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現有教師40人,他們按著學曆、資曆、教學水平等不同而有三種不同職稱。不同職稱的教師擔任的課時也不一樣,但大體都在每周15~21小時之間。教師的職責就是為學生授課,因此,他們上課來,下課走,學校沒有為他們設辦公室,隻有一個休息室供大家共同使用。學生們的日常管理另有一名專職教導員和兩名監督員負責。監督員多聘用大學生兼任,作為他們勤工儉學的內容。他們與學校簽訂合同,按規定時間到校,對學生進行管理。
在法國,部分初中學生(約20%~30%)在學習2年之後要轉入中等職業學校,再經過3年培訓後走上社會。這是培養技術工人的重要渠道。但由於傳統思想影響,許多家長都願孩子繼續升學深造,因此實際上進入職業學校的學生多是成績較差者。還有一些學生因學習成績不及格而留級,他們約占年級人數10%。這個數字也相當可觀。其餘學生結束初中學習後大都進入3年的高中學習。高中畢業後分別拿到A、B、C、D、E5類不同的文憑。如繼續升學他們就將進入不同專業的學校。A類是文科,一般畢業後報考大學的文學、藝術、哲學、法律、專業;B類是適宜於經濟、貿易、管理方麵,C類是較長於數學、物理、化學,多報考工科院校,D類是自然科學、生物、醫學類。E類是數學與工藝課目較強,可報考大學理科及工科。由於法國傳統上對數學特別重視,因此,數學水平較高的C類中學畢業文憑最受歡迎,除工科外,其他專業也願優先予以錄取。目前法國高中畢業生中,持C類文憑的約占30%。
杜芒熱先生對我們解釋說,法國的中學校長一般都是從教師中選拔。他本人就曾是中學教員。校長是根據學曆、資曆、工作成果等積累起來的分數線,由國家教育部統一任命並在全國範圍內調動。"這項工作已經使用計算機,人情麵子都已無濟於事",他開玩笑說。校長要對全校的財產負責,因此他必須住在學校。校長下設行政、財務、秘書各一人。學校的日常工作固然聽從校長指揮,但重大問題都還需經學校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這個委員會是由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區政府代表及校長組成。學校的經費由區政府按預算撥出,大的開支項目便取決於管理委員會。與社會上其他職業相比,法國中學教員的工資待遇是不高的,這也是許多人不滿的原因。法國輿論也經常發出改善教師待遇的呼籲。法國的教育製度已有幾百年的曆史,雖然其中有許多有益的部分,但許多陳規也沿襲下來,它們已不再適應當前的情況,極需加以改變。但是,正由於曆史久,人們的傳統觀念也就愈加牢固,改革起來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