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老子40(1 / 2)

引用卷 第三十六章 (三)

“欲取先與”幫助合作社

《老子》“將欲取之,必先與之”的謀略思想,可以用於戰場爭奪,也可以用於經濟建設。

1956年3月4日,毛澤東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彙報手工業工作情況時,做了加快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指示。

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通過合作化道路,把個體手工業轉變為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經濟。個體手工業是以私有製和個體勞動為基礎從事商品生產的一種個體經濟,在中國國民經濟中占有一定的地位。1952年手工業產值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百分之二十一,農村需要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很大部分來自手工業。

從1953年起,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指導下,決定逐步對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改造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過渡的步驟,從手工業生產合作小組、手工業供銷合作社,再發展為手工業生產合作社。1956年年底參加手工業合作組織的人數已占全國手工業從業人數的百分之九十一點七,基本上完成了對個體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1956年3月4日,毛澤東在《加快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一文中說:

國家調撥物資給合作社,要合理作價,不能按國家調撥價格作價。合作社和國家企業不一樣,社會主義集體所有製和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有區別。合作社開始時期經濟基礎不大,需要國家幫助。國家將替換下來的舊機器和公私合營並廠後多餘的機器、廠房,低價撥給合作社,很好。“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待合作社的基礎大了,國家就要多收稅,原料還要加價。那時,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體所有,在實際上成了全民所有。(《毛澤東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頁)

毛澤東在1953年6月15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正式提出了黨的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基本上實現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至此,社會主義“三大改造”廣泛開展。到1955年年底,當農業改造和工商業改造相繼出現高潮並在迅速發展的時候,毛澤東又把關注點轉到手工業方麵,提出加速進行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為什麼要對手工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這是因為,實行資本主義的結果是手工業者多數人破產,少數人發財;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即用組織合作社的方式,就可以使多數人避免破產,共同過好日子。這種改造就是要把古老的生產方式,改變為近代的生產方式。手工業合作化了,可以適應農民對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需要,配合國家工業建設;可以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產品數量,提高生產技術,降低產品成本;可以較快地為國家培養技術工人,使手工業生產也逐步納入國家計劃。

手工業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曆史。但是,絕大多數作坊一直保持著手工勞作、分散經營的狀態。他們或世代相傳,或家庭獨營,或自成一體,無論是組織方式還是生產數量都不能和現代工業化同日而語。為此,引導個體手工業向著現代化和集體化方向發展,這是中共七屆二中全會確定的方針。經過幾年的努力,到1955年年底,參加手工業生產合作社的人數有了顯著上升,但與農業合作化高潮的急速到來相比,還是顯得滯後了。1956年3月,毛澤東在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彙報手工業工作情況時說:“個體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的速度,我覺得慢了一點兒。今年1月省市委書記會議的時候,我就說過有點兒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