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幅社會經濟凋殘、人民生活極端窮困的悲慘景象。在這種形勢下,國家當務之急是恢複經濟、發展生產。人民急需的是休養生息、安居樂業。而道家黃老之學的基本宗旨,就是主張統治者“省苛事,節賦斂,毋奪民時”和“節用民力”,做到“應動靜之化”、“順四時之度”、“靜作得時,毋逆天道”,總之是要求統治者減輕人民負擔,實行“無為”政治。應當說,這些基本主張既符合人民休養生息的願望,也適合統治階級鞏固統治的需要,有利於緩和社會矛盾,有利於恢複和發展受到嚴重破壞的社會經濟。所以黃老之學能在這樣的時代條件下得到蓬勃發展,成為統治階級借以製定政策的理論依據。
另一方麵,經過長期戰亂之後剛剛建立的西漢新王朝,力量還非常薄弱,不但對內沒有足夠力量實行極端專製主義的高壓政策,對外也不能有效防範北方匈奴族對中原地區的侵擾。新王朝的統治者需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發展時期,以便逐步積蓄力量,實現戰略目標。況且,經過長期戰亂的人民已經窮困至極,新王朝隻能實行寬簡政策,使人民安居樂業,力務稼穡,才有可能出現“衣食滋殖”、國富民足的局麵。在這種形勢下,統治階級很需要一種既有利於社會安定又有一定進取性的意識形態,以為自己的鞏固和發展服務。曆史已經表明,秦王朝實行的法家極端專製主義政策導致了“二世而亡”,而未經改造的孔孟儒學又不適合西漢新統治者的胃口。於是,兼有各家學說之“善要”的道家黃老之學也就應時而興。
黃老之學既然在漢初應時而興,必然對統治階級的政策產生重大影響。從曆史的記載可以看到,漢初幾位皇帝、太後,從高祖、惠帝、呂後到文帝、景帝乃至竇太後掌權時的武帝初年,都一反秦代苛政,采取了“霸、王道雜之”實即道、法、儒、墨兼有的黃老之術,作為製定政策的理論基礎。漢高祖即位後,“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漢書·食貨誌》)。惠帝、呂後時期,繼承了漢高祖的統治政策,實行與民休息,無為而治的政策。《史記·呂太後本紀》說:“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製,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這說明統治者推行黃老無為政治,收到了積極效果。文帝即位後,繼續執行漢初政策,寬刑簡政。《史記·孝文本紀》說他“以示敦樸,為天下先……不治墳,欲為省,毋煩民……與匈奴和親……惡煩苦百姓……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這說明其政策未離黃老“無為”宗旨,也收到了較好效果。到景帝時,雖有七國之亂,但平亂之後,仍然出現了“天下翕然,大安殷富”(《太史公自序》)的“天下大治”局麵。
《漢書·食貨誌》總結說:
(自漢興)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
這就是為曆代史家所稱道的“文景之治”。它是我國封建社會史上第一個“盛世”,與高祖初年的淒慘形勢形成了強烈對照。而形成這一盛況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漢初統治者能夠針對當時社會現狀,實行了黃老之學所主張的“與民休息”、“無為而治”的基本政策。黃老之學對漢代社會發展無疑起了進步的曆史作用。
但正如一切事物無不具有二重性一樣,黃老之學的社會作用也有二重性:一方麵,漢初實行黃老無為政治的結果,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另一方麵,中央朝廷實行“無為”政策,使得地方諸侯王勢力乘機發展起來,乃至構成對中央政權的威脅。地方的豪族地主勢力也在“無為”政策掩護下大大膨脹,以至武斷鄉曲,侵漁平民。而隨著物質財富的增長,統治階級也變得日益驕奢腐化。正如《漢書·食貨誌》所形容的:武帝初年,在繁榮景象後麵,出現了“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並兼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的局麵。這說明,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伴隨著社會矛盾的發展,在一片升平景象之下已潛伏著危機和動亂。漢文帝時淮南王劉長的驕溢逾製,景帝時的吳楚七國之亂,武帝時淮南王劉安和衡山王劉賜圖謀與中央政權分庭抗禮,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實行黃老無為政治的消極結果。在統治階級本身力量不斷增強及社會矛盾日益尖銳化的形勢下,最高統治者必然要求強化和集中權力,不可能長期安於“清靜無為”的自由放任狀態。於是,西漢初期一度盛行的黃老之學,到了西漢中期的漢武帝時代,也就隨著國家由弱到強的轉變,走上了由盛而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