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陰後土之祀,自漢武帝後廢而不行。玄宗開元十年(公元722年),將自東都北巡,幸太原,便還京,乃下製曰:“王者承事天地以為主,郊享泰尊以通神……將以昭報靈祇,克崇嚴配。爰逮秦、漢,稽諸祀典,立甘泉於雍畤,定後土於汾陰,遺廟嶷然,靈光可燭。朕觀風唐、晉,望秩山川,肅恭明神,因致禋敬,將欲為人求福,以輔升平……行幸至汾陰,宜以來年二月十六日祠後土,所司準式。”
汾陰後土之祀,其實武則天已很重視。據說當時曾移梁山神於祠加以裝飾,又於院外設壇,使有司祀如皇地祇而獲寶鼎。隻是武則天不曾親祀,玄宗卻於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二月“親祠於壇上,亦如方丘儀。禮畢,詔改汾陰為寶鼎”。據《唐會要》卷二七《行幸》,此事乃由張說請求玄宗,以為漢武脽上後土之祀禮久闕,“曆代莫能行之,願陛下紹斯墮典,以為三農祈穀”。所知是開元二十年(公元732年)中書令蕭嵩又上言稱“十一年親祠後土,為蒼生祈穀。自是神明昭佑,累年豐登”,請準舊事,“至後土行報賽之禮”,理由與張說如出一轍。玄宗從之,當年十一月,又再度親祠後土。
但是,祀後土的真正意義是什麼呢?與後土相對,儒家的土地神祇是皇地祇(貞觀、開元禮依鄭玄說又祭神州),《周禮?大司樂》有“夏日至禮地祇於澤中之方丘”,東漢以後多依行之,而後土在玄宗祠祭之前,隻是民間祭祀的神祇,唐玄宗卻升之為等同於“郊丘之禮”的國家祭祀,並在太常寺中專門設立汾祠署和令、丞來管理祠祭和日常事務。(參見雷聞:《論隋唐國家祭祀的神祠色彩》,收入《漢學研究》,第21集,124~128頁。)事實是九廟建成後,祭後土始與祭祖先相提並論,所謂“崇德配地,盡孝配親,存乎禮經,不可也”(《唐大詔令集》卷六六《祀後土賞賜行事官等製》,北京,商務印書館,1959。)。祭後土被等同於皇地祇,這一點從上揭祭祀“如方丘儀”已可得知,《開元禮》也將後土附於卷二九《皇帝夏至祭方丘》中。而一些記載也表明,相對於皇地祇,後土神信仰與道教關係更為密切。開元二十年請求玄宗再度親祭後土的蕭嵩,就是“性好服餌,及罷相,於林園植藥,合煉自適”(《舊唐書》卷九九《蕭嵩傳》。)的典型道教徒。玄宗既然是學武帝,內裏未嚐不是服膺此道。
不過,如同漢武帝的汾陰得鼎,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後土之祀隻是後來封禪的一個鋪墊。由於國家政治穩定經濟富庶,玄宗誇耀“盛世”的禮儀活動也步步升級,同年舉辦郊天禮後,隨之而來是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的泰山登封。“於是詔中書令張說、右散騎長侍徐堅、太常少卿韋絛、秘書少監康子元、國子博士侯行果等,與禮官於集賢書院刊撰儀注”。由於在此之前,高宗、武則天兩朝都曾舉行過封禪,故張說等除改高宗乾封以文德皇後配皇地祇為睿宗配,天後亞獻,越國太妃終獻為親王大臣等獻外,在形製方麵多有依取。《新唐書》卷一四《禮樂誌四》稱,其時立圓台於山上,又為圓壇於山下如圓丘之製。其玉冊、玉匱、石等,“皆如高宗之製”。盡管未必與漢代盡同,但是看得出不少做法是源自武帝。在封禪過程中也不難發現玄宗刻意模仿武帝的一些事例。如《舊唐書》卷二三《禮儀三》記“玄宗初以靈山好靜,不欲喧繁,與宰臣及侍講學士對議,用山下封祀之儀”;又說“先是玄宗以靈山清潔,不欲多上人,欲初獻於山上壇行事,亞獻、終獻於山下壇行事”。結果聽了賀知章的意見,將昊天上帝和五方帝采取分祭之法,昊天上帝由皇帝主祭,初獻、亞獻、終獻,皆於山上行事;其五方帝及諸神座於山下壇由大臣行事,所謂“陛下享君位於山上,群臣祀臣位於山下”。為什麼山上,山下要分開祭祀呢?除了意在表明皇帝的獨尊外,所說“好淨”、“清潔”也是神仙所在和道家修行環境的一個最基本的也是最典型的要求。雖然唐代是祭昊天上帝而非太一,但是山上隻許皇帝祭祀,其實也正與武帝“獨與侍中奉車子侯上泰山,亦有封,其事皆禁”意義一致,天子獨受神仙眷顧的意義突出了。故當玄宗舉行典禮後隔二日,就在中書令張說“天賜皇帝太一神策,周而複始,永綏兆人”的讚導之下,履行了受命神仙的手續。《文苑英華》卷七七三載張說《大唐封禪(或作“祀”)壇頌》記述和讚美了皇帝“禦萬龍,陟萬仞,獨與一二元老執事之人,出天門,臨日觀”,“上下傳節而禮成樂遍,福壽同歸而帝賜神策”的過程,正道明了此次封禪的特殊用意。
與漢武帝大同小異的儀式和說法當然不是來自儒家祭典,但有一些做法卻屬於對儒典的改造。這一點,可從學士們訂立儀注的過程得以說明。在玄宗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封禪中一個重要爭論,也是針對顯慶禮的重大改變,是關係到張說頌中所說“乃撿玉牒於中頂,揚柴燎於高天”一項的祭祀燔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