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了幾分鍾火,W副處長氣消多了,便對我命令道:“還傻愣在那幹嘛,趕快給我去聯係呀!”
接下來,我費盡周折,才搞清楚幾個老幹部的住址。然後,帶著W副處長一一上門去慰問。後麵的事情就順利流暢多了。
中午,我們為W副延長安排了個酒宴,##領導和科長都來了,還叫了幾個級別比他高的領導作陪,讓他倍有麵子,挽回了幾分“顏麵”。席間,我也不忘自罰兩杯,陪禮道歉,他老人家也受領了:“下不為例哦!”
不打不相識。很搞笑的是,W副處長沒幾年竟然當上了上級機關我這個條口的處長,又碰到一起去了,真是“不是冤家不聚頭”呀。
黑鍋有很多種類型,我們要分清楚,是真的黑鍋,還是上司策略性的“黑鍋“?再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何處置。有些時候,上司或老板需要有人臨時替他擋一擋,給他補全麵子,這個時候,如果隻是被批評兩句,除此外又沒有什麼直接間接的損失,不妨勇敢的去背了。背此類黑鍋,有時候不但不會有壞處,反倒可以拉近與上司或老板的距離。
不知道你們發現沒有,有時候上司或老板會通過讓人背黑鍋來考驗他。像當年我替科長背的這個“黑鍋”就是這個情況,其實W副處長幾天前就給科長說得很清楚,隻不過他老人家給搞忘了,第二天人家就要來了,隻有“犧牲”我這個小嘍嘍替他“擋箭”了,害得我白白地被人家一頓“暴訓”,誰叫人家有恩於俺呢。
背“黑鍋”有風險,不背“黑鍋”也不是高枕無憂。背與不背,我認為,需要從全局出發,以平和的心態,作出理性而科學的判斷與選擇。具體操作時,注意把握三點:切忌因一時的恐懼或憤怒而匆忙做出過激反應,比如:上司臉色一沉,你未經認真思考就草率決定,立即低三下四地承擔責任,或是一怒之下憤然離職,通常會令你後悔不已;切忌總是以自我為中心來判斷問題,如果綜合考慮之下,由自己承擔責任對各方利益的傷害總和最小,那麼個人能夠為組織做一些犧牲是非常值得尊重的;切忌以投機的心態去期許所謂的補償,一味地為了討好別人而擔責任,往往得不償失、因小失大。
具體到現實中,有哪些“黑鍋”不能背呢?我覺得,遇到這樣幾種情況,堅決不能背:即始你背了黑鍋,當了替罪的羔羊,對方不但不會感謝你,也不會找機會補償你,隻會一味地落井下石;心胸狹窄,刻薄無情,推卸責任,食髓知味,一而再、再而三地拿你當炮灰;對應的責任和處罰都非常的大,會給自己的職業生涯留下很嚴重的“汙點”,而且人家還不明真相,這種情況還是不要輕易去出頭攬責,即使被人硬把“黑鍋”強加到頭上,也應該以“再一不可再二”的原則向上司嚴肅地提出。當然,對於第三種情況,如果是責任和處罰都很小,對方給你比此黑鍋的損失更大的回報,而且經過仔細自我評估,確實值得的情況下,可以替他背了。否則,果斷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