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敲竹杠?(1 / 2)

“你生前身背四條人命,

怎麼著,

後麵的三座橋你打算走那一座啊?”

問的人是今日在奈何橋善惡亭處當值的小判官,名叫沈鬆竹。

這位沈鬆竹沈小判官生前是一位節操堅貞的官員,為官一生甚有清名,故在任上病逝並由勾魂鬼差帶至輪回之地,正準備轉世投胎為一帝皇之子時,被當日當值的判官閱讀沈鬆竹的三生石卷時大加欣賞,並大力推薦至黃泉一位鬼王座前。

鬼王觀生死文簿,念沈鬆竹之才幹,大筆一揮,敕令沈鬆竹仍用生前之姓名,不入輪回受苦,特拔為殿前鬼差,經四百年曆練,簡拔為小判官一職。

並在上次奈何橋官吏輪換時,作為鬼王的代表,充作奈何橋善惡亭十小判官之一,任期三十年,每月輪值三日,今日正是沈小判官本月當值的最後一日,同樣也是沈小判官作為奈何橋善惡亭小判官三十年任期的最後一日。

被問的人,則是渾身赤條,僅著一件金色布條裹身的張澤。

就如沈小判官問的那般一樣,張澤身上背著四條人命,而這四條人命,皆是張澤生前報仇時所為。

報酬的緣由,則是父母那次傷人事件引起的。

當張澤父母將原本貸款購買的位於土圍子縣外環新房賣掉,刨除歸還銀行的本息外,籌得二十三萬賣房款,加上手裏的現金湊夠三十萬,委托中間人交付對方,要求對方出具諒解書並去派出所撤案時,萬萬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

對方見三十萬款項一分不少,立馬反悔之前的承諾,來了個臨時加價,像中間人表示要求父母再加二十萬,不然那就繼續走公了程序,而那已經給付的三十萬則一分沒還。

當中間人將事件的原委以及對方的口訊帶回時,父母不由得激憤交加,而之前就患過腦血栓的母親,更是急得腿腳抽搐,顫顫的手指指著一臉無奈的中間人,一時竟是說不出話來。

麵對此情此景,張澤的父親更是激起了心中的憤恨,決心拚著老臉不要了,公了就公了,非要跟對方鬥上一鬥,於是,經過半年的訴訟期,最終張澤父親因持械致人輕傷,犯了故意傷害罪。

本來法官在決定審判結果時,念及事件的社會危害性並不大,加之事情的原因是對方動手在先,綜合考慮,法官判決張澤父親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並判處張澤父親賠償對方誤工費、醫藥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三萬七千四百五十二元整,判令對方從私下賠償的三十萬中扣除賠償金後,剩餘金額交還給張澤父親。

正當父親母親高呼法官大人判決正義時,對方竟來了個當庭抗議,並且拒不承認私下收受了三十萬的賠償金,同時表態不要一分錢賠償,堅決不同意緩刑的結果。

於是,顛覆性的事件發生了。

由於張澤父親是委托中間人將三十萬給付對方,因最終調解失敗,對方收了錢卻沒有出具收據,在講究證據鏈充分的法庭上,法官大人明知對方無賴潑皮,卻隻能表示重新收集證據,擇期再判。

就這樣,又過了一個月的時間,鑒於沒有新的證據補充,法官做出最終判決:

判處張澤父親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當接到法院最終判決的時候,同期到來的,則是土圍子縣文化局關於免去張天海同誌副科級職務,降為普通科員,並建議辦理退休手續的紅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