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漂海錄》被譽為“摹寫中原之巨筆”,是一部無可爭議的價值很高的學術著作。作者通過沿途親見、親聞,以切身的經曆,用事實來說話,生動地記述了明朝成化、弘治年間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麵的實況。其犖犖大端,如備倭防盜、海禁與法度,內地航運、重要商埠、關津,以及太監擅權、下官舞弊等諸多關係國脈民命、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都作了翔實的記述。這些,對於密切關注著中國朝野的李氏王朝無疑是不可多得的直接鏡鑒。而從中國的角度看,價值同樣不可低估。作為載記明代中葉的曆史、地理、政製與風物、民情的一部重要學術著作,它不僅富有說服力地向域外傳播了中土文明,並在諸多方麵補充了我國典籍中付諸闕如或者失之過簡的寶貴資料,同時也為國人對於長期習焉不察的事物提供了一個新的認識視角,具有顯著的參證作用。
書中對於當時中國的海禁、海防狀況以及法度、審理程序,作了直觀的記錄:
一是,沿海官民警備倭寇侵掠的自覺性和同仇敵愾、常備不懈的海防意識很強,一經發現可疑人入境,海防部門和有關人員立即盤查追問,如同《漂海錄》中所記:“群聚如雲,叫號隳突”;“或帶杖劍,或擊錚鼓”;“夾左右、擁前後而驅,次次遞送”;
二是,建立了嚴格的關禁條例,包括對於私越冒渡關津者、私出境外者、違禁下海者,對於勾結奸細、隱匿敵情、通風報信者的處罰,都有明確的規定;
三是,設有逐級盤查審問、層層遞解的訴訟程序。我們從書中看到,崔溥等人首先是由海門衛千戶、把總鬆門等處備倭指揮審問;然後送到紹興府,進行三司會審;然後,再遞送到上一級,由專程趕到杭州的欽差太監和巡按浙江監察禦史調查、審訊;最後,接受浙江都指揮僉事、左布政使、按察司副使三司會同複審,拍板定案;
四是,具備嚴密的防務設施。如崔溥所見:“有兵船,具戎器,循浦上下”;“山上多有烽燧台列峙”;“城郭如關防”;“城有重門,門有鐵扃,城上列建警戍之樓”;“以百千兵甲環城擁”;“軍卒帶甲束戟,銃熥、彭牌夾道填街”··戒備森嚴,如臨大敵。
原來,明朝立國伊始(1368年),沿海地區就麵臨著倭寇的侵擾。日本從1336年起,進入南北朝分裂時期,內部分崩離析,爭戰不已,長達六十年之久。一些大封建領主手下擁有許多武士、浪人,他們生活無著,就到中國沿海地區進行武裝侵擾。這些倭寇,從遼東半島、山東半島,直到江、浙、閩、粵,到處燒殺劫掠,成為沿海居民的一大禍患,其中尤以浙江寧波一帶受害最為嚴重。他們除了劫掠財物,還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施暴。《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五記載,正統四年(1439年)四月,倭寇侵犯浙東,在桃渚所大肆劫掠官府與居民,驅擄少壯之人發掘墓葬;還將嬰兒綁縛竿上,以沸水澆燙,任憑嬰兒啼哭號叫,他們在一旁拍手取樂;還捕捉孕婦,猜其腹中胎兒是男是女,然後剖開驗證,以決勝負。一時骸骨山積,人心震恐。此事距崔溥一行過此,不足五十年,彰彰猶在人耳目。
麵對倭寇的屢屢進犯,明洪武、永樂兩朝,曾於1369、1374、1384、1387、1394、1411、1416、1419年,先後多次派兵抵抗,修建工事,築城列寨,防倭禦倭。到了1467年(明成化三年),日本進入諸侯割據的“戰國時代”,國內征戰頻繁,禍亂不斷,舉凡兼並戰爭中的殘兵潰將,失掉軍職的武士,都紛紛淪為海盜;加上一些貪財嗜利的商人,與中國沿海地區的不法豪商巨賈相互勾結,形成海上走私集團,海邊侵擾更是變本加厲。而這個時期恰值明代中葉。當我們掌握了上述背景之後,對於崔溥《漂海錄》中所述見聞,就能夠加深理解了。
作者身為朝廷近臣,對於宮廷政治具有足夠的敏感,而且善於透過表象認識實質。可以其途中所記的太監擅權為例。
