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隻要拿董仲舒的學說與先秦儒家以及黃老之學稍作比較分析就可看出,董學與先秦儒家特別是孔子之學真有天壤之別,但與黃老之學卻幾乎在每個方麵都可找到共同語言。例如,作為董仲舒理論核心的“天人感應”目的論,在先秦儒家那裏是找不到出處的,但從《呂氏春秋·十二紀》、《黃老帛書·十六經》及《淮南子·時則訓》中卻可找到其理論的依據。董仲舒的“陰陽五行”思想和“五行變救”理論,也同樣可以從《呂氏春秋·十二紀》等黃老著作中找到相同的內容。董仲舒十分強調“陽尊陰卑”,宣傳“陽為德,陰為刑……天之任德不任刑”(《漢書·董仲舒傳》),這固然有繼承先秦儒家思想的一麵,但二者的重要區別是:先秦儒家雖然強調“仁政”、“德治”,宣傳“以德配天”而反對濫用刑罰,但它與陰陽家並未合為一體,與“天人感應”有著本質區別;而董仲舒卻把儒家與陰陽家的主張統合起來了。這種統一和糅合的工作並非自董仲舒開始,而始於黃老道家。這一點,可以從《黃老帛書·十六經》的“陰陽刑德”理論及該書《稱》篇所論“陰陽之大義”的主張中得到證明。再如董仲舒著名的“王道三綱”說,雖然符合儒家政治倫理,但它實際上並不是直接從孔孟學說繼承而來,而是直接吸取和改造了黃老學理論主張的結果。他所謂“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春秋繁露·基義》)的思想,我們很難從先秦儒家中找到類似語言(其實不僅是語言,而是一種理論思維方式),但我們從《黃老帛書·稱》中卻可找到其淵源。該篇說:“凡論必以陰陽之大義:天陽地陰……主陽臣陰,上陽下陰,男陽女陰,父陽子陰……諸陽者法天……諸陰者法地。”至於董仲舒所說的“為人主者法天之行”、“以無為為道,以不私為寶”(《春秋繁露·離合根》),“為人君者,居無為之位,行不言之教,寂而無聲,靜而無形”(《春秋繁露·保位權》)等,這樣的語言,已不隻是黃老道家類似語言的翻版,而且簡直是《老子》思想的照搬了。這都說明董仲舒新儒學與先秦儒學的區別及其與黃老學的理論聯係。但過去許多人評論董仲舒時,往往隻看到他提出“獨尊儒術”的一麵,而忽視它受黃老學影響的另一麵。這不僅不能正確地、全麵地分析評價董仲舒新儒學的曆史作用,而且不能正確說明從先秦到西漢思想演變的客觀進程。從董仲舒新儒學吸取了黃老學思想資料這一點,足以證明黃老學在由先秦諸子學向漢代新儒學的轉變過程中,確實起了承上啟下的作用。

其次,從兩漢哲學史的發展邏輯而言,黃老哲學對漢代哲學發展的影響具有雙重意義。從積極意義說,它起了由道家的唯心主義“道”論向王充的唯物主義“元氣自然”論轉變的橋梁作用;從消極意義說,它又起了由先秦陰陽家的陰陽五行說向董仲舒的“天人感應”目的論哲學演變的橋梁作用。這似乎矛盾和不可思議,然而卻是無法抹殺的曆史事實。它是由黃老哲學的“二元論”特點決定的。

應當承認,黃老哲學的幾部代表性著作,都程度不同地包含著唯物主義的因素。例如,在闡明道家哲學的最高範疇——“道”的屬性方麵,《黃老帛書·經法·國次》提出了“天地無私,四時不息”的哲學命題。如果單就這一命題本身所具有的哲學含義進行分析,它是承認“天道”運行的客觀規律性的。這就使黃老哲學的“道”具有了客觀規律屬性的一麵,因而包含著唯物論因素。又如在“氣”論方麵,老子哲學中雖然提出了“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的命題,但仍然是很不明確、很不確定的“氣”論。而黃老哲學著作則比老子哲學進一大步,已經把“氣”作為一種普遍的物質概念引進宇宙生成論了。如《鶡冠子》明確提出了“元氣”說,《呂氏春秋》和《淮南子》則多次闡述了“精氣”理論。雖然它們尚未達到用“氣”論取代“道”論的哲學高度,但實際上已為這種取代創造了理論的條件。

黃老哲學中包含的某些唯物論因素和萌芽,成了東漢傑出的唯物主義思想家王充的哲學體係中十分重要的思想資料。王充是古代哲學史上第一個真正完成對道家唯心主義“道”論進行唯物主義改造的哲學家。他摒棄了從老子到黃老的“道”論的唯心論雜質,吸取了道家的“自然無為”思想,繼承和發展了黃老哲學關於“氣”、“精氣”、“元氣”的論述,從而建立了以物質性的“元氣”為世界本原的唯物主義的“元氣自然”論。這已見諸《論衡》的《自然》、《談天》、《道虛》等重要篇章。在這些篇章中,王充明確地論證了“天地,含氣之自然也”(《談天》),“天地合氣,萬物自生”、“天道無為”(均見《自然》)等觀點。王充所說的“天地”,指的是運動著的、無限廣闊的宇宙,是“含氣”的物質世界。而“自然”、“無為”不過是天道運行的客觀規律,是物質世界的屬性,它不帶有任何主觀的目的和意誌。這樣,王充哲學就在回答哲學最高問題時把“含氣之自然”作為世界本原,拋棄了把那個“先天地生,至今未成”的混沌之“道”作為世界本原的道家唯心主義觀點,保留下來的是“道”的“自然無為”屬性。王充在闡述其唯物主義“元氣自然”論時,清楚地表明了他對道家特別是黃老道家所采取的批判繼承態度。他一方麵批評說:“道家論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驗其言行,故自然之說未見信也。”(《自然》)但另一方麵,他又認為自己的“元氣自然”論“雖違儒家之說,合黃老之義也”(同上)。他之所以認為自己的哲學觀點“合黃老之義”,正是因為“元氣”論和“自然無為”論,是由黃老道家所首創或堅持的。所不同的是,黃老哲學中的“氣”或“元氣”,是至高無上的“道”的派生物。而王充的“氣”或“元氣”,是構成整個物質世界的具有普遍性的基本物質元素,在“氣”或“元氣”之上,不再淩駕著一個觀念性的、神秘的“道”了。此外,在認識論方麵,王充也是繼承並發展了黃老之學的唯物論觀點的。他在《實知》、《知實》兩篇中,係統地批評了孔子、墨子、詹何(分屬儒、墨、道三家)在認識論方麵的虛妄片麵之見,而強調根據客觀“實事”的效果和證驗(即“效驗”)去檢驗認識的是非真偽,這與強調“據實審名”、“名實相應”的黃老哲學認識論一脈相承,隻不過王充的認識論比黃老哲學認識論更係統、更完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