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孟子76(1 / 1)

引用卷十一 告子上·魚,我所欲也

“故園三十二年前”。毛澤東1927年1月告別故鄉湖南省湘潭縣韶山,1959年6月25日才有機會回到家鄉看望鄉親們,其間過去了三十二年。

6月27日,毛澤東準備離開韶山去長沙,中午在鬆山設宴向父老鄉親們再次告別。在座的有楊子嘉烈士的父親楊舜琴,他是一位鄉村醫生。席間——

毛澤東給楊舜琴敬了塊清蒸魚,說:“舜老,舜老,您是儒醫。”楊舜琴回答說:“不,我是愚蠢之愚。”“那不是,是儒醫之儒。”毛澤東又夾了塊魚放到自己碗裏。並借用孟子的話說:“魚我所欲也,儒亦我所欲也。”楊舜琴十分欽佩毛澤東知識的淵博和對長者的尊重。(趙誌超:《毛澤東和他的父老鄉親》,湖南文藝出版社1992年版,第176—177頁)

“魚我所欲也”一語,出自《孟子·告子上》第十章: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孟子》本章主要是講人不可為物欲所蔽。文章先以魚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而舍魚取熊掌為喻,引申出生與死不可得兼,而舍生取義。生存可謂是人最大的欲望之一,但和義相比,二者不能兼得時,孟子認為應該舍生取義。為什麼呢?因為“所欲有甚於生者”,人不能苟且偷生;“所惡有甚於死者”,人隻能選擇死亡。而義就是人生最高的價值原則,背義就是人生最大的可恥。再從反麵而論,人能不貪生,不避患,說明人皆有羞惡之心。

“義”是人生最高的價值原則,為公利之義,就是犧牲個人的一切私利,也應在所不惜。孟子的重義輕利的義利觀,千百年來,它已融入民族的靈魂,成為誌士仁人為國為民勇於捐軀的精神力量。

1959年6月25日傍晚,毛澤東在羅瑞卿等人陪同下,回到了闊別三十二年的故鄉韶山衝。當地數以千計的幹部群眾獲知消息後從四麵八方湧進韶山衝。毛澤東走到哪裏,哪裏就是一片歡騰。

毛澤東離開韶山三十二年後再回來,一切都發生了變化,但親情沒變。毛澤東回韶山表現的是黨群關係,是鄉情,是親情。毛澤東是韶山人民的兒子,韶山人民熱愛自己的偉大領袖。在那些熟悉或不熟悉的父老鄉親麵前、在父母親的墳前、在自己出生的老屋前、在毛家祠堂裏,在這個曾經記載著他童年和理想的小村子,留下一代偉人與百姓魚水之情的感人故事,體現了毛澤東與家鄉人民的深厚感情,展現了偉人感情的一個側麵。

毛澤東在招待鄉親父老的離別宴席間,尊稱楊舜琴老人是“儒醫”,夾魚入碗後借孟子之言又說:“魚我所欲也,儒亦我所欲也!”孟子講魚與熊掌不可得兼,毛澤東反其意用其詞,說魚與儒皆我所欲。既表現了毛澤東尊老敬賢的美德,又體現了我黨對知識分子的尊重。其情景,其言談,集中反映了領袖與人民的親密關係。

當毛澤東回到生他養他的家鄉,流連於鄉親們中間時,他的心中充滿聖潔的愛意。物質的魚,精神的儒,都成為他生命和生活的必須。也許,隻有在此種性情之下,才可以看出他對亞聖之言,對儒家之學的真實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