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工業改造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諸如盲目集中、一律合作、部分傳統技術麵臨失傳危險等問題。毛澤東聽到這些反映後,指出:
“提醒你們,手工業中許多好東西,不要搞掉了。王麻子、張小泉的刀剪一萬年也不要搞掉。我們民族好的東西,搞掉了的,一定都要來一個恢複,而且要搞得更好一些。”
盡管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存在一定的難度。在毛澤東主持下,經過中央討論,認為還是應當按照我們自己改造手工業的三種形式,即由手工業生產小組到供銷生產合作社,再到手工業生產合作社,逐步發展。
1956年3月4日,毛澤東在聽完國務院有關部門手工業工作情況彙報後,為解決手工業改造中出現的問題做了講話。談了諸多問題,特別提到:國家調撥物資給合作社要合理作價,要把手工業的供產銷納入國家計劃。
在談到“國家調撥物資給合作社要合理作價”問題時,他引用《老子》“將欲取之,必先與之”這句充滿哲理的名言,以說服各級領導。
當時,部分工作人員在思想上存在輕視手工業合作社的情況。他們在調撥物資作價時,往往給國家企業以優惠,而手工業合作社卻享受不到這種優惠。毛澤東對這種不公平現象很不滿意,他明確要求:“國家調撥物資給合作社,要合理作價,不能按國家調撥價格作價。合作社和國家企業不一樣。”
毛澤東進一步解釋說:“合作社開始時期經濟基礎不大,需要國家幫助。國家將替換下來的舊機器和公私合營並廠後多餘的機器、廠房,低價撥給合作社,很好。待合作社的基礎大了,國家就要多收稅,原料還要加價。那時,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體所有,在實際上成了全民所有。”
這種做法被毛澤東稱為“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在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中,將替換下來的舊機器和公私合營並廠後多餘的機器廠房“低價撥給合作社”,這是“必先與之”;手工業合作社基礎擴大,生產發展,“國家就要多收稅,原料還要加價”,這是“將欲取之”。
毛澤東在談話中提出的這個建議,成為各級領導幹部在日後開展手工業改造這項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具體參考標準。使“三大改造”中原本處於相對弱勢的手工業,經過改造逐步成為地方國營企業,有不少發展成為擁有先進技術設備的大企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