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中國共產黨的民族綱領
序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我國各民族人民進行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的過程中,把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提出了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理論和政策,使中國各民族得到解放和發展,民族關係得到不斷協調,民族團結不斷加強和鞏固,在世界上樹立了多民族國家圓滿解決民族問題的光輝典範。中國共產黨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理論和政策,主要反映在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民族理論上。
第一章 新民主主義時期中國共產黨的民族綱領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起就非常重視民族問題,把民族問題的解決作為整個革命任務的一部分列入到黨的綱領中。黨的二大在製定我黨的第一個政治綱領時,就為解決國內民族問題提出了一個初步方案。二大宣言明確指出:"首先推翻一切軍閥,由人民統一中國本部,建立一個真正的民主共和國;同時依據經濟不同的原則,一方麵免除軍閥勢力的膨脹,一方麵又因尊重邊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聯合成為中華聯邦共和國,才是真正民主主義的統一。"黨的三大的綱領草案和決議案規定的最小限度的黨綱要求的任務提出:"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國本部的關係由各該地民族自決。"黨的六大決議中,作為"中國革命現階段的口號"提出:"(一)推翻帝國主義的統治;......(三)統一中國,承認民族自決權;(四)推翻軍閥國民黨底政府;(五)建立工農兵代表會議(蘇維埃)政府"。
蘇維埃時期的民族綱領政策,反映了我黨經過建黨初期民族工作實踐,特別是大革命時期發動少數民族鬥爭的實踐而獲得的對民族問題的日益深刻的認識,強調了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重要性,規定了比較完整的蘇維埃的民族政策,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支持。《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和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的決議案》,都規定各民族"在蘇維埃法律麵前一律平等",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自決權的同時,提出少數民族可以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提出發展少數民族自治區域內的生產力,使用發展民族文化和民族語言,當地民族幹部的培養提拔,反對大漢族主義的傾向,積極地具體地讚助和擁護少數民族反帝反國民黨軍閥及地主資本家的革命鬥爭和民族解放運動的問題。
紅軍長征時期,我們黨把業已製定的民族綱領政策在少數民族工作的實踐中加以檢驗,並在頻繁地接觸少數民族和民族問題的過程中,提出了許多具體的民族政策、措施以及原則,完善和發展了黨的民族政策。長征過程中,由於紅軍深入到民族地區,因而我黨特別重視民族問題和爭取少數民族的工作,把它看作是對於實現我們黨戰略任務有決定意義的問題,要求全黨全軍把這個問題提到最重要的地位,要求"在一切工作中,必須不疲倦地"做民族工作。並且提出"馬克思、列寧、斯大林關於民族問題的理論和方法,是我們解決少數民族問題的最可靠的武器,隻有根據這種理論和方法,我們在工作上才能有明確的方針與路線,學習馬克思、列寧、斯大林關於民族問題的理論與方法,是目前我們全黨的迫切任務。"在長征路經苗、瑤、侗、布依、土家、白、納西、彝、藏、羌、回、裕固等少數民族聚居和雜居地區時,我黨始終堅持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語言文字和宗教信仰,培養了大批少數民族幹部,幫助少數民族建立了革命政權(包括民族自治政權)和人民武裝。我黨和紅軍所做的這些工作,使我們黨得到了少數民族人民的信賴,在民族地區播下了革命火種,對後來這些地區的少數民族人民革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後,中華各民族處在危亡的嚴重關頭,各族人民空前覺醒。中國共產黨提出了徹底戰勝日寇的十大救國綱領,其中包括全國人民總動員,"動員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決和自治的原則下,共同抗日"。毛澤東同誌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報告中明確提出:"允許蒙、回、藏、苗、瑤、彝、番各民族與漢族有平等權利,在共同對日原則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同時與漢族聯合建立統一的國家",並且提出了尊重各少數民族的文化、宗教、習慣、語言文字,糾正大漢族主義,改善國內各民族的關係,真正達到團結對外之目的,而且把團結各民族為一體,共同對付日寇作為當前任務之一。
解放戰爭時期,我黨堅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民族綱領政策外,在已經解放的民族地區特別注意實現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建立民主民族政權,特別是開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如在內蒙古),充分體現了各少數民族人民擺脫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的民族壓迫,自己當家作主的要求,吸引各少數民族廣泛地參加到反對美蔣的鬥爭和民主建政工作中來。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的民族綱領和政策,是我黨新民主主義時期民族綱領發展的一個總結,同時又是新中國民族綱領的基礎。這一共同綱領中有關民族綱領政策的條文如下:
"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協助,反對帝國主義和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各民族友愛合作的大家庭,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禁止民族間歧視、壓迫和分裂各民族團結的行為。
第五十一條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凡是各民族雜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區內,各民族在當地政權機關中均應有相當名額的代表。
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少數民族,均有按照統一的國家軍事製度,參加人民解放軍及組織地方人民公安部隊的權利。
第五十三條各少數民族均有發展其語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應幫助各少數民族的人民大眾發展其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的建設事業。"
第二章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中國共產黨的民族綱領
我國社會主義時期的民族綱領及其變化,反映在曆次黨的代表大會政治報告及黨章,曆屆的憲法中。
1.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則
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是馬列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而製定的民族政策,這些民族政策,既全麵考慮了我們這個多民族的統一國家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基本事實,又全麵考慮了我國五十六個民族在發展水平和文化風俗上存在多樣性與差異性的基本事實,既深刻總結了我國曆史上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教訓,也積極借鑒了世界上一些國家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教訓,因而具有曆史和現實的科學依據。這些正確的民族政策,保證了我國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形成、鞏固和發展,保證了各民族在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道路上不斷前進,保證了我們多民族國家的政治統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不斷解決我國社會主義時期的民族問題做出了重要貢獻。
我們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的總原則是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共同繁榮。這是我們黨和國家在民族問題上堅持的三項基本原則。我們黨和國家的各項民族政策、各項民族工作,都貫穿著這個總的原則和總的精神。江澤民在1990年從馬克思主義民族觀的高度提到這三項原則,指出:"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的共同繁榮,是馬克思主義的民族觀,是區別於資產階級民族觀的根本標誌。"
民族的平等、團結、自治、發展,是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場、根本宗旨。就是說,讓各民族在平等團結的環境和基礎上,實現自己管理自己內部事務,當家作主,實現少數民族的全麵發展。在新的發展基礎上,實現更高層次的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自主自治、民族繁榮發展。因此,可以說,民族發展是民族政策的主題、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