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犯罪問題(2 / 3)

(二)賭博

在上古時代賭博已很流行。《摩奴法論》將賭博與酗酒列為一類,亦應受到懲罰。然而古印度已有許多嗜賭之徒,擲骰子便是那時通常的設賭方式。早在《梨俱吠陀》時代,擲骰子便在社會生活中十分盛行。《阿達婆吠陀》中有一首祈求賭運亨通的詩,它吟道:

“骰子啊!請你讓我賭運通,

象母牛擠奶永不窮。

請用勝利係住我,

好象弓弦係住弓。

然而賭運並非對所有的賭徒都好,賭博也決不會總是吉星高照。因賭運不佳而輸得精光,以至傾家蕩產,家庭離異,甚至輸掉整個王國者也不乏其人。《摩訶婆羅多》中般度人的英雄堅戰,被他的堂兄難敵設賭局賭輸,結果輸掉整個王國,並使他們兄弟五人和共同熱愛的一個妻子都淪為奴隸。《那羅傳》中的國王那羅,與其兄弟以擲骰子為賭,輸光了國土和一切財產,夫妻二人隻得逃亡。後來他學會了賭博,又以賭術贏回了他的國家。這些要算是極端的例子。

這惡習延續至今依然存在,隻是更加花樣翻新而已。在權勢者的俱樂部裏,闊人們以很高的賭注玩紙牌,從來無人過問。在賽馬場上,任何人都可以押上一寶,去碰碰運氣。還有一種為政府所獨占的賭局,在印度各邦幾乎都無一例外存在,即發行彩票。這種賭博的賭注一中彩其金額有時竟高達百萬盧比之巨。事實上,這是被社會認可和鼓勵的一種賭博。

賭博的危害顯而易見。一些賭徒或通宵達旦,或傾其所有地狂賭,結果往往是一貧如洗,家破人亡;更有的賭徒不惜鋌而走險,引發惡性犯罪,如凶殺、搶劫等。印度政府頒布《(禁止)賭博法》以禁賭。但該法在某種程度上承認,這一被禁止的行為是民眾的要求,並為社會所接受;而隻是在公開聚賭,或通過設賭而賺錢時,才被認定其為犯罪,彩票也是一種賭博,《印度刑法》卻以一個莫明其妙的附帶條件,使各邦部可以組織發行彩票。因此,雖然每年部有成千上萬的人因賭博罪而被捕,但這種懲罰太不合邏輯,以致既不能真正控製賭博,又不能實現立法的福利目標。

(三)偷盜與搶劫

在各類傳統的刑事犯罪中,偷盜最為普遍且為時久遠。偷、竊、盜都有專門的技藝,並且為某些人擁或社團所保持與傳授,從而形成印度社會的“偷盜部落”或“偷盜種姓”。古印度有所謂《偷經》的著作,論述偷竊之道。小偷似乎被認可為一種社會職業》還有自己的神祗——“賊神”的庇佑。據說賊神名叫斯幹陀,是濕婆神的兒子,有六個頭十二隻手,騎著孔雀,又是天界的兵馬大元帥。這樣看來,小偷似乎還頗為神氣。古典文學作品中也有描寫小偷的,例如首陀羅迦的戲劇《小泥車》,其中有一個重要角色即是一個俠盜,名叫夜遊,出身婆羅門種姓,為了替情人贖身,曾在夜晚挖通入室內行竊。劇中的夜遊上場後有幾句念白道:哈哈!怎麼兔兒爺(指月亮)也落了下去,這才是——

巡夜的更夫看不見俺的行蹤,

打家劫舍,俺且稱英雄。

星兒暗淡烏雲遮天空,

深夜如慈母庇護俺這頑童。

在今日印度,偷盜依然是一種主要的刑事犯罪。與往昔不同的隻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所偷的物品已不是小鏵及農具與耕牛,而是大件、高檔商品,如收錄機、電視機和摩托車、汽車等。盜竊的手段和技術也日趨現代化,因之造成的經濟損失更大,後果也更嚴重。印度官方的統計資料顯示,偷盜在各類刑事案件中一直居第一位,占犯罪總數的約一半。以1978年為例,這一年的定罪人犯總計為127.3萬人,偷盜犯為59.6萬人(占46.8%)。1974年竊案發案較多,被偷盜各類物品的總值達6.9億盧比。

搶劫是更嚴重的刑事犯罪。搶劫犯有單個的,也有成群結夥的。他們劫掠財貨,傷害人命,危害社會。在印度曆史上,“汰旗人”(Thug或Thugee)即屬於這一類。他們以特殊方式招納徒眾,其成員有印度教徒也有穆斯林,但崇奉迦利女神;他們化妝旅行,在公路上綁票,殺害(勒死)無辜的、孤獨無援的旅客,卻妄信落入其毒手的犧牲是神假人之手處死的;他們往往得到一些酋長、地主和商人的支持,其組織幾乎蔓延到全印各地。隨著莫臥兒帝國的衰微,汰旗人一度十分猖獗。英印政府曾采取嚴厲鎮壓措施,於1826—1835年派兵進剿;捕殺近二千人,其餘都送到拘留地嚴加管束。1848年又在賈巴普爾為他們建立居留地,教之以織毯等手工工藝,使他們自食其力。

在現代印度,由於階級壓迫、經濟不平等及其他一些社會原因,搶劫案時有發生。偏僻地區案情更重。印度官方的統計資料顯示,搶劫案在各類刑事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高(70年代為1.8%),但案犯的人數迅速增加,增長率已躍居刑事罪犯的首位,如劫犯的人數從1961年的608人增至1974年的22286人,增長2如%。若以1978年與1968年相比較,十年間增長率最高的要算搶劫案,為112.8%;其他案件的增長率均低於此數,如謀殺案增加34.7%,綁架與誘拐案增加36.9%,偷盜案增加36.1%,詐騙案增加48.2%

等。

對搶劫案顯著增加的調查研究表明,第一,武裝搶劫銀行及其下屬機抅的案件日增,這是因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業務擴大,銀行哄隨之擴至窮鄉僻壤。第二,武裝搶劫案的劫犯不再使用原始凶器,更多地使用了槍械和炸彈等現代火器。第三,有些青年、甚至大學生,也卷入搶劫案,令人怵目驚心。他們往往在火車上,或者在偏僻公路行駛的長途汽車上作案。在一些省份,如聯合省就常發出有關大學生行劫的報告。據報道,在馬哈拉施特拉的普恩,就曾有四個大學生因結夥搶劫和謀殺而被送上絞刑架。

(四)貪汙腐化

貪汙腐化劣習在印度植根很深。古代經典如吠陀、兩大史詩都述及貪汙行為,《政事論》更辟有數章,述及整個官僚機構,從卑微的鄉村小吏到中央大臣的貪汙惡行,莫臥兒朝廷的貪汙更是聲名狼藉。英國統治時期的情況更糟,公司政權的官吏和雇員無人不貪,整個殖民統治製度本身則浸透貪汙腐化風。克萊武·黑斯丁斯的被彈劾僅是幾場鬧劇,當代的研究更暴露出那個體製是一個貪汙腐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