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信息研究中的科學思維方法(3 / 3)

分類法是科學認識和科學研究的起點和基礎,同樣也是信息研究的重要方法。分類法在信息研究工作中的作用有:

1.信息整序的主要手段。思維的過程是一個信息加工過程。而對獲得的大量信息的加工處理,則從整序著手。恩格斯說:"無數雜亂的認識資料得到清理,它們有了頭緒,有了分類,彼此間有了因果聯係;知識變成了科學......"因此分類法是整理和儲存情況、事實、數據,使之條理化稈係統化,並為分門別類深入研究創造條件的主要手段,否則就會千頭萬緒,如墮煙海。

2.認識事物的基本依據。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分類是認識事物和研究事物的依據和起點。千變萬化的事物和成千上萬的數據,不形成種或類的概念,不進行係統分類是不可想象的。正如恩格斯所說:"沒有種的概念,整個科學就沒有了。科學的一切部門都必需以種的概念為基礎...... "。大量紛繁龐雜的事實材料一經分類,往往會顯露出某些規律性的線索和端倪,有助於概括和發現。

科學史上,元素周期律的發現就得益於比較和分類的方法。門捷列夫以元素的原子量為分類標準,按其遞增順序排列,發現元素的化學性質隨著原子量遞增存在著周期循環的現象,從而發現了周期律。化學元素周期表就是分類思想的傑作。

3.信息研究的重要基礎。分類法是各門學科研究的一種基本方法,因為科學要從堆積事實的經驗階段走向整理事實的理論階段,就不能不借助分類法來架設中間的橋梁。在信息研究過程中,課題內容的劃分、問題的思考、考察結果的表述以及信息研究的許多方法,如歸納與演繹、分析和綜合等的運用都是以分類和劃分作為重要基礎的。例如層次分析法的核心就是把問題層次化,根據問題的性質和要達到的總目標,把同一層次的問題分解為不同的要素,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分析結構模型。在這裏不論層次的劃分還是問題的分解,都是與分類法密不可分的。

(三)分類法的原則

不論是現象分類還是本質分類,都須遵循以下規則:

1.每一次分類必須按照同一個標準進行,否則就會出現分類重迭或分類混亂的邏輯錯誤;

2.分類必須相對應,即劃分所得的各事項應與被劃母項相應,否則會出現分類過窄或過寬的邏輯錯誤;

3.分類必須按照一定的層次逐級進行,否則會出現越級劃分的邏輯錯誤。

(四)分類法的缺點

分類法又叫體係法,由於分類體係是按單線展開的,每次分類隻能有一個標準,所以會使具有多種屬性的事物無法得到充分的反映。也就是說,許多事物(如圖書),可以按某一屬性而集中,也可以根據其它屬性而分散,這就產生了集中與分散的矛盾,對於認識事物是不利的。

由於事物有多種屬性,要想全麵地認識和揭示事物。就必須建立許多標準,從不同側麵劃分出許多類型。比如,關於信息用戶的類型,我們可以從用戶所屬學科或領域劃分,可以按用戶有沒有利用某一信息係統提供的信息服務劃分,可以根據用戶對信息的使用情況劃分,可以按用戶的技術職務劃分,也可以按對用戶信息保證的級別劃分,等等,還可以有許多不同的標準,而這些標準,從不同角度、側麵反映了信息用戶的各種特征,不可能隻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同時,由於信息用戶特征的多樣性,人們對信息用戶特征的認識的局限性,所設立的標準不可能周全,也不可能過多。因此,分類法的局限性也就明顯地表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