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老子36(1 / 2)

引用卷 第三十三章 (五)

“又及”的自知之明

從韶山滴水洞到“白雲黃鶴”的武漢,毛澤東“有所思”,致信江青告白自己的“自知之明”;八年後,當年的收信人江青此時已位高權重,毛澤東又致信江青,告誡她要有“自知之明”。

1974年1月以後,“四人幫”在他們所操縱的“批林批孔”運動中,既不是認真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團的罪行,也不是以科學的態度批判儒家的封建思想,而是處心積慮地批“周公”,含沙射影,把鬥爭的鋒芒指向周恩來和包括鄧小平在內的一批領導幹部身上,為他們篡權做輿論準備。

毛澤東一方麵對王、張、江、姚等人繼續信任,另一方麵又似乎也意識到江青一夥在黨內外“積怨甚多”,在利用“批林批孔”以營私,他對江青的批評多了起來,有些還很嚴厲:

7月17日,毛澤東主持政治局會議。會上,毛澤東對江青提出了嚴厲的批評,當眾聲明江青“她並不代表我,她代表她自己”。並告誡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不要搞“四人幫”。毛澤東明確地提出了“四人幫”的問題,對他們進行了深刻揭露和批評,使他們不能不有所顧忌。

10月4日,毛澤東提議鄧小平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顯然,這是為周恩來之後的國務院的總理人選做安排。10月11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近期內召開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知還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已經八年。現在,以安定為好。全黨全軍要團結。”

形勢的發展顯然對江青他們一夥十分不利。特別是江青,她不滿足自己僅有政治局委員這個職務。她想插手國務院。她認為“四屆人大”是一次重要的機會,是她取得更大權力的一步台階。因此,“四屆人大”的人事安排她要過問,她要搶到組閣的權力。

此時,毛澤東又到湖南長沙休息養病。

於是,江青不顧毛澤東的批評,加緊活動,指使王洪文到長沙找毛澤東告狀,即做誣陷周恩來和鄧小平的彙報。王洪文到長沙沒有達到他們的預期目的,江青又親自上陣,從北京給毛澤東寫信,提出組閣名單。

江青在給毛澤東的信中,提出了她的“四屆人大”人事安排方案:讓謝靜宜當人大副委員長,遲群當教育部長,喬冠華當副總理,毛遠新、遲群、謝靜宜、金祖敏列席政治局,作為“接班人”來培養。

八天以後,即11月12日,毛澤東在江青的信上作了如下批示,也算是對江青的回信:

江青:

不要多露麵;不要批文件;不要由你組閣(當後台老板)。你積怨甚多,要團結多數。至囑。

人貴有自知之明。又及。

毛澤東

十一月十二日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十三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394頁)

“又及”二字特別重要。因為毛澤東深知江青一夥“積怨甚多”,沒有人脈,沒有誰支持,縱然獲取高位也是“登高必跌重”。所以,毛澤東對江青提出“三不一團結”的限製和要求。尤其是不能由江青“組閣”的限製,打破了江青的權力夢。寫完三條,毛澤東仍不放心,又暗引化用《老子》第三十三章的名言告誡江青“人貴有自知之明”!毛澤東是在明確警告江青,不要把自己估計過高,人的可貴之處在於能正確地認識自己,正確地了解自己。毛澤東認為江青缺少的就是這一點,自以為是,自不量力,沒有“自知之明”。

但江青不聽勸阻,用盡心機,以退為進,繼續要權。11月19日,她從北京又給毛澤東寫信,名為“檢討”,實為伸手要官。

她在信的開頭不得不寫道:“我愧對主席的期望,因為我缺自知之明,自我欣賞,頭腦昏昏,對客觀現實不能唯物地正確對待,對自己也就不能恰當地一分為二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