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茲23(3 / 3)

這兩個人,大體上生活在同一時期。郭祥正,當塗人,熙寧進士。他特別喜歡李白的詩,寫的古風有類似李白之處。但對他的為人,當時與後世都頗有一些非議。《宋史》本傳中說,王安石執政時,他曾奏請神宗,天下大計應專聽安石處畫,如有異議,雖大臣亦當黜免。安石得知後,恥為小臣所薦,便極口陳其無行。有的書上還說他,先曾上書推崇王安石,後來新法推行,他又作詩譏刺,反複無常,“小人褊躁,忽合忽離”,“其人至不足道”。

南宋王明清《揮麈後錄》載,李之儀,趙郡人,以才學聞於世,因曾為範純仁草遺表,蔡京惡之。此後即卜居當塗。一次,他為郡人羅某作墓誌,開頭就說,“姑孰之溪,其流有二,一清而一濁。”清謂羅公,濁即指郭祥正。郭以此怨深刺骨,“文人相輕,遂成仇敵”。之儀喪偶無嗣,曾將郡中娼妓楊姝養在家裏。祥正乃慫恿豪民上訟於朝,之議被削籍,楊姝斬首。祥正快之,作俚語曰:

七十餘歲老朝郎,曾向元祐說文章。

如今白首歸田後,卻與楊姝洗杖瘡。

當然,這種類似“人身攻擊”性的做法,與曹丕當日講的“文人相輕,自古而然”,並不屬於一種類型。

在《典論·論文》中,曹丕認為,出現文人相輕,一是由於“善於自見”,各以所長,相輕所短;一是由於“暗於自見,謂己為賢”。錢鍾書先生評論說,數行之內,語若刺背,理實圓成。“善於自見”適即“暗於自見”或“不自見之患”,“善自見”而矜“所長”與“暗自見”而誇“己賢”,事不矛盾,隻是說法不同。那麼,結果呢?就必然是,以己所長,輕人所短。

又兼文學產品的評價,常常是從欣賞者的個人角度出發,各有軒輊,不易統一。這和比武、賽球有明顯的差異,不能一起一伏,勝負立見。所以,有“文無第一,武無第二”的說法。這種類型的“文人相輕”,依據的是文章,與郭、李交惡的基礎不同。就性質來分析,主要是認識論和思想方法上,存在著形而上學和主觀片麵性。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文學上分宗列派,黨同伐異,也常常表現為文人相輕。清代雍正、乾隆時期,詩壇上以袁枚為首的性靈派同以沈德潛為首的格調派尖銳對立。沈氏強調溫柔敦厚,正格調,主唐音;而袁枚則主張,“詩之為道,標舉性靈,發舒懷抱”,最後,在反封建綱常、反形式主義、反純功利觀念上,壓倒了“格調說”。再如,他對在考證學風彌漫下產生的以翁方綱為首的“肌理說”也進行了猛烈抨擊。“肌理說”主張融經意入詩,以儒典考據、發揮義理為詩旨,袁枚批評它是“滿紙死氣,自矜淹博”。對翁方綱的以學問為詩,袁枚曾以詩刺之:

天涯有客號詅癡,誤把抄書當作詩。

抄到鍾嶸詩品日,該他知道性靈時。

今天來看,“性靈說”自有其積極的進步內容和符合詩歌藝術審美規律的合理見解。

但是,除了這類正當的文學批評之外,袁枚有時也明顯地表現出宗派性質的文人相輕。比如,他批評摹擬名家是“權門托足”;譏諷神韻派為“貧賤驕人”;嘲罵浙派是“乞兒搬家”;哂笑以詩唱和者為“村姑絮談”;指責作詩加注是“骨董開店”;評說寫膚淺之詩是“矢口而道,自誇真率”;諷刺講聲調、格律者是“栩栩然矜獨得之秘”。可以說,罵盡了當世詩人。

實際上,他自己的詩亦有不少酬唱征逐、內容無聊的敷衍之作,甚至有人譏之為“偽體”和“野狐禪”。尤其是在《隨園詩話》中對達官顯宦的記述過多,對資助他刻書的更是求則必應,常有“徇一己之交情,聽他人之求請”的私貨被錄進《詩話》。對袁枚這樣的詩壇巨擘來說,當然這隻是“白圭之玷”,瑕不掩瑜。但從中可以看出,“暗於自見,謂己為賢”,各以所長,輕人所短,確是文人相輕的一個思想根源。

(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