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的“辦”字,是一個“力”字和“兩點’’組成,“力”字就是要盡力,需要花力氣的意思,“兩點”就是要有兩把刷子,要有點水平;辦事的“事”字,我把它看成是預想的目標,就是要達到的目的。合起來就是:要盡力去做,而且要有兩把刷子,要有點水平,最終實現預想的目的。這是我對“辦事”兩字的淺薄理解。
所謂辦事,我認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主要有兩種事要辦。一種是私事,包括自己的和別人的;一種是公事。但無論辦哪種事,正常人都有個共同點,就是先進行預想,主要想辦什麼,怎麼辦,話該怎麼說,對方會有什麼問題,辦成會達到什麼效果,辦不成還有什麼補救辦法等。當然,容易感情衝動、不考慮後果的人一般不會有預想的過程,其辦事的結果也隻能讓自己滿意。這裏舉一個例子給大家看看:
[經典案例]
一天下午,分管農業的Z常委交待辦公室小C:明天去A區和B縣調研油茶種植工作。在A區主要是聽他們的經驗總結,B區主要是去了解情況。
接到任務後,小C二話沒說,拿起電話就給A區L部長交待了調研相關事,緊接著又給B區聯係了下,要求安排三點考察點。然後,將第二天的行程給Z常委作了彙報。
哪想,次日到A區的道路正在拓寬改造,通行困難,而且區裏安排的參觀點也比較偏遠,路上就比平時多花了一個多小時,而且通知來參加座談的5個鄉鎮長直到11點才到齊,座談會來不及開了,隻好在看點時簡單地交流了下。原先安排好的計劃全被打亂了,Z常委十分光火,事後好好地給小C“上了一課”。
[分析施策]
類似這樣完成領導交辦的事,估計同誌們在工作中會經常遇到。那麼,如何細之又細、慎之又慎地做好這種協調工作呢?下麵,結合自己平時的體會,簡單說一說:
1.籌謀周全。說白點,就是多一分明白,少一分糊塗;多一些細致,少一些隨意。準確把握領導意圖,把需要協調的事弄清楚搞明白、想透徹做周密,是綜合協調的頭等大事。就拿上麵的調研來說,Z常委講得很清楚,到A區主要是聽他們的經驗總結,雖然區裏的領導想讓上級看到最好的點,但也沒必要跑得那麼遠,更沒必要讓其他鄉鎮的領導興師動眾都跑到那裏去,時間都浪費在路上;作為小C,這次走的路線,雖然平時比較熟悉,但也應多個心眼,問下去的點在哪裏?要多久?路上好不好走?調研要請哪些領導參加,準備談些什麼,如何計劃和安排的?等等,這些情況都應該於事前就搞清楚、安排妥,時間允許有必要可以事先跑一遍點,而不能像領導一樣當“甩手掌櫃”。過去,協調領導去上級機關慰問,有一年我也曾犯過類似的錯誤,原本非常熟悉的路線,結果那年有一段在道路改造封閉需要繞行,比正常耽誤了10分鍾,搞得領導很不悅,前車之鑒,教訓深刻啊!
2.不要怕事。在工作和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害怕辦事,尤其害怕給領導辦事,擔心辦不好丟麵子、被批評,甚至有一部分人見事就躲,不敢而對。可以想象一下,對於一個人,如果沒有領導給他任務,沒有親朋好友找他辦事,那麼他還有“存在感”嗎?因此,不要怕辦事,要敢於承擔任務,特別是敢於承擔沒有經曆過的任務。在這個問題上,我的做法是:當我受領任務後,首先會想,這件事以前有人辦過沒有,如果有,要謙虛請教人家是如何辦的;如沒有,就自己查資料、問百度,想明白這件事該怎麼辦,都有什麼程序,由哪個部門負責,找誰才能解決問題等,以此豐富自己的辦事經曆,提高辦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