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信息產品的價值和價格(2 / 3)

3.信息產品的使用價值

如前所述,信息產品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的特點,因此,一件信息產品到底能賣到什麼樣的價錢,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用戶的需求程度以及該產品能力為用戶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一般地說,用戶對信息產品使用價值的認識往往是與自己消費了該產品之後所能獲得的利益聯在一起的。一種信息產品越有可能使用戶獲利,則該用戶就有可能購買該產品。

4.信息市場的發育程度

信息市場在信息產品價值實現過程中主要起下列作用:

(1)信息市場為信息產品價值的實現提供了場所,如果信息產品不在市場上交換,就根本無法實現其價值。

(2)信息產品作為商品進入市場,參與流通和競爭,買賣雙方必然對信息可靠性、適用性、經濟性、時效性等提出嚴格的要求,這就需要有信息市場的運行機製來加以監督和約束。

(3)對信息生產者和使用者起協調作用,溝通各個信息部門,避免信息的重複生產的通道堵塞。

(4)加速信息的流通,信息產品的時效性很強,信息市場通過信息交易、信息谘詢、信息服務等手段,使得信息產品以生產者到使用者的時間大大縮短,從而實現信息的價值。

由此可見,信息市場的發育程度會對信息產品的價值實現起非常大的作用。

除以上內容以外,信息的立法環境、信息政策、民族習慣等等,也是影響信息產品價值實現的因素,這裏就不再一一贅述了。

二、信息產品的價格

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觀點,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同樣,信息商品的價格也是信息商品勞動價值的貨幣表現。但是,由於信息商品的價值、使用價值和成本等方麵具有不同於物質商品的特點,因此,信息商品價格在反映其價值時遠比物質商品複雜和多樣化。這表現在:

1.信息商品的價格更多地取決於市場上的供求關係,而不是決定於信息商品的價值。如前所述,信息商品的價值有效用價值、費用價值(勞動價值)和效益價值三種不同類型。信息商品價值內容的多樣性,決定了信息商品價格的多樣性和複雜性。對於信息商品的出賣者而言,他更多地願意以信息商品的成本(費用)定價;對於信息商品的買者而言,他更多地願意以信息商品的效用(效用價值)定價。實際的價格最終決定於市場上的供求關係。供給者提供信息商品的數量及其提供的願望,與需求者需要信息商品的數量及其支付能力,這兩方麵之間的相互作用往往就決定了信息商品的價格。信息商品的價格與物質商品的價格一樣,也會隨著市場上供求關係的變化而產生波動。由於信息商品市場上供求關係變化多端,信息商品的價格往往會大幅度地偏離其價值,並受多種因素影響。

2.稀缺性和獲利可能性是製約信息商品價格的重要因素。信息商品多屬知識性、智能型,具有創造性,它的生產無統一模式,它的需求無一定常規。因此,信息商品價格受稀缺性和獲利可能性的影響非常大。越是稀缺的信息商品,其價格可能會越高。反之亦然。所以說,稀缺性和獲利可能性是調整信息商品供求關係與產生信息商品價格波動的重要原因。

(一)信息商品定價的基礎

信息商品的定價是近年來信息商品價格研究的核心內容。綜合起來,目前主要有三種觀點:壟斷價格論;效用價格論;價值價格論。下麵分別論述其主要觀點。

1.壟斷價格論

所謂壟斷價格是指由信息商品生產和銷售的壟斷地位決定的價格。壟斷價格論者認為,由於信息商品生產具有唯一性、獨創性和非重複性,信息市場缺乏激烈的競爭;再者,人們為了保護信息商品的所有權、使用權,製定了種種產權保護法(如版權法、專利法等)。這兩種方麵的交互作用,形成了信息商品的壟斷性,因而,信息商品的價格是典型的壟斷價格。信息商品壟斷價格的形成決定於賣者的壟斷性、買者的需求程度和支付能力。

但是,信息商品是多種多樣的,並非所有的信息商品的生產和經營都是處於壟斷地位的。商品的成交也不是按照買方或賣方的價格,而是在"討價還價"的過程中決定的。信息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信息商品價格的波動幅度規定了下限,信息用戶為價格的波動幅度提供了上限。供求規律隻有在這一幅度內才能發揮其對信息商品價格的作用,信息商品的買賣雙方在此幅度內討價還價,最後確定比較合理的價格。

2.效用價格論

所謂效用價格論是指信息商品價格是由信息使用後可能或實際產生的效用來確定。效用價格論者認為,由於信息商品生產不存在平均化的社會必要勞動,信息商品中沒有一個穩定的價值實體,信息商品價值也不能做為比較的統一尺度和共同標準,信息商品的價格隻有借助於其效用指標才能正確描述,因而信息商品的效用也就成為信息商品價格形成的基礎。

但是,信息商品的效用比物質商品的效用更為易變、模糊和不易確定。信息商品對不同的信息用戶有完全不同的效用;即便是同一信息用戶,在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環境下使用同一信息商品,其效用也完全不是確定的。因此,效用價格論在實踐上缺乏可行性、現實性和可操作性。

3.價值決定論

價值決定論者認為,根據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生產信息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就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是因為信息商品生產的唯一性、獨創性和非重複性所致。信息商品生產個別勞動的物化就形成信息商品的價值,個別勞動時間決定信息商品的價值量。它是信息商品價格形成的基礎,即信息商品的價值決定其價格。信息商品的價格是其價值的貨幣表現。

信息商品雖然具有一切商品所共有的價值而得以和其它商品交換,但是價值價格論這種觀點隻注重價值的作用,把價格理論和勞動價值論等同起來,沒有看到信息商品交換隻有在充分競爭、供求均衡、不存在壟斷的情況下進行,價值才能決定價格,價格在數量上充分反映價值。再者,由於信息商品的特殊性,不可能計算信息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因此,信息商品的價值也無法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