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首先是老子哲學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概念。《老子》一書中講到這個觀點的地方有十幾處,可以從哲學角度來理解的也有不少條。例如: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第三十七章)
這裏的“為”“無為”“無不為”都是一種泛指,是高度抽象與概括。都與“道”有關。認為作為世界本原的道是自然而然的(“無為”),但它能產生萬物(“無不為”),人應該效法道,順應自然之勢,實行無為。老子認為事物應按它們自己的情狀發展,人類不宜根據自己的意誌去幹涉、製約它,要順乎自然。“無為”和“無不為”的對象包括自然、社會、人生各個方麵。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第六十三章)
“為無為”,不是沒有作為,也不是沒有做事,而是做了一個“無為”,而是事了一個“無事”,而是味了一個“無味”。無為也是了一種“為”。
在多數情況下,《老子》中的“無為”和“無不為”都是與治國行政相聯係,是一種政治理念,是一種行政的運作模式。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賃,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第三章)
這裏老子研究的課題是“聖人之治”,其目的是賢、賃、欲的“不”與“尚、貴、可”兩種狀況,老子選擇了前者“不”,包含對“尚賢”“德政”的否定,使民虛心實腹,弱誌強骨。結論是:聖人“為無為”,則天下國家“無不治”。說到底,還是聖人治民之策。
《老子》第二章曰: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是以不去。
大意是:如果天下人都僅僅知道以美為美,這就是醜了;都僅僅知道以善為善,這就是惡了。有與無相反相生,難與易相互形成,長與短互為比較而存在,高與低在對比中才有,聲響和回音相呼應,前邊與後邊相伴隨。所以,聖人才奉行自然無為的做事方法,推行不言的教化。任萬物自己生發而不逆拒,生養萬物而不占有,施予而不自恃其能,成就了功業而不自居有功。正因不自居其功,其功才不會消失。
《老子》本章還是研究“聖人之治”。處政事,行政教,老子主張“無為之事”和“不言之教”。把萬事萬物做成功了,還要不辭、不有、不恃、弗居,這樣才能“是以不去”,永遠保持成功、成就、成果狀態。
這一章說明道的玄妙。道的玄妙主要體現在萬事萬物的對立統一之中,對立雙方總是相反相成的關係。如老子在這裏舉了諸多例證:有與無,難與易,長與短,高與低,前與後等,都是證明事物都是對立統一的。所以,老子說:“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意思是說:聖人才奉行自然無為的做事方法,推行不言的教化。這句話是本章的中心論點,也是該書的靈魂,以後各章的論述都是圍繞著“無為之治”和“不言之教”這一辯證法的基本原理而展開的。
無為,道家所指順應自然變化之意;順應自然變化不妄為而使天下得到治理。原指舜當政的時候,沿襲堯的主張,不做絲毫改變。後泛指以德化民。
無為而治是道家的基本思想,也是其修行的基本方法。老子認為,世界的本原是無,隻有無才符合道的原則。他認為統治者的一切作為都會破壞自然秩序,擾亂天下,禍害百姓。要求統治者無所作為,效法自然,讓百姓自由發展。老子認為天地萬物都是由道化生的,而且天地萬物的運動變化也遵循道的規律。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經·二十五章》)可見,道的最根本規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既然道以自然為本,那麼對待事物就應該順其自然,無為而治,讓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發展,使其處於符合道的自然狀態,不對它橫加幹涉,不以有為去影響事物的自然進程。也隻有這樣,事物才能正常存在,健康發展。所以在道家看來,為人處世,修心煉性,都應以自然無為為本,避免有為妄作。
老子在書中用了很多“無為”,基本意思就是自然無為,即指順應自然,不按主觀願望有所作為。總之,根據道家的觀點,在自然無為的狀態下,事物就能按照自身的規律順利發展,人身、社會亦是如此。如果人為幹涉事物的發展進程,按照某種主觀願望去幹預或改變事物的自然狀態,其結果隻會是揠苗助長,自取其敗。因此,明智的人應該采取無為之道來養生治世,也隻有如此,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