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餐飲店服務現場管理(8)(1 / 3)

(1)到空氣新鮮的場所後,解開病人的衣扣、腰帶,使其呼吸通暢,但要注意保暖,以防繼發感染。

(2)中毒嚴重者應立即送醫院或撥打“120”急救電話進行搶救。

(3)呼吸、心跳停止者,應在搶救或等待搶救的過程中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和心髒按壓。

3.立即向本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彙報,任何知道該事件的管理人員均應迅速趕赴現場。

4.在現場處理該事件的工作人員應迅速成立應急小組,由在現場職務最高的管理人員擔任組長。

5.現場人員在撤離事發現場或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時,堅持“生命為重”的原則,對於可能導致生命危險的情況,應先迅速撤離人員。

6.現場人員應保持冷靜,不得大呼小叫,以防大量的煤氣呼進肺中,進一步中毒;用手捂住口鼻,若有可能,可使用濕毛巾蒙住口鼻匍匐撤離現場;現場工作人員一切行動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閑雜人員應立即撤離現場。

7.餐廳經理應加強對被汙染食物的檢查,如覺得可疑,則全部倒掉。

8.事發負責人應在事後認真調查事件發生原因,並采取防範措施並在事後填寫《突發事件處理報告》,向公司彙報事件發生的事由及處理情況。

六、食物中毒時的處理程序

1.當有消息(以電話或登門等方式)告知有顧客因吃某餐廳(部門)的食物而可能中毒時,接待人員應主動向來人、來電問清楚以下事項。

(1)該(部分)顧客的人數及在哪個餐廳(部門)就餐時導致中毒。

(2)該(部分)顧客是在該餐廳(部門)吃何種食品導致中毒。

(3)該(部分)顧客是否已被送至醫院:

若被送至醫院,在哪個醫院、哪號房間急診。

若未被送至醫院,應立即告知來人、來電必須先將該(部分)顧客立即送至就近的醫院。

2.接待人員應將上述事項及時、準確地向該餐廳(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辦公室和總經理彙報情況。

3.該餐廳(部門)負責人獲知該消息後,應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以電話等方式向公司總經理、質監部主任、辦公室主任等同誌彙報情況;若可能中毒的人數較多時,由總經理向上級機關彙報或可由本部門負責人越級向上彙報,但必須同時或事後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彙報。

(2)對最近48小時內的樣品菜尤其是據告知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樣品菜采取特殊保管的方式(通知餐廳處理樣品菜的員工必須對該樣品菜在該事件結束前不得被處理以及任何人不得接觸該樣品菜,並采取隔離和特殊標識等措施)或根據醫院或衛生防疫部門的通知將樣品菜送至檢驗處。

(3)立即會同質監部工作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到醫院看望住院治療的顧客。

4.對到醫院處理該事件的工作人員到醫院後,應先向醫院處理該項事件的醫生了解具體情況後,再到病房處看望該(部分)顧客。

5.當醫院、衛生防疫站派人前來取樣品菜進行化驗時,工作人員應立即予以配合。

6.當經化驗確認為食物中毒時,除應向上級機關以電話等方式彙報外,公司應成立應急小組積極地處理該事件,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危害的產品;迅速通知及召回發生食品危害的產品,防止出現新的中毒人員;應急小組由公司總經理、質監部主任、辦公室主任、事發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並由本公司總經理擔任組長。

7.處理人員在處理該項事件的過程中,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1)沉著冷靜,積極主動。

(2)積極與醫院和衛生防疫部門配合,全程追蹤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3)事件未調查清楚或處理好前,不得輕易在公開場合發表任何可能招致我方不利的言論,更不得與人爭辯,強詞奪理。

(4)盡可能避免媒體報道以及受知麵擴大等負麵情況。

8.事件處理完畢後,該部門負責人均應將事件發生的經過和處理結果填寫在《突發事件處理報告》上,向公司彙報處理經過。若確定為中毒事件,則辦公室同時須以公司的名義向上級機關彙報其經過和處理結果。

七、扭傷的預防

1.搬運重物前首先估計自己是否能搬動,搬不動應請人幫忙或使用搬運工具,絕對不要勉強或逞能。

2.抬舉重物時,背部要挺直,膝蓋彎曲,要用腿力來支撐,而不能用背力。

3.舉重物時要緩緩舉起,使所舉物件緊靠身體,不要驟然猛舉。

4.抬舉重物時,應小步挪動腳步,切忌扭轉身體,以防閃腰。

5.搬運時當心手被擠傷或壓傷。

6.盡可能借助於載重設備或搬運工具。

八、燒燙傷的預防

1.在烤、燒、蒸、煮等設備的周圍應留出足夠的空間,以免因空間擁擠,來不及避讓而被燙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