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孟子04(2 / 2)

孟子認為,治理國家不依據先王之道是極為笨拙的。孟子的“法先王”有積極的一麵,隻是把它作為推行仁政的號召力罷了,而不是複古。

應當說,孟子的政治主張有進步的積極的一麵,但是不可否認,他也有因循守舊、墨守成規的一麵。

戰國時各諸侯國為了強盛,紛紛掀起變法。商鞅為秦變法,開阡陌,行法製,講究用兵,講究富國,使秦孝公稱霸。而孟子遊說列國諸侯時,則主張恢複井田製,大官有世代相傳的田土。(《孟子·滕文公上》第五章)這就是把封建地主製退到封建領主製,不論井田製在滕國能不能實行,在當時各大國是不可能實行的。井田和商鞅的開阡陌正是針鋒相對的。孟子在經濟上,提出的“井田製”,顯然這種主張帶有保守色彩,未免迂闊。

孟子把孔子的仁學運用到政治生活中去,在政治上,提出“法先王”。齊宣王喜好“齊桓晉文之事”,期望富國強兵,在爭戰中獲勝,進而由稱霸走向圖王。而孟子卻要效法先王,大談他的“仁政”主張。(《孟子·梁惠王上》)在“政事”方麵,他嚴厲批評王公大臣,斥之為“汙君”“不肖者”,並且聲言對無德之君可以“易位”,有時竟弄得齊宣王或“勃然變色”,或無言以對,隻好“王顧左右而言他”。(《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認為“仁者無敵”,還告訴梁惠王“王如施仁政於民……可使製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孟子·梁惠王上》第五章)孟子重視民心,這是正確的。但戰爭時期,民心不是決定勝負的唯一因素。孟子所說的梃,即是木棒,用木棒和人多數眾並著堅厚的盔甲、執銳利的戈矛的敵兵相戰,除非敵兵倒戈,木棒是無戰勝希望的。可見,孟子的木棒製勝,這種比喻恐怕連他自己都覺得可笑。

孟子主張“仁戰”,反對不義的戰爭。齊將匡章領兵伐燕,五十天幾乎滅亡燕國。(《孟子·梁惠王下》第十章)可是孟子卻說“善戰者服上刑”。(《孟子·離婁上》第十四章)“善戰者”,指包括法家、兵家在內的諸侯發動兼並戰爭的人。因為他們“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因此他們應當受到最重的刑法。

孟子接著說“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連諸侯者”,指縱橫家公孫衍、張儀而言。他們為當今諸侯“辟土地”“求為之強戰”,他們對諸侯發動兼並戰爭,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孟子稱他們是諸侯的“良臣”,“古之所謂民賊”,因此他們應當受到次一等的刑法。“辟草萊,任土地”,朱熹注:“辟,開墾也。任土地,謂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責,如李悝盡地力、商鞅開阡陌之類也。”辟草萊,指開墾荒地;任土地,指分土授民,都是“盡地力”,乃是富國之道。不如此,不足以富國;不富國,不足以強兵。孟子卻以為這些主張和措施雖然意在發展生產,但並不是為百姓著想,而是為了統治者的私利,所以持反對態度,甚至也認為是有罪的,當受再次一等的刑罰。這和當時情勢不合,與諸侯所希望的恰恰相反。

由此可見,孟子“法先王”的一些政治、軍事、經濟主張是保守的,甚至是倒退的,至少是不合當時形勢的。所以,毛澤東對孟子這種厚古薄今的主張,以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一針見血地指出孟子一派主張“法先王”不對的。毛澤東認為儒家是“法先王”,都是主張厚古薄今的。

毛澤東還對儒家進行了區分。談到過這樣的意思:秦始皇用李斯,李斯是法家。是荀子的學生,荀子是儒家的左派。顯然,毛澤東認為儒家中的右派是孔子、孟子。這種劃分的依據在於是取法先王還是取法後王。

毛澤東對孟子的“法先王”持否定態度,這與他一生堅持革命而不保守,堅持向前看而不回頭看,堅持理論創新而不思想守舊的政治思想立場有關。但是在今天,對孟子的“法先王”要做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有時,孟子的“法先王”是看到了社會問題而找不到解決的辦法,而回過頭去向古人求法,這就易於厚古薄今,抱殘守缺,實踐上也是消極促退的;有時,孟子的“法先王”隻是一種軀殼,一種形式,骨子裏是著眼現實,是掃蕩社會的腐敗黑暗汙泥濁水,有積極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這兩者有時攪和在一起,不細致區分往往不易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