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模式經曆了兩個大的階段。第一個階段即從印度獨立至20世紀80年代末,統稱為尼赫魯混合經濟模式時期。第二個階段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至今為走向自由市場經濟改革時期,即印度模式轉型時期。兩個時期的特征有著明顯差異。
第一節 20世紀90年代前印度模式的基本特征
一、經濟發展模式的基本特征圖式:
計劃經濟、公營企業、消除貧困+混合經濟體製+土地改革、綠色革命+進口替代發展戰略
1.以尼赫魯式的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方針。
尼赫魯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便大力宣傳建立社會主義類型社會。1956年12月,尼赫魯宣稱:“我們正在努力建設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一種在共產主義和資本主義國家的正統的實踐之間的中間道路。通過這種社會主義,我們把人民引向繁榮新天地。”從那以後,國大黨政府在國內開展了大規模的所謂“社會主義運動”,工農業中的各種改革活動也都塗上了社會主義的色彩,並把印度建立“社會主義類型社會”的目標和“民主社會主義”的口號,寫進了國大黨黨章之中。關於尼赫魯社會主義的具體內容,按照他自己的說法,是“很難確切回答”的,而且“不是固定不變的”。從印度獨立後的社會主義實踐活動看,其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麵:(1)實行計劃經濟,建立公營企業。印度自1950年成立了以尼赫魯為主席的國家計劃委員會,擬訂各種經濟計劃,並自1951年起實行了五年計劃,至今已實行九五計劃,基本沒有中斷,這在第三世界國家是不多見的。其計劃經濟的前提是建立混合經濟體製,包括公營和私營兩部分經濟。公營經濟主要靠國有化、新建企業等辦法不斷擴充。在公營部門,政府按照經濟發展計劃給各部門分配資金;在私營部門,政府則通過相應的政策、法令幹預和影響其投資方向和規模,使其發展資金主要投放在政府規定的部門。(2)在農村建立各種類型的合作社。尼赫魯認為社會主義和合作化的原理是對付資本主義西方文明的“抗毒素”。在20世紀50年代中後期,他大力倡導在印度建立各種類型的合作社並擬訂了一套以鄉村發展計劃和合作社為核心的農業發展戰略(尼赫魯逝世後,此計劃實際上被拋棄)。事實上,按照尼赫魯的要求,在印度農村建立起來的合作社,大都是信貸合作社、供銷合作社,隻有一小部分是生產合作社,但多為地主富農所控製,貧苦農民得到的利益甚微。(3)倡導社會公正、社會均等和消滅貧困。印度是世界上最貧困的國家之一,解決貧富不均和消滅貧困問題乃是尼赫魯及其政府所麵臨的最大的社會問題。尼赫魯認為,隻有社會主義才能夠給全國人民帶來“公正”和“幸福”的生活,才能夠合理分配社會財富。在尼赫魯的這種思想指導下,印度政府在各個五年計劃中均把“消滅貧困”和“消除失業”作為重要內容和宣傳口號。然而,由於印度的社會製度等種種原因,這一美好願望並未能在實踐中真正實施。
2.工業實行混合經濟模式。
(1)建立以公營企業為主導的公私企業並存的混合經濟體製。
1956年印度工業政策決議把工業分為三類:第一類共17種,由國家壟斷。第二類共12種,由國家建立公營企業,同時允許私營經濟企業進入以補充其不足。第三類大多為輕紡工業,留給私營部門經營。公私營兩種經濟部門共存於同一個社會之中,有各自的經營範圍,在同一計劃下發揮各自作用。公營經濟主要集中於投資較大、周轉期較長、收益較少的基礎工業、重工業、交通運輸。它們對整個國家經濟生活起著統治和支配的作用。(2)對私營企業實行既保護又限製的雙重政策。但扶植是主要的,或“小限製大扶植”。私營經濟的消費品工業、建築業,商業利潤一般都比較高,而公營企業由於投資大,利潤均較低,而且公營企業為壟斷財團提供所需要的種種有利條件。印度政府還采取若幹措施支持和鼓勵非壟斷的中小企業的發展。