閹宦擅權是封建專製主義集權政治的必然產物,是封建統治黑暗、腐朽的集中展現。如果把它比作一個惡性膨脹的毒瘤,那麼,封建專製製度就是一具滋生著各種病菌與毒瘤的腐屍。封建帝王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地位,必然要找一些在他看來較之文武百官更為可靠的忠實奴才,放在自己的周圍,並委之以重任。閹宦者流當然是他的首選。在中國曆史上,共有三次宦官橫行的時代,其中第三次就發生在明朝,始於15世紀30年代英宗朝宦官王振當權,終於17世紀中葉明王朝覆亡。明代宦官之盛,曆時最久,為害至钜,前後垂二百餘年,可說是空前絕後了。在明代中葉的成化、弘治年間,雖說尚未達到巔峰,但已經在步步加劇。
崔溥一行既非朝廷派出的定期赴明朝貢、奏請的使臣,又不同於馬可·波羅等其他外國人,可以優遊遐豫地長期逗留在中國,更不可能充分接觸宮廷、遍訪朝野,他們的活動天地和觀察視野十分有限。就是說,他並不具備發現、研索這類問題的方便條件。可是,由於他身為朝廷近臣,具有足夠的政治敏感性,能夠通過在山東魯橋閘所見,真實地記錄下宦官驕橫跋扈的惡行:
有太監姓劉者,封王赴京。其旌旗、甲胄、鍾鼓、管弦之盛,震蕩江河。及是閘,劉以彈丸亂射舟人,其狂悖如此。
同時,他還記下了中方陪同人員的話:“太上皇帝信任宦官,故若此刑餘人持重權,為近侍,文武官皆趨附之。”既形象生動地記錄了宦官狂悖的行為,又準確、深刻地把握住事物的本質—封建最高統治者是宦官的後台,從而揭示出問題的症結所在。
四
《漂海錄》中關於南北大運河航運、水利的記述,關於運河沿岸和北京通往中朝邊界的東北幹線沿途商埠、關津、重要城鎮的載錄,關於南北風情名物、民性民俗的比較研究,都是十分寶貴的資料。其重要價值和獨到之處,葛振家先生在《崔溥〈漂海錄〉評注》一書中已有詳盡、透辟的分析,本文不再複述。這裏想從一個特殊角度—關於保護地名文化遺產問題談些想法。我以為,崔溥在這方麵的貢獻,也是很突出的。
一個城市、一個村鎮的曆史地名,表麵看來,不過是一個文化識別符號,其實,它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是一種珍貴的曆史文化資源。地名是一定曆史時期人類活動的產物,因此,有人說它是“反映一定地域的社會、曆史、文化的活化石”。蘇聯地名學家A.M.謝利謝夫指出:“地名是了解曆史人文學和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生活史最珍貴的資料之一。它可以闡明很久以前各人種的關係史,各族人民和各居民群的遷徙情況,經濟和社會關係。”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地名的文化內涵尤為豐富。比如,先秦時期華北平原許多地方往往以丘、陵、原命名,無疑是當時地理環境的反映;而兩漢時期的以鄉、亭命名村、鎮,則是當地的基層行政建製的見證;唐宋以降,一些交通便利的省區,某鎮、某集、某市等地名大量出現,說明商業經濟正在陸續地崛起。報載,最近湖北長陽發現一尊高達二百七十八米的國內最大天然石佛,有關部門正在籌劃申報“世界自然遺產”。這樣一尊巨佛,由於隱藏在幽深峽穀之中,過去長期不為世人所知。但“羅漢峰”的名字卻早有記載。如果人們能夠根據這個地名來按圖索驥,恐怕它也早就被發現了。所以說,研究與保護地名文化遺產,這是一個關係到延續地理曆史文脈、發展人類文明成果、直接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課題。
中國從先秦起,就有研究地名的傳統。《詩經》、《尚書·禹貢》、《周禮·職方》、《公羊傳》以及《山海經》、古本《竹書紀年》、《穆天子傳》、《呂氏春秋》、《越絕書》等,或注重地名的地理位置研究,或著眼於地名沿革變遷的考據,或側重於地名淵源的解釋,為後代的地名研究奠定了基礎、開辟了路徑,使後世學者對於地名學在政治、經濟、文化諸多方麵的重要價值產生深刻的認識。特別是兩漢時期的《史記》、《漢書》、《說文解字》、《爾雅》等著作,更為我們積累了古代地名學研究的大量成果。比如,從《漢書·地理誌》修撰以來,中國曆史上各州、郡、國、府、縣、邑,便都依據它的成例,按照轄屬關係確定其地理位置。再如,我們今天通用的以山川的相關位置作為與之緊鄰的城邑的命名,就是根據《梁傳》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所載的“水北為陽,山南為陽”的定義來確定的,至今已經延續了兩千六七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