者支出為其基本特征。

創造信息商品價值的勞動,是一種一般的人類勞動,即抽象勞動。也就是說,信息作為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樣,形成價值實體的勞動,是相同的人類勞動,是同一的人類勞動力氣耗費。信息產品的價值正是由創造該產品所花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不過信息生產過程中的獨創性勞動又反映為個別勞動時間。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個別必要勞動時間的平均值,如果個別勞動隻有一個數值,那麼它的平均值就是它的本身。這種個別必要勞動時間就是創造信息產品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當然,就信息生產的整體而言,信息產品的價值不能按照哪一個個別勞動時間來衡量,而必須由整個社會生產勞動水平為依據,由在相對的條件下所花費的社會勞動時間來確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生產信息產品需要的勞動時。在現代普遍應用計算機的時代,信息工作者借助於計算機的幫助和其它現代化手段的輔助,其生產信息產品所需的勞動時間又往往比手工作業生產方式所需的勞動時間少得多,它們所創造的價值更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