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七十六、嬉皮曼森(2 / 3)

文特森從蘇珊·阿金森作為突破口,希望可以說服她成為本案的證人,當庭指證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後雙方終於達成“司法交易”:蘇珊出庭作證,指證其餘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為回報,她將被免於死刑處罰。除此之外,文特森還說服了其他若幹曼森家族的“邊緣成員”出庭作證。在一把22口徑的手槍證物找到後,19六九年底,證物、證詞、證人俱全,這兩起惡性凶殺案告破,凶手證實為“曼森家族”的四名成員,以及幕後指使者,查爾斯·曼森。

整個審訊過程全部被攝像機拍了下來,向全美國播放。曼森充分展示了他的表演天賦,每天都以不同的麵目示人;而三名女嫌犯更是惹眼,她們每次出庭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著歌走向法庭。而法庭外,總有一批“曼森家族”的成員坐在門口,聲稱曼森是她們的神,她們誓死追隨曼森。在審訊期間曼森剃了個光頭,並在前額上畫了一個十字,後來又改成了納粹標誌,所有的家族成員就立刻也跟著做。這一切都令法官和觀眾們感到不可思議,甚至是恐懼。曼森對他的家族成員的煽動性、蠱惑性完全超乎了大家的想象。

直至1971年1月,前後曆時9個半月的審理,陪審團一致裁定:認定五名被告人8項謀殺罪、陰謀策劃謀殺罪成立,宣判了對曼森等四名罪犯的刑罰判決:電椅死刑。據悉曼森一案的審理一度打破了美國曆史上的兩個“之最”,是美國曆史上審理時間最長的一宗案件;也是美國曆史上最昂貴的訴訟——所有花費超過一百萬美元,直到90年代這個紀錄才被辛普森案打破。但次年1972年,美國聯邦法院廢除了死刑,曼森等人自動改判為無期徒刑。

但據蘇珊·阿金森和邊緣成員的證詞,曼森家族不止這兩起惡性凶殺案,有人坦言,死於曼森家族手下的受害者,可能超過三十人。

39年後警方在曼森家族曾居住的農場中又發現了兩個秘密墓地,這一發現也證實了長久以來人們認為“曼森家族”還殺害了更多無辜者的猜測。蘇珊·阿金森就曾說過:“‘曼森家族’曾在山穀沙漠中殺過人,而至少有十一人的屍體一直未被發現。”但根據美國法律,控告對象已經入獄服刑後,警方則不能再動用公共資金進行深入調查,據此,該案不了了之。

警方在調查“曼森家庭”居住過的農場附近的一處峽穀,裏麵發現有人體骸骨

直到今天,曼森案造成的影響依然餘波未了。據悉曼森是迄今為止美國曆史上收信最多的監獄犯人,他平均每天會收到四封崇拜者寄來的信件。而曼森家族的作案模式,在日後不斷被其他罪犯模仿複製,他們效仿曼森,建立起一個極為嚴密的組織,徹底地控製教徒的身心。人們不禁要反思,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查爾斯·曼森究竟有什麼“魅力”,讓那些簇擁者如此崇拜他。

查爾斯·曼森出生於1934年11月,母親是名風塵女。曼森3歲時,母親因搶劫被捕入獄,他被姨媽收養,但姨夫是個心理變tai狂,常常以淩ru折磨曼森為樂。曼森不堪被折磨,10歲時離家出走,後犯盜竊罪被關進教養院。從此曼森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罪行累累。

1951年,曼森越獄潛逃,一路跑到加利福尼亞,靠搶劫盜竊維持生計,四處逃竄直至再次被捕。曼森的經曆顯示,他長期處在不穩定的生活狀態,作為慣犯,及與警察的周旋,以及在監獄中的求生存,使曼森愈發老練,學會揣測人心,以及cao控對方。曼森曾兩度結婚,渴望如一個普通人那樣組織家庭,但無奈兩次婚姻均以失敗告終。

1967年,曼森被假釋出獄,去了舊金山。那時的美國社會不穩定,陷於越戰泥潭,種族騷亂上升,人們價值觀崩潰錯亂;此時,嬉皮士運動又如火如荼,音樂、叛逆和du品大行其道,舊金山街頭到處是對物質不感興趣,卻狂熱地追求精神解放,甚至依靠du品來尋找精神寄托的青少年。曼森的表演、演說天賦得到充分發揮,他用性、音樂及du品控製迷茫的“信徒”,並將自己神化,並且創建了“曼森家族”,以此來加強對信徒的精神控製。

1968年,曼森帶著三十多名忠實信徒來到了洛杉磯,一個廢棄的農場成了他們的根據地,他們常常聚在一起唱披頭士的歌,曼森對信徒們說自己是耶穌轉世,宣揚自己對愛、和平、自由的演講,聲稱他能率領信徒躲進一個“無底洞”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到19六九年,這個組織已經有近一百個成員,組織裏女性被分派去販毒,男性則以搶劫盜竊為業,大家過著群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