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人治”的政治思想,不同的環境和情況下也表述為仁治、德治和禮治。“人治”與“法治”相對立。儒家認為當政者的賢明為治理國家的關鍵。孔子提倡人治,認為:“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論語·顏淵》)當政者做到以身作則、賢明端正,就能使國家政治清明,社會得到治理。由此,孔子主張“舉賢才”和“學而優則仕”,以期實現賢人為邦的仁德之治。《禮記·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認為國家政治的興衰,取決於統治者是否賢明。人治的主張重在強調統治者應以身作則,以及修身、任賢的必要,突出政治中的個體道德人格的作用,以為具有其決定意義。
儒家的“人治”從倫理的層麵講衍化為德治。儒家要求統治階級以道德教化而非嚴刑峻法來維持統治,服懾人心。《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認為政與刑隻能使人不敢犯罪,而德與禮則能使人知恥歸心。《孟子·盡心上》:“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善政得民財,善教得民心。”認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要求統治者修己愛人,使民以時,使人民得以休養生息。並施之以孝悌禮義教化,從而使家齊國治天下平。
儒家的“人治”從製度的層麵講衍化為禮治。儒家自孔子起即提倡禮治,認為用政和刑治國不如用德和禮治國。要求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及民眾都要遵守貴族等級製度的社會規範和道德規範。統治者以“禮”節治人的情欲,約束人的行為,使人安於名位,維護貴族等級秩序。各司其位,不得僭越。孔子麵對當時“禮樂崩壞”的社會政治局勢,大力倡言“禮治”,認為:“克己複禮為仁。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論語·顏淵》)要求人們對自己的思想和行為“約之以禮”(《論語·雍也》),“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儒家後學認為:“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禮記·曲禮》)主張用禮來調節人的情欲,“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而及之”(《禮記·檀弓》),使之合於中道。“禮治”是儒家政治哲學的基本內容。儒家強調“禮治”,但也兼采“法治”。孔子主張“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左傳·昭公二十年》)。所謂寬猛相濟,實即禮法並用。禮法結合,“外儒內法”成為曆代統治階級的一貫統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