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馬拉鬆式的談判
中美關係正常化過程曲曲折折,鄧小平和基辛格在談判桌上角力。
鄧小平、基辛格在紐約會談的氣氛顯然是融洽的,在對中美關係和世界形勢的看法上麵,雙方大體一致。正如同鄧小平副總理所說:當時中美關係“正沿著上海公報的軌道前進”。然而7個月之後,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首先“水門事件”導致尼克鬆總統的最終辭職(1974年8月8日);其次,美國在對台問題上提出所謂“倒聯絡處”方案,明顯從上海公報的原則上向後退;第三,美蘇首腦的兩次會談,說明某種緩和的意圖正明確起來。對此,中國最高決策層感到氣憤與不安。
1974年11月下旬,基辛格在海參崴美蘇最高級會談結束後來華,同鄧小平進行了四次會談。據美國評論家分析,基辛格最遲在尼克鬆辭職後的一星期,便開始製定他的訪華計劃,目的是讓中國領導人明確美國對華政策的連續性,也為了抵消已經確定日程的同蘇聯人高級會談的影響。基辛格希望至少安排兩次出訪——一次在9月,另一次在年底。不僅僅是要顯示中美關係的價值和意義,基辛格希望9月或1月初的訪問,可以把重點放在關係正常化問題上。但實際情況是,他隻在11月去了一次,並且這次訪華他抱著能見到毛澤東主席的願望,最終未能如願以償。而他在此之前與參加聯合國大會的喬冠華副外長的會談,“試圖在解決台灣問題的方案上得到更多的回旋餘地”,則肯定幫了他的倒忙。
在基辛格同鄧小平的四次會談中,鄧小平對美國的對台政策“開了炮”,並對美方其他的做法進行了批評。態度嚴正,措辭直率。1974年的中美關係從而在這樣不太愉快的氣氛中閉攏了帷幕。
下麵是北京四次會談的原始記錄:
第一次會談。1974年11月26日11時25分,北京人民大會堂
鄧:外界有很多的說法,認為我們的關係在冷淡下去,發展緩慢。但在本質上,我相信我們雙方都同意,我們的關係是正常的。
但我也應該說,認為這些說法是空穴來風也是不正確的。例如,博士昨天以及在10月份同外長會談時提到,我們開炮更頻繁了。
基辛格:是的,而且也變得更準確了。
鄧:當你們把一位大使送往台灣,當他們在美國建立起好幾個領事館的時候,有些議論和猜測是自然的。
基辛格:特別是你無法相信我們的這些行為是愚蠢和毫無計劃的結果時,是如此。領事館的事是已經做了我才知道。
鄧:就我們關於關係正常化的觀點而言,我們認為博士和其他的美國朋友對這個是熟悉的:這就是,日本方式。在這方麵,你已經表達過這樣的願望,我們方麵應該提出具體怎樣做的模式。但實際上,我們在很早以前就表明了我們的觀點:這就是,日本方式。對我們說來,我們期望你們方麵也能向前邁出幾步來。
基辛格:副總理先生,這情況反映了你所說的——你給了我們一個總的想法,也就是日本方式。可是,總有一種說法,說日本模仿我們。現在你們又迫使我們去模仿日本。這是一種新方式。我們能接受基本原則,但我們有一係列日本沒有的具體情況。在我們關係發展的各個階段,我們都尋求同你們原則相一致,同時考慮對我們自己也是必要的方法。要求你們提出一個對你們說來是關乎這樣重要原則的具體建議,大概是不適當的。
我認為,在日本模式的框架中,我們應該坦率談出我們認為必要的東西,同時又不違背你們的原則,然後看是否能尋找到達到我們目標的途徑。這之後,我們才能提出具體的方案。
鄧:我們可以在專門的小組中談細節問題。
基辛格:我同意。
鄧:但我必須先放一炮。
基辛格:對我?
鄧:空炮還是真炮,你喜歡哪一種。那就是,在這個問題上,如我們所說,你們欠了我們的。我們現在不討論這個問題。
隨後,基辛格對一年來的國際形勢做了回顧。其中談到限製戰略武器談判問題、印巴問題、柬埔寨問題以及歐洲問題等。鄧小平做了簡短的插話。會談於12時20分結束。
第二次會談。1974年11月26日15時45分,人民大會堂
基辛格:讓我來說一說正常化這個題目。
(基辛格回顧了1971至1972年美國對中國的承諾,指出,華盛頓一直在注意它們,例如采取措施削減在台力量)
現在,問題是我們怎樣完成這一過程。我想把它們分為幾部分:這就是台灣外交地位問題、與我們的外交關係問題以及我們在台灣的軍事力量問題和我們承擔台灣防衛義務的問題。
我們的問題與日本不同,或者說,在這個問題上不同於與你們已經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任何國家。
主要是兩方麵:首先,這裏存在著正式的防衛關係。其次,在美國有一大群人,它們在曆史上就是親台的。
通過一步一步非常小心的辦法,在同你們合作的基礎上,我們已經能使美國的親台派不太過於偏執。但我們為共同利益所抱定的想法,是防止美國與中國的關係不成為國內激烈爭辯的東西。
我非常坦率地對你說,以便我們自己確實能相互理解。在我亮出我的想法之後,你當然也要把你的觀點說給我們。然後我們將研究是否能解決這些問題。我在這裏是為了搬開障礙,而不是想藏在後麵。
我相信,正如我所說的,盡管大炮在轟擊——主要是朝一個方向——我們站在同一條戰線上。
正如周總理昨天所說,我們站在一起是因為“北極熊”。
說過這些之後,讓我回到我們之間的具體問題。
第一、關於外交地位問題:我們準備按日本模式加以實質性的解決。有一種變通,關於美軍在台灣的駐紮問題,我們準備把軍隊全部撤出台灣。我們想與你們確定一個時間表,一個時間的框架以便能完成它——到1976年夏天撤出一半,剩下的在1977年底撤出。
附帶說一下,我現在討論的並不是我們想要答應的——我們同意向彼此說出來,也就是我們達成的協議,但到1975年底以前這個不應被宣布出來。我們希望現在在這個上麵達到一個相互諒解,也就是應該怎樣辦。現在剩下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與台灣的防衛關係。對這個,老實說,我們還沒有一個好的答案。
我們的問題是:表麵上,說一個國家同它承認的主權國家的一部分——即這一部分屬於這個國家——之間保持防衛關係,當然是荒唐的。
其次,在我們同北京建立了外交關係,承認北京政府是全中國的合法政府之後,我們對再在台灣維持戰略基地顯然沒有興趣的。
但正如我在紐約告訴外長的,我們需要一個方案,它使我們能說,至少在一定的時期內,可以保證和平統一。
如果我們可以得到這個方案,那就是意味著,我們接受北京作為中國的合法政府。我們會撤回我們對台灣的承認,斷絕同台灣的外交關係,我們就會從台灣撤出我們的軍隊。這些能夠實現是我們需要有一個與和平統一相關的東西。
在這裏坦率而現實地說,打破同台灣外交關係的政治及心理結果是,我們的防衛關係也將被對北京的承認所消除。但我們需要一個使公眾輿論適應的過渡期,在這個過渡期,整個進程可以被完成,而又不引起國內的過度緊張。
這就是我們的基本考慮。如果我們認可這些原則,那我們就看一看怎麼製定這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