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雨。
將恩菲爾德老爵爺的冒險之旅變得麵目全非。
他本想信馬由韁,帶著夢和騎槍,尋找詩和遠方。
這場旅途的終點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路上的風景。
他今年六十二歲,從來不曾想過,自己這個糟老頭子能變成這場國家博弈遊戲中的最後贏家。
在四十年前,他進入森萊斯駐疆騎兵隊,剛好趕上列儂工人革命的曆史大潮,作為國際雇傭軍幫助列儂王室鎮壓暴民。
這一仗打了六年,然後,恩菲爾德老爵爺就再也沒上過戰場。
和平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他在等待,等待著下一次應招入伍。
頂著男爵紳士的頭銜,在家中過著混吃等死的日子。
看著大衛先生寫的故事,感覺自己活得像個行屍走肉。
如果西大陸也有公眾號這個說法。
——大衛先生絕對是個技藝精湛的高級迷信寫手。
恩菲爾德爵爺非常喜歡這位列儂的年輕作家。
在大衛的筆下,描繪出騎士生涯中各種各樣的冒險故事。
信仰和誓約,寶甲和寶劍。
懲奸除惡,妖邪必敗。
男歡女愛,兄弟情深。
大衛先生甚至能把一個遊騎兵和一條狗的故事寫得感人至深款款動人。
說的就是薇薇看的那一本。
名字叫《聖杯往事》。
恩菲爾德爵爺感歎著騎士和範克裏夫的友情,感歎著故事裏主人公尋找祖國,尋找永生靈藥聖杯葡萄酒的傳奇事跡。
他想,如果他就是這個故事裏的主角,那該多好。
爵爺心存幻想。
——我這個六十二歲的糟老頭子,跑到邊疆來。
——用騎槍擊敗一個個對手,教這些使火銃的陰險小人好好做人。
——你大爺還是你大爺,我的寶劍無堅不摧,我的鎧甲能擋住子彈!幸運之神庇佑著我!
——然後!贏下一千塊黃金!
“我能給大衛先生寫信嗎?”
恩菲爾德爵爺從幻想中驚醒,他想到了絕佳的寫作素材。
貝塔緊跟在老爵爺身後。
“父親大人,你想到什麼了?”
老爵爺說:“我想給大衛先生寫信,如果我能成為冠軍,這故事寫成書!絕對能萬古流芳!”
貝塔尷尬地笑著,隻知道附和。
“哈……父親大人您說的對。”
父子倆騎馬晃晃悠悠走在官道上。
經過一天的修整,老爵爺和貝塔都喜歡睡覺,他們選擇在第二天正午出發,和第一縱隊相隔十來公裏的距離,根本就看不見第二縱隊的尾巴。
——恰巧也避開了殘酷的火槍械鬥,沒有遭受皇帝的毒手,活到了現在。
貝塔非常苦惱。
苦惱的原因說來很簡單。
一路上,老爺子的戰鬥力拔群,要是遇上掉隊的臭魚爛蝦,舞著騎槍謔謔兩下,當場給人家捅得人仰馬翻。
再看老爺子踩馬鐙,持槍奔襲的衝鋒姿勢標準無比,每一下攻擊都戳到痛處,第一天幹翻了二十來號不長眼的參賽者,頗有一種麵色潮紅,渾身氣血上湧的興奮感,是越戰越勇的意思。一點都不顯老。
第二天遲遲出發,這會連對手的影子都沒了。
貝塔這個孝子,該怎麼弄死老爵爺呢?
他要怎麼做?才能從功勳爵士,變成男爵呢?
就在貝塔的弑父計劃陷入困境時。
幾頭毛驢踩著輕巧的步子,一路揚長而去。
陰雨天氣讓山路變得泥濘不堪,毛驢飛踏濺起泥漿,把恩菲爾德的家旗弄得髒兮兮的。
老爵爺紅著臉,氣得七竅生煙,拍著馬駒脖頸上的鐵鎧,將騎槍架上胸甲的掛鉤,追了上去!
就在這一刻,貝塔策馬緊跟其後。
他猶豫再三,把背後的琳·恩菲爾德步槍掏了出來。
準心在老爵爺和騎驢的農民之間搖擺不定。
他要殺誰?
殺死父親?還是殺死平民?
他不知道,在這一刻,他的心髒狂跳不止。
鐵騎像是一輛重裝坦克,轟擊毛驢隊伍裏,巨大的騎槍當時就把其中一個可憐蟲刺成了鐵杆上的烤肉串。
恩菲爾德大喝:“哈!又殺一個!”
擰轉腕口,甩下屍首。
驢子讓駿馬撞斷骨頭,爬都爬不起來。
幾個老農掀翻在地,手裏拿著鑄錘和農具,紅了眼,想還手。
恩菲爾德老爵爺如天神下凡,手中騎槍拋投迸射,將其中一人釘死在泥濘中。
他拔出利劍,宛如神助。
砰——
農民手裏的鐵炮冒著煙,子彈轟在爵爺的精鐵盔甲上,留下一點白痕。
老爵爺哈哈大笑。
“你殺不死我!”
隻一劍砍將過去。
血和腦袋跟著一塊飛了起來。
剩下的幾個農戶嚇得喪膽,要奪路而逃。
又看爵爺從腰上掏出石索,手法精準,一個個繩套打在做這些流民的膝蓋上。
最後,隻有一個老農戶步履蹣跚,在泥巴裏爬行。
這位農戶年事已高,胡子花白,看上去八十多歲了。
老爵爺策馬走到老農戶麵前。
麵露不屑不滿。
“你也是為了金子來比賽的?”
老農戶點點頭,看見男爵家的家徽和家旗時,雙腿一軟跪了下來,一個勁地磕頭。
老爵爺厲喝:“站起來!你是騎士!隻能跪皇帝!”
“不是!我不是騎士……我不是……”農戶老淚縱橫,隻想留一條活命。
老爵爺怒罵:“你他媽的不是騎士?那我殺的都是農民?這可不行!我可不是濫殺無辜欺軟怕硬的劊子手!你要是參賽了!就得是騎士!不然哪裏來的公平?!你居然敢假冒騎士?”
農戶一聽,立馬站得筆直,隻是腿腳不太利索,站在陰冷的冬季雨水中,凍得瑟瑟發抖。
老爵爺揭開沉重的臂甲,下了馬。
又將白手套丟到農戶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