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娼妓的演變
營妓始於漢,曆六朝、唐、宋而不衰。妓女在秦漢以前已經出現,不過到了武帝的時候,把設營妓作為一項製度定下來而已。
漢武帝是個具有雄才大略,好大喜功的皇帝,他對外連年征討,用兵很多,所以如何穩定軍心,提高士氣成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設營妓就是這方麵的措施之一。
漢朝的大將李陵率領軍隊出關東,把一些強盜的妻子押送到軍中,配給一些士兵當老婆。這些女人不願意,躲在車中不出來。李陵把她們搜查出來後,用劍把她們都斬了。
家妓就是蓄養在家庭中的妓女,而不是在坊曲或軍中的。蓄養家妓的風氣始於漢代,而極盛於南北朝,在這些官僚、地主、富豪家庭中的家妓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她們隻是主人的一種娛樂和發泄性欲的工具,沒有任何人身自由,主人對她們有生殺予奪之權。
第二,這些家妓與妾略有不同。家妓對主人多以歌舞樂曲提供藝術與娛樂服務,所以必須對她們施加各方麵的訓練,當然,她們也要提供性服務,這就要看主人的喜歡與需要了。而妾,則不一定需要經受什麼訓練,也不必有什麼藝術才能,隻需陪主人睡覺,供他發泄性欲而已。家妓的地位比妾略低。
第三,家妓的物質生活遠比一般平民優厚。這是因為,她們既是主人的一種娛樂和發泄性欲的工具,那麼主人對他們也要像維修保養工具那樣對待,像喂狗以肉、喂貓以魚那樣對待,以達到自己享用的目的。這些官僚、地主、富豪不僅以蓄妓妾之多來炫耀其權勢與財富,同時,也把這些家妓蓄意打扮,錦衣美食,以誇耀其地位與奢侈豪華。
所謂私妓,是指在城市妓院中出賣肉體的女性。她們不同於家妓,不是專門屬於某個官僚、地主或富豪所有,不是對個別或極少數出賣肉體,不是專門為軍隊服務,而是麵向社會的一切男性。她們沒有這樣的訓練條件,而且一般男子也付不起這麼高的價錢,她們的存在主要就是為了解決社會上眾多的男子性饑餓的問題。由於戰爭頻仍,也由於生產的發展,人口流動大大增加,一些將士、手工業者、商人、市民以及一些散兵遊勇,都是她們的顧客。當然,私妓是有不同層次的,由於社會各階層人士的需要不同,私妓也有高、中、低的區別,高級妓女往往是有色有藝,文化素養很高,才思敏捷,甚至為家妓中的佼佼者所不及。她們並不隨便向嫖客獻身,而往往和一些上層人士,包括那些文人雅士,保持一種有一定友誼成分的此唱彼和的交往。這種妓婦女和嫖客關係決不單純是性交關係,而可能有一些誌同道合的成分,甚至有愛情的成分。當然,這種高級妓女是很少的。
在南北朝以前,雖然私妓已經出現,但由於這時商業經濟還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市民隊伍還未形成規模,都市文化發展較為緩慢,所以雖然家妓在上層社會相當普遍,而在市井商業性的賣淫現象並不普遍,隻是到了六朝時,當時中國最繁華之地江南一帶的城市中,私妓才較為活躍。
以風雅著於史者,莫過於唐之青樓。這個功勞首先要歸於開元年間的唐明皇。
《唐史?禮樂誌》稱其“玄宋既知音律,又酷愛法曲”。由於明皇對聲色歌舞的特殊喜愛,宮中除盛設樂妓外,還在東西兩京設宮外左、右教坊,以作為後備役宮妓。以此看來,唐時官吏盛行妓樂,凡宴飲必召妓侑酒,“視聲妓絲竹為固有之事”也就毫不足怪了。
這個現象中引人注目的是文化因素。自武則天開科取士以來,皇家通過科舉這一公平竟爭的途徑,把社會精英通通吸納到了官吏隊伍中。官吏的高文化素質,在狎妓中必然表達為高雅的審美趣味。《開元遺事》中說:“長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進士,遊謁其中,時人稱為風流藪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