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老子37(1 / 1)

引用卷 第三十六章

將欲取之,必固與之

《老子》第三十六章是講樸素辯證法較為集中、較為透徹、較為精辟的篇章。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老子的意思是:想要縮小它,必先擴大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增強它。想要廢除它,必先興旺他;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這是一種很微妙的智慧,所以柔可以克剛,弱可以勝強。

《老子》這一章說明克敵製勝的謀略。這是一段特別能體現老子辯證法思想的著名言論。

這四組句式,在於說明事物總是處於不斷對立轉化的狀態之中,當事物發展到某一個極限的時候,必然會向相反的方向運轉,這就是“物極必反”、“勢強必弱”的道理。

老子根據“歙與張、弱與強、廢與興、取和與”的矛盾關係,提出以柔克剛、以弱勝強的矛盾轉化原則。老子的這一樸素的辯證觀點,給後人以深刻的啟迪。

這四組老子格言,在流行中人們說得較多的又是後一句,其用字也演化成“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一些政治家、軍事家和學問家常用“將欲取之,必先與之”來說明一種處事的策略。是說要想奪取它,必須先給予它,被給予者會因貪心而被消滅。

對於《老子》“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所包含的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對於老子所強調的以柔克剛、以弱勝強的矛盾轉化原則,毛澤東很重視、很欣賞,在他的著作和講話中多次引證和運用。他在軍事鬥爭和政治生活中運用這個謀略原則,取得令人矚目的戰果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