這些企業特點是投資較少,技術水平不太高,吸納勞力多,產品花色品種齊全,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小型工業是印度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於外國私人資本企業,印度政府一方麵采取限製和削弱外國資本在印度的勢力和影響,另一方麵又允許存在並積極發展同外國資本的關係。除英國資本外,美國、德國、法國等外國資本對印度的投資明顯增加。總之,獨立後印度有五種經濟成分並存發展:公營經濟、印度私人壟斷資本、外國私人壟斷資本、印度中小私人資本、農村小農經濟。這五種經濟成分的總和構成印度的經濟基礎。
3.農村實行土地改革與綠色革命。
獨立後印度農業政策中以土改和綠色革命最為重要,取得的成果也較為明顯。印度土改內容有:廢除柴明達爾等大土地所有製,租佃改革和實行土地持有最高限額法。印度土改功過二者兼而有之。其成功之處在於,廢除了柴明達爾“中間人”地權製,限製和削弱了封建大土地所有製的勢力,為印度資本主義農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經過土改進行了某種程度的土地再分配,土地集中程度有所下降。印度土改失敗之處在於:土改後的土地再分配主要是在地主階級內部進行,至多涉及到一小部分富裕農民。土改後,土地所有者與實際耕作者之間的關係並未發生根本的變化。
印度政府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推行的綠色革命是指以技術改革為中心的發展現代農業戰略方針。內容包括:擴大灌溉麵積,引進、培育和推廣高產品種,大量使用化肥,提高機械化程度等。綠色革命與土改不同的是,它基本上是成功的。在生產力方麵,綠色革命提高了農業增長率和生產率,大大提高了糧食產量。由於糧食產量增加,使印度由一個“饑荒之國”變為“餘糧之國”。從生產關係方麵說,綠色革命促進了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綠色革命之後,在全國出現了一批資本主義性質的農場。
4.實行進口替代發展戰略。
在尼赫魯思想的指導下,印度在經濟發展上是采取獨立自主的方針和進口替代戰略,強調保護民族工商業。采取這種方針和戰略達到減少對外的依賴程度的自的。印度政府規定,凡自己能夠生產的工業品均不準進口,在印度的外資私人企業必須與印度合管,外國資本一般得超過40%的股份。政府還規定,外資企業投資必須同時轉讓技術。由於實行這一戰略,印度工業有重大發展,至20世紀70~80年代,已建成初具規模的獨立的工業體係。工業設備的自給率已從獨立初期的10%左右上升到90%左右。國內市場的消費品大部分是本國製造,並能輸出紡織、製糖、鋼鐵、化纖等工廠和電站的成套設備。印度在原子能、電子、高分子、空間技術等方麵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已能製造飛機、導彈、人造衛星、原子能發電站。但問題是具備了相當的工業自給能力後又應該如何發展工業。印度的失誤在於繼續采取所謂自力更生的方針,即對國產工業采取高度保護關門主義政策。由於關上了進口大門,印度國產品在國內市場上,處於無需競爭的地位。在國際市場上,則因接觸不到國際標準的同類產品而失去競爭力。印度是發展中國家中出口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比例下降的惟一國家。
二、印度政治模式的基本特征圖式:
西方議會民主政體(自由選舉製、三權分立、文官製度)+東方威權特色(一黨為主體、強人政治、行政權力過大、半選舉半自由製度、種姓政治)
印度政治體製具有西方議會民主體製與東方政治體製的雙重特征。
根據尼赫魯的民主社會主義思想,印度在經濟上實行社會主義,但在政治體製上則應建立西方議會民主政體。獨立後,印度便將英國殖民主義時期確立的議會製度,全盤接受下來,並在此基礎上不斷加以修訂完善。它在形式上與西方特別是與英國的民主政治體製基本上是一致的。
