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文學多嫵媚43(2 / 3)

時代不同了,社會在進步,“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蕩秋千”活動,早已普及於東北各地所有的朝鮮族自治鄉村,而且,鄰近的漢族及其他少數民族群眾,也都廣泛參與。麵對此情此景,我們在歡樂之餘,真的又平添幾分自豪。

不過,中央屯朝鮮族青年婦女的“蕩秋千”活動,具有高、飄、悠、巧的特點,可謂秀出群倫,獨樹一幟。有幸在中秋之夜,一飽眼福,亦一種偏得也。

文章見報後,許多人看了都稱讚說,有文采,很感人。又經記者站推薦,被省報轉載了,據說,新華社也發了通稿,但我並沒有見到。第二天午後,總編輯找我談話,我以為,這回總算為報紙增了光,便坦然地拉開架子等著聽取表揚。沒想到,竟然是一頓批評。進門後,他也沒有叫我坐下,便冷冷地說,“下去寫點東西是可以的,也應該寫。但要注意不要突出自己,—有必要嗎,署上個人名字?長城是誰修的?故宮是誰建的?咱們的雙台河大橋是誰設計的?你曉得嗎?勞動人民創造了世界,也沒見哪個到處署名。寫個屁股大的,不,巴掌大的一篇小稿,算得了什麼!落上個“本報記者”就蠻好了。榮譽應該歸於集體嘛!”

這番話,對我來說,無異於滿頭熱汗兜頭澆了一瓢涼水,這一頓悶棍打得可不輕啊!不過,文章的傳播終究還是給我帶來了巨大的鼓舞力量,也增強了信心。我暗暗地下了狠心,要利用一切節假日和早晚時間學寫

散文。

文章寫出來了,發表欲也很強,卻沒有勇氣公開往外投稿,隻是悄悄地寄給《中國青年報》、《大公報》和《光明日報》,全部使用筆名,而且,再三叮囑編輯部:“毋須退稿,如不刊用,置之紙簏可也。有事確需聯係,請寄信某街某號。”—這是本城內我姨媽家的住址。但“智者千慮,終有一失”,稿件確實沒有直接退還到本單位,但是,全國性的報紙發表作品,總需了解作者情況,即便是筆名也得察個究竟。那時,“階級鬥爭”這根弦還是繃得很緊的。結果,一星期之內,單位連續接到兩封中央報刊詢問作者情況的信件。因為我畢竟沒有什麼政治問題,所以,單位也隻好蓋章“同意”,這樣,兩篇散文先後都見報了:《插在貨郎擔上的一束鮮花》,歌頌青沙鄉模範貨郎何大爺的先進事跡和敬業精神;《慈母心腸》則是描寫城郊八一大隊一位園田技術員精心培育、蒔弄種苗的感人故事。

但是,從此便惹下了麻煩,再無寧日。總編輯幾次在會上不點名地批評,說有的人提出了入黨申請,卻不注意改造思想,整天“不務正業”,“名利思想冒尖”,“個人主義十分嚴重”。我們全班人馬也隻是四五個人,鋒芒所指,大家都心知肚明。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他在業餘時間打撲克、下象棋,可以理直氣壯;而我在業餘時間搞創作,就叫不務正業?但是,不敢較真,不敢辯解,隻能暗氣暗憋,最後蒙著大被痛哭一場。

不久,省報決定各地記者站充實一批年輕記者,點名調我。我們報社卻以“不是黨員”為由,直接擋了回去。幾天過去,省報又來人商談,說現在雖未入黨但具備近期發展條件的也可以。這次由總編輯直接出麵,告訴來人:“該同誌三年內入黨沒有希望。”同時,和宣傳部商量,推薦部裏一名幹部為省報駐縣記者,幾天後,調令就到了。

這位同誌是忠厚長者,人品很好,而且,具有實踐經驗,熟悉農村情況,但平時很少動筆,對新聞工作缺乏興趣。其時,工作調動是不好講價錢的,自然唯有從命。轉到記者站之後,每逢遇有重大采訪任務,他總要拉上我,由我執筆,然後,兩級報紙分別采用。因為總編輯有話,我們自己報紙刊發時,便署名“本報記者”,而刊登在省報上則由他單獨署名。

一次,我跟隨他去高家灣采訪,見到漁人駕著舢板在河中撒網,同時帶上兩隻鸕鶿捕魚。它們不時地在水中鑽進鑽出,每次必叼出一條大魚放進艙裏。我是頭一次見到這種場景,便好奇地問這問那。他告訴我,不能放任鸕鶿隨意吞食,否則,吃飽了就不再幹活了,所以必須戴上脖套。但隔一會兒,也要喂它一點小魚,以示獎賞。又要它叼魚,又不讓它吃飽,這就是駕馭鸕鶿的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