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孟子106(1 / 2)

引用卷十四 盡心下·春秋無義戰

“春秋無義戰”是一句非常流行的話,它出自《孟子·盡心下》第二章。《孟子·盡心下》第一章是孟子和他的弟子公孫醜討論梁(魏)惠王發動不仁之戰,所以研究孟子的學者一般認為孟子師生議論現實的戰爭,而引起了對春秋時期戰爭性質的評論。

《孟子》這兩章原文是:

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不仁者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

公孫醜問曰:“何謂也?”

(孟子曰:)“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爛其民而戰之,大敗。將複之,恐不能勝,故驅其所愛子弟以殉之,是謂之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也。”

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

《孟子·盡心下》第一、二兩章,主要討論戰爭的性質問題。

孟子認為,梁惠王真是不仁呀!因為,仁者能將仁德推而廣之,施於他所不愛的人,而不仁者卻把禍害施加給他所喜愛的人。

公孫醜不明白孟子的話是什麼意思。孟子解釋說:梁惠王為了爭奪土地,驅使百姓去作戰,使他們骨肉糜爛;打敗後還準備再戰,恐怕不能取勝。驅使他所愛的子弟去送死,這就是把自己不喜愛的東西強加給他所喜歡的人。

孟子據此做出結論:“春秋無義戰”,其意思是說整個春秋時代,各諸侯國之間發動的戰爭都是為了爭權奪利,沒有什麼正義可言。

孟子又說,春秋時代沒有合乎正義的戰爭,但有的戰爭比其他戰爭稍好一點,倒是有的。征的意思,是居上者討伐居下者,同等級別的諸侯國談不上互相征討。

梁惠王即魏惠王,公元前369年至前319年在位五十年。他“糜爛其民而戰之,大敗”的戰例,本書《施仁政於民》一篇已經列舉:魏國在魏(梁)惠王晚期,受到齊、秦、楚三個大國的攻擊侵掠,國力損失很大:

公元前341年馬陵之役。當時魏軍以龐涓和太子申為統帥,齊軍以田忌為大將,孫臏為軍師,魏伐邯鄲,齊圍魏救趙,兩軍戰於馬陵,魏大敗,龐涓自殺,太子申被虜殺。

公元前340年,秦屢擊敗魏軍,迫使魏國多次割地,獻出河西郡一部分地區。

公元前323年,楚國與魏國在襄陵交戰,魏軍被楚將昭陽所敗,八邑淪亡。

孟子是公元前320年離齊到魏,這是與魏惠王討論魏國現實政治軍事得失成敗問題。

春秋時期一般指孔子修《春秋》所涵蓋的曆史時期,約從公元前770至前476年。孟子說“春秋無義戰”,應為“《春秋》無義戰”。即孔子所修《春秋》一書之中所記載的戰爭沒有“義戰”。 孟子對春秋近三百年(一說242年)間所發生的約四百八十餘次諸侯兼並戰爭,特別以春秋五霸為代表的戰爭,均評價為“不義之戰”。這是孟子在評論幾百年前到一百多年前曆史上戰爭的性質。春秋時期的戰爭主要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等發動的爭霸兼並戰爭。

孟子之所以認為“春秋無義戰”,是因為儒家倡導“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而春秋時期的戰爭不是自天子出的“征伐”,而是列國之間為了爭霸而進行的兼並戰爭,有違先王之法;同時,儒家主張以仁政治天下,而春秋時期諸侯間的爭霸兼並戰爭,卻給人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孟子曰:“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告子下》) 在孟子看來,周王室征伐諸侯是正義的,而諸侯國之間凡戰皆不義。顯然,孟子判斷戰爭義與不義的標準,在於是否符合封建君臣關係的禮義。春秋時是奴隸製崩潰之際,“禮崩樂壞”,打破了過去“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天經地義,而今周室既卑,征伐不出乎天子,皆出自諸侯,置上下尊卑於不顧,彼此爭霸兼並,當然便無義戰可言。

盡管如此,孟子對這些違反禮製的不義之戰也還是有所區別的。他也承認其中有的戰爭還是值得肯定的,是“仁戰”,就是正義的戰爭,即所謂“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如齊桓公的“九合諸侯,不以兵車”,恢複敗亡的衛國等,這樣拯救別國人民於水火之中的戰爭,就是符合仁義的軍事行動,屬於正義之戰,即“仁戰”。

另一方麵,我們以今天的眼光看:孟子這種“尊王崇周”的正統立場,不可能對春秋時代戰事做出全麵科學評價。他看到了戰爭給人民帶來災難的一麵,這是好的;卻看不到戰爭推動社會進步的一麵,這是其局限性。按春秋五霸之戰,齊拓地於東,滅國三十;晉拓地於北,滅國二十;秦拓地於西,滅國十;楚拓地於南,滅國二十六。戰爭不可避免要兼並土地,搶奪人口,增加賦役的災難,但春秋時期是中國古代社會深刻變革的時代。戰爭打破奴隸製的“田裏不鬻”,舊時的工商食官演變成百工居肆,“禮樂征伐自天子出”遞變為“自諸侯出”,“自大夫出”,甚至“陪臣執國命”。通過這場暴風雨的洗禮,社會的旗幟上才第一次寫上“庶人工商遂,人臣圉隸免”的解放口號,一百多個諸侯國兼並為十二個諸侯國,為中國走向封建大統一創造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