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冤孽呀!(2 / 2)

一個一個指鹿為馬,一個一個顛倒黑白,還在巧言令色地指責自己?!

家人,就可以以傷害的名義對待無辜的人嗎?

其實,以溫文的性格,當年隻要溫向東把事情明明白白地攤開在她麵前,她會義無反顧地把事情承擔下來,坦然地承認下這個不屬於自己的錯誤。

可是,沒有人去相信她,心疼她。

溫文不打算在這件事情過多地糾纏下去,雖然自己艱辛的十幾年就因此而生,但那畢竟隻是一個引子。

如果溫向東和秦田芳再多一點良知,都會在這之後的十幾年時間裏跟她說清楚,哪怕他們能多表現一分對自己的關心,他們之間也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溫文打斷了溫向東遲來的愧疚,麵容木然地繼續陳述道:“在那一別之後,我便再也沒有見過溫家和秦家的任何一個人。初中、高中、甚至大學,我擇校的標準從來都隻有一個,要有足夠抵消我學費、生活費的獎學金,因為幼小的我根本沒有能力去打工,養活自己。

所以,我的學曆十分的輝煌,都是不入流的學校,卻有全市排名前十的學習成績。

為了能掙夠學費,生活費,能繼續讀書,我每天早晨五點起床背書,晚上十一點學校熄燈前一直奮起看書做題。

不敢在樓道裏看書過往,因為怕影響第二天的精神,我必須保持每天六個小時的睡眠時間,才能更高效。甚至連個感冒、頭疼腦熱都不敢得,因為我沒有錢看病買藥。

好在,每年還有寒暑假,我打打工,洗洗盤子,揀點垃圾,到鐵廠揀點廢鐵,勉強還能算是掙了一口飯吃。”

“溫文……”溫向東痛苦得有些哽咽,男兒有淚不輕彈,隻是未到傷心處。

那一年暑假,出事之後,溫向東也是恨過溫文的,恨她不乖,恨她老是惹事生非,恨她差點讓自己丟了工作。

所以,讓溫文去D市一個人求學,他甚至有種解脫了的輕鬆感,放任自己不去想她,不去理會一個小女孩在異地他鄉怎麼生活。

久而久之,當許多事情,變成了習慣之後,就不會再產生多餘的情緒波動了。

甚至,在很長的時間裏,溫向東都一直覺得自己隻有溫靜一個女兒,根本想不起D市的溫文。

唯一一次深刻的印象就是當年溫文考了D市的高考狀元,還沒有等他揚眉吐氣地跟人炫耀,就得到她隻考上了一個普通二本的消息。再之後,就是火車站送她,把自己的嶽母生生地氣死了。

當時,他還十分慶幸自己早早就放棄了這個女兒。

現在,他才知道,自己當年的不作為,逃避,曾那樣真實地傷害到了一個人,那個人還本應該是自己最親近的女兒。

溫向東使勁地抓著自己的頭發,讓自己冷靜一些,語無倫次地想為自己做一些辯解:“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過得這樣苦。我一直沒有去D市看你,是因為你媽說,在市,你一直有你姥姥照看著,不會出什麼問題的。”

溫向東突然又想起些事情,著急地彌補道:“我真的沒想過你會那樣艱辛。我,我,我當年隻是聽說你初中報了一個隻出流氓地痞混混的學校,氣你的不爭氣,氣你姥姥不管你。但我有讓你媽給你送錢的呀!老秦,是不是?”

秦田芳不知什麼時候,背對著溫向東,臉側向一旁,避開了眾人的視線,沒有說話。

這樣的無聲,還不能說明什麼嗎?

“你……你……”溫向東一手顫抖著指著秦田芳,半天說不出話來,“冤孽呀!冤孽呀!她是你女兒呀!你怎麼能……怎麼舍得……”

溫文對溫向東遲到的懺悔一點也不感興趣。難道你殺了人,然後對那個死人說,對不起,我錯了,那個人就難活過來,你所犯過的罪行就能被全部抹去嗎?

那這個世界,還需要法律做什麼?還需要那樣嚴苛的懲罰做什麼?

至於秦田芳的助紂為虐,火上澆油,人前一套,人後一套的行為更加不感興趣。

甚至可以說,如果不是秦田芳放棄的溫文這樣徹底,溫文也許不會為了堵這口氣,那樣的發奮圖強。

但是,不管因果為何,他們的行為,都是實實在在地傷害了溫文,傷害了那個十二歲就開始為溫飽而奔波的小女孩。

溫文再次回憶起那時候的點點滴滴,隻覺得心裏裝了一個急於噴發的大火山,塞滿了名為憤恨的情緒,急需要發泄,急需要把這個世界毀滅掉。