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信息源品種大量重複。從總體上看,我國在1986年進口外文圖書10萬種,期刊2.7萬種,複本率為8,遠遠超出前蘇聯的1.5倍。近幾年來,重複雖有所減少,但情況仍很嚴重。據調查,1989年預訂的1990年的776種地質學及其相關的原版期刊,全國共訂了6416份,複本率為8.27,其中複本數最高的達每種95份,其次還有66、55、49、46份等多種期刊。另據統計,1993年國家教委直屬36所高校和3所非委屬高校共訂外交原版期刊5728種,共計12558份,平均每種複本為2.19份。兩館同訂的有1071種,占18.7%;三館同訂的有553種,占9.65%;四館同訂的有337種,占5.88%;五館以上同訂的有558種,占9.74%;最多的有23館同訂一種外文刊。一種萬元以上的原版刊在幾公裏距離內竟訂有4份。這是不是一種嚴重的資源浪費呢?為什麼不能用這些錢多訂幾種原版刊呢?
(4)信息資源的地域分布不盡合理。從區域上看,北京、上海、東北、廣東、江蘇沿海地區及四川、湖北等地區,信息資源較為雄厚;而河南、安徽、山西、江西等居中;雲南、廣西、甘肅等邊緣地區次之。這正好與我國的經濟、科學、文化教育的地區發展態勢相吻合。從係統上講,高校與科研單位較強,公共單位信息資源較為薄弱。另外,信息資源在部分地區畸形富集,分布優勢相對集中。以外文文獻為例,北京竟占全國外文文獻的40%~50%。這種富集效果固然是形成優勢、發揮作用的條件之一,但過分集中也會帶來了一係列問題。
(5)網絡信息資源還十分貧乏。以"中國教育科研計算機示範網"為例,隻能查到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少數幾個高校的網上資源;其它多數上網高校隻能看到她的"HomePage"和一些簡單的介紹。另外,信息資源最為豐富的北京圖書館,在目前國內各種"網"中都看不到她的"倩影",偶爾能看見的,也隻是她的一張"HomePage",其蘊藏的極其豐富的信息資源還是不能自由地展現在網絡用戶的麵前。有的讀者為寫畢業論文、為核實一條文獻的出處--都要千裏迢迢、不辭辛勞地趕到北京圖書館,"實地考查"一番。運氣好的,查到自己的資料,滿意而歸;運氣不好的,連"目錄"這一關都沒有過(也就是說,在目錄中就沒查到自己所要資料的線索),更不要說拿到自己滿意的資料了。如果我們的網絡信息資源極其豐富,尤其是網上書目信息源很豐富,讀者在家中或在自己的單位或本地區,能上網一查,知其無有,那不就可以省去好多麻煩了嗎?
五、對策與措施
在信息資源配置方麵,麵對如此眾多而又棘手的問題,我們當然不能袖手旁觀。采取一係列有效的措施已成為當務之急。
(1)建議國家成立"國家信息資源管理委員會",代替現在的"部際文獻信息資源協調委員會"。正象當年國家認識到礦產資源的重要性而設立"國家礦產資源管理委員會"一樣,信息資源的水平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一個重要標誌,信息產業迅速發展,社會主義信息市場經濟體製已逐步確立,信息資源管理已象能源、礦產資源管理一樣應該也必須被提上國家的重要議事日程之上,成立"國家信息資源管理委員會"已成順利成章、水到渠成之勢,此乃曆史發展之必然。成立"國家信息資源管理委員會"有三大好處:一是可以提高信息界的地位,調動廣大信息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二是可以統籌規劃全國的信息事業,以取得整體效益;三是負責起草有關信息資源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如製訂"國家圖書館法"已刻不容緩)報請全國人大批準。
(2)由"國家信息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製定不同的信息資源布局方案。包括長遠規劃和國家級、地區級、係統級等不同的布局方案。
(3)盡快落實"文獻信息中心"工程的建設。目前,國家擬定設立四個"文獻信息中心"、工程文獻信息中心(擬設在清華大學圖書館)、文理科文獻信息中心(擬設在北京大學圖書館)、醫學文獻信息中心、農學文獻信息中心。
估計在未來的一二年內,這些文獻信息中心可望得以建成。設立學科文獻信息中心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利用現有的信息資源優勢,再加大投入,以使該學科信息資源的收藏達到完備級的水平;它所服務的對象不隻是那幾個單位,主要是全國同行的信息用戶。
學科文獻信息中心的設立,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我國信息資源布局的不合理性,提高經費的利用率,以在更大範圍、更大程度上,滿足全國大多數用戶的信息需求。
(4)加快我國信息機構所藏信息資源數據庫化、機讀化、網絡化的進程。我國的信息資源從總體上來講還比較豐富,但真正能達到共享的信息資源卻很少。原因之一就是信息資源的數據庫建設還很薄弱。目前國內比較重視書目數據庫的建設,這對於用戶檢索信息固然重要,但不少用戶更為關心的是如何獲取原文。可喜的是,《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為解決此類問題進行了有益的嚐試,用戶可以從中直接檢索,並獲取想要的文章的原文。
(5)建立一個全方位的信息資源互借體係,以達到信息資源共享的目的。這是近階段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包括:盡快製定"中國信息資源互借法案"(可以借鑒前文介紹的《美國國家館際互借法案》),疏通信息資源互借的渠道;設立"國家級互借中心"、"地區級互借網"和"基層互借網";並力爭在不久的將來做到在計算機網上進行資源互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