1.製定了一部議會民主政體的憲法。印度憲法於1949年11月通過並於1950年1月正式實施。該憲法長達10餘萬字(中譯文),多達395條,千餘項具體條款。從憲法生效起又多次修訂。憲法以國家根本大法從政治上確定了資產階級在國家中的統治地位。憲法宣布公民的平等權、自由權(言論、集會、結社、居住、遷移自由等)、文化教育權和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權。
2.自由選舉製度健全。印度獨立後,每五年進行一次大選,從1952.年第一次大選以來至1999年10月共進行了13次大選,從未中斷,議會民主製度也未發生動搖。
3.實行多黨並存的政黨製度。印度政黨之多可謂世界之冠。根據印度選舉委員會的報告,印度第一次大選時,全國政黨總數為192個。第十一次大選時參加角逐的大小政黨多達443個。參加投票的選民達5.9億。印度素有所謂“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之美稱。美國人則把印度作為向發展中國家展示西方議會民主製度的“櫥窗”。
4.實行西方三權分立。印度國會是印度聯邦的最高立法機構,分聯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聯邦院代表各邦,有240位左右議員,由各邦議會和直轄區分別選舉產生,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議員的1/3.人民院由選民直接選出,由540名左右議員組成,任期五年,期滿全部改選。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集體對人民院負責。總統是印度的“國家元首”,享有非常廣泛的行政權。印度最高行政機關是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
5-實行西方式的文官製度。印度是世界上最早實行近代資產階級文官製度的國家之一。英國人在印度建立的文官製度是為英國殖民主義利益服務的。獨立後,留在印度的文官被印度政府全部接受下來。同時,印度政府對文官製度進行了改革和重建,在數量上、結構上以及在法律程序上,使原來的文官製度更加完善,以適應獨立後政權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印度的議會民主製又有別於西方議會民主製,它具有某些東方威權體製的一些特征。
1.印度政黨製度通稱為“一黨為主體的多黨製”。印度雖然是多黨政治體製,但長期以來(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主宰印度政治和左右政局發展的核心力量乃是國大黨。印度獨立之後從1947~1966年即尼赫魯執政時期,其特征是從中央到各邦均為國大黨執政。但也不排除個別其他政黨在個別邦短期執政,如1957~1959年印共在咕拉拉邦執政。從1967~1988年,即英迪拉·甘地母子執政時期,其特征是在中央基本上是國大黨執政,但也出現1977~1979年由人民黨執政的局麵,地方上有近半數邦由其他政黨執政。如在1967年第4次大選時,全國17個邦中有9個邦由其他政黨執政。但無論如何,基本上仍然維持國大黨的一黨優勢,隻是後來才發生新的變化。
2.印度所謂“三權分立”在很多情況下是“三權合一”。印度政府在20世紀90年代之前,基本控製在尼赫魯家族手中。印度獨立後40年來,尼赫魯執政17年,英·甘地執政14年,1984年底以來又是拉·甘地在執政。這就是所謂的“強人政治”。這種傳宗繼位的做法,雖然有種種曆史和社會原因,但它畢竟說明,印度議會民主製遠遠遜色於西方發達國家,也表明封建專製的殘餘影響還頗深厚。這種情況在20世紀90年代後才開始發生變化。
3.印度名義上實行普選製,但實際上卻是半普選製。各次大選取勝的執政黨和領袖均沒有獲得多數的選票,甚至有幾次大選不過半數。而在人民院中又采取所謂的相對多數製,即各政黨隻要選民票數領先就可以在人民院占有優勢的議席。印度窮人特別是廣大農民參政意識較淡漠。印度雖然有百年以上的憲政發展曆史,但由於印度社會貧窮,經濟落後,人民文化素質極低。因此,選民投票的盲目性相當大。選民往往意識不到自己的一票就是其在政治上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