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自傳·起步(1941—1957)·“進錯了門”
高中畢業後,考入了沈陽師範學院。因為目標是做合格的教師,功利化的教學傾向十分明顯;特別是受到蘇聯凱洛夫《教育學》的直接影響,強調黨性原則,強調係統知識傳授,人文精神受到嚴重摧殘。當時中文係剛剛獨立分出,即便是講授中文,也在很大程度上從畢業後教學需要出發,注重語法修辭、課文解析,而對於寫作則視有若無。在校期間,有過幾次教育實踐活動和觀摩教學,當時都做了筆記,回來也寫了論文報告,盡管比較認真,但與文學創作無關。
《文藝學概論》是當時中文係的主要教材,我學得很上心,但除了記誦一些“馬克思主義的反映論”等詞語,並沒有留下更多的深刻印象。上世紀50年代,教育以蘇聯模氏為主宰,文學理論方麵也不例外,可能是受蘇聯文學理論界影響,係內關於文學體裁的討論比較熱烈。大致是“三分法”和“四分法”兩類意見。所謂“三分法”,就是分為敘事的、抒情的、戲劇的;“四分法”則是分為小說、詩歌、散文、戲劇四大類。
持“三分法”的出發點,是文學作品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其中敘事文學中又包括神話、史詩、小說、敘事詩、報告文學、傳記文學等;抒情文學包括抒情詩和抒情散文,它們以抒發作者的感情為主要特色;戲劇文學是供舞台演出的腳本,它通過角色的對話和動作反映社會生活、塑造藝術形象。
而“四分法”是根據文學作品在形象塑造、體製結構、語言運用、表現手法等方麵的不同來劃分的:其中詩歌類包括抒情詩和敘事詩;散文類除了抒情散文、敘事散文外,還有遊記、小品、雜記、雜文、隨筆、報告文
學等。
“三分”說大約來自西方,據說從亞裏士多德時代就出現了,可謂悠哉久矣;“四分”說屬於國產,據說誕生於清末,定型於20世紀30年代。支持前者的,強調“三分法”是以文學性質為標準做出分類,而“四分法”是針對文學作品形式的,屬於外在層麵。主張後者的則強調,從稱謂模式本身而論,“三分法”的敘事與戲劇、抒情與戲劇在外延上不能並列,概念是混亂的。當時,我從常識上、習慣上加以考究,是傾向“四分法”的。但是,由於我們的老師在《文藝學概論》中力推“三分法”,我便也不敢堅持己見了。當然,就我當時的理論根底看,也並不具備參與爭辯的能力。
這個期間,盡管我酷愛文學,但隻是讀些文學名著,以蘇聯的為多;至於作文,基本上“停擺”了。那個時候,經常縈回腦際的是如何登上三尺講台,做一個合格的語文教師;至於“作家夢”,不要說做,甚至想都沒有想過。
其實,當時不僅是師範院校,即便是普通的大學中文係,恐怕也未必真正重視學生審美欣賞和寫作能力的培養、訓練。楊晦先生就曾明確地說:“北大中文係不是培養作家的”。難怪有的誌在為文的同學說:“進錯
了門。”
據我了解,他這麼說,並非無謂的牢騷,而是有其一定的學術背景的。從整個發展趨勢看,自從工業化降臨大地,詩文創作便遭逢了厄運。工業化帶來的是機械化和理性化,速度、效率為先,同一、簡單、抽象為其本質特征。詩情畫意、文思雋語,失去了悠閑、舒緩的心態和田園牧歌式的氛圍的依托,葬身於匆促、慌忙、躁進之中。而1950年代的社會政治環境,更不適合於文學這朵奇葩的綻放。這裏且不說政治傾向,隻從文學觀念上講。記得有這樣一件事,當時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個星期天,我們幾個同學在北陵公園閑步。不知是誰提出“什麼樣的小說最偉大”的問題,有的說是《戰爭與和平》,有的說是《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有的說是《牛虻》,相互爭持不下。說著說著,話題又轉到“作家成功的路徑、最佳的選擇”上。對這個問題大家的看法比較一致,都認為最好是寫本身經曆,並且舉出蘇聯和國內許多作家的實例,除了耳熟能詳的高爾基、奧斯特洛夫斯基,還有曲波(《林海雪原》)、楊沫(《青春之歌》)、楊益言、羅廣斌(《紅岩》)、吳運鐸(《把一切獻給黨》)等一大串名字。最後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我輩青年學子經曆簡單,缺乏足夠的生命體驗、生活經驗,縱有文學天才,縱然百倍努力,也